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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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备考指导【导语】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6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中的《毛概之社会主义若干重大理论问题探索的意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满怀豪情地迈进社会主义大门的时候,摆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始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对社会主义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作了积极的探索。在这个探索中,那些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和有价值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以及那些独到的、创造性的思考,都为毛泽东思想理论宝库增添了新财富,也为后来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思想源泉和智慧启迪,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有指导价值。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形成,薄一波把它概括为“始于毛,成于邓”。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更多关于考试资讯/备考资料请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导语】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马政经之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多2016公共基础知识资料请访问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所谓效率,是指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公平既体现在机会的均等上,也体现在规则的平等上。效率与公平之间,效率是实现公平的条件个基础,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和保证。推荐阅读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招聘汇总因此,不能把公平与效率割裂开来,或者对立起来。离开生产力发展水平,把抽象的社会公平作为处理分配问题的最高原则,它非但不能实现社会公平和提高效率,反而会破坏生产。考试资讯由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提供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相反,离开共同富裕的目标,单纯强调效率,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到社会难以承受的程度,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失去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的基本条件,也会背离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推荐查看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关注真题汇总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存在是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本身决定的。处理效率与公平矛盾总的原则应该是效率与公平兼顾。【导语】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马政经之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主要分配方式》,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提供更多精彩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在实践中是互相交叉、互相影响和互相渗透的。除了按劳分配之外,还存在以下几种分配方式:更多关于考试资讯/备考资料请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1)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收入。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收入,但它不同于按劳分配收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家庭收入中,也包含这种劳动收入的内容。此外,还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劳动而获得的收入。推荐阅读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招聘汇总(2)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收入。指在外资经济和私人经济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收入。其实质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3)经营收入。公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者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收入中包含的因经营业绩带来的收入。(4)资产收益。指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中凭借资产获得的收入。如股息、利息等收入形式。(5)资本收入。各种投资者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的利润收入,主要包括外资经济中外国和港澳台资本家取得的利润,以及我国私营业主取得的收入等。考试资讯由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提供【导语】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中的《经济法之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1.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推荐查看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关注真题汇总2.权利、义务承接。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交易中,前一权利人负载于房地产上的权利义务依法或依约按序承接给后一权利人。3.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推荐阅读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招聘汇总4.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5.依法登记。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考试资讯由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提供本文来源: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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