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历史选修--商鞅变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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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背景一、社会变化的新气象——春秋战国变法的时代背景(必然性)★春秋战国概念:(1)平王东迁,东周开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洛阳)(2)东周的分期:分为春秋和战国时期(3)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的基本特征: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大动荡:春秋诸侯争霸战争(春秋五霸)、战国兼并战争(战国七雄),战乱频仍,政局动荡;·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井田制、宗法、分封制)日益瓦解,封建制度(封建土地私有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大发展:随着生产力进步,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繁荣。★引导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原理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生产力:即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生产工具、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者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劳动对象的扩展程度也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生产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指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包括国家政府机器、法律与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即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它表现人们之间的思想关系,通常称为思想上层建筑或意识形态上层建筑。1、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1)表现:1)农业:①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②兴修水利:③农田施肥:沤肥技术④荒地开垦:2)手工业:冶铸、纺织、漆器工艺等都有新的成就。3)商业:日趋活跃,出现邯郸、临淄、宛、陶等商业中心。(2)影响: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①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削弱人身依附关系铁器的应用,牛耕的普及,加之水利、施肥等技术的应用,使这一时期的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引起了生产方式的变化,奴隶制集体劳作方式逐渐瓦解,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经济发展起来。随着私田的开垦和增多,私田主人为了增加收入,开始改变剥削方式。将自己的“私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和破产的平民耕种,向租种者收取地租。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利益,一些奴隶主也主动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更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地租剥削。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井田制走向没落,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起来。②产生新的阶级力量:新兴地主和自耕农阶级,要求进一步解放生产力。2、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1)原因:经济基础的变化(2)目的: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3)途径:变革(4)措施:①以选贤任能、奖励军功取代世卿世碌制;②以实行俸禄制取代封邑制;③以中央集权取代君主与贵族联合执政;3、军事: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富国强兵成为改革的内在动力)(1)春秋:诸侯争霸战争(2)战国:以兼并战争为主(3)变革动力:富国强兵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繁。为了富国强兵,各诸侯国纷纷变法。进而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4、思想文化: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思想大解放(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繁荣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空前发展。2(2)表现:①私学兴盛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格局。(学在官府是指奴隶主阶级垄断教育)②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陆续诞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3)影响: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等)【学思之窗】“兵家和法家都重视战争,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变法改革和战胜攻取有什么关系?”【小结】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着怎样的大变革?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政治:上层建筑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军事: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文化:百家争鸣,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二、风起云涌的改革和变法——为商鞅变法提供经验教训: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与变法(商鞅变法前)时间国家改革者变法内容作用春秋齐国管仲改革军事:整顿和发展军备经济:发展工商业、改革赋税制度(“相地而衰征”,事实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增强了齐国实力,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鲁国初税亩经济:“履亩而税”公开承认土地私有战国魏国李悝变法经济:“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推行“平籴法”,保护小农经济法制:制定《法经》,加强法制使魏国在战国七雄中率先强盛,为各国改革树立了榜样楚国吴起变法政治:限制贵族权力,改变分封制,三代以后收回爵禄;强令贵族迁居,变相没收其土地;裁撤冗员,削减俸禄,奖励军功;严格吏治禁止私门请托取得一定成效,成为战国中的强国(成为强国)其它诸侯齐国邹忌改革;赵国公孙连改革;韩国申不害改革都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备注:1、齐国“相地而衰征”:《齐语》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衰”即等级次第;含义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这样,农民就不迁移。如果不分土地好坏都收一样的税,住在坏地的农民就想往有好地的地方迁移,所以“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实质是:用实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事实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管仲改革,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管仲改革调动了土地所有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2、鲁国初税亩(公元前594年)“初税亩”从字面意义上解释,就是: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赋税。“履亩而税”:含义是:按亩收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实质是:公开承认土地私有。3、“尽地力之教”:战国时代,李悝关于发展农业的经济思想。意思是:提高单产,充分利用土地,增加收入。《汉书·食货志上》记李悝向魏文侯提出“尽地力之教”的建议:将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国家因此增加什一之税的收入。34、“平籴(dí)法”:背景:三家分晋后,于公元前445年,魏国的君主魏文侯即位。不久他就认命李悝为相,主持变法。这次变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平籴法”。目的:使城里人和乡里农民都不受损害,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实质:发展封建经济内容:李悝推行的重农抑商的“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统治,于是他实施“平籴法”。其做法是: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上等歉收年卖上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中等歉收年卖出中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下等歉收年卖下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5、《法经》:《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在系统总结各诸侯国成文法的基础上编定的,是魏国变法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有文字可考的较为系统完备的刑法法典。(1)《法经》的指导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即将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人身安全及统治秩序作为首要任务。(2)《法经》共有6篇,即盗、贼、囚、捕、杂、具。其中《杂法》概括了盗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具法》的内容是“具其加减”,即统一规定以上各篇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类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而其他五篇皆“罪名之制”,类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分则。(3)《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法典,其立法技巧已初步走向成熟,后世中国的封建法典均以《法经》为蓝本。商鞅入秦主持变法革新时,携《法经》入秦,并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改法为律”。6、吴起变法战国初期,楚国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楚声王竟至为“盗”所杀。而此时北方三晋正在兴起,国力强大,对楚步步进逼,楚国处于一种十分困窘的境地。在楚国内忧外困之时,中原的政治家吴起从魏国来到楚国。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能,公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从打击大贵族入手。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1)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2)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3)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按照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70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春秋时期的改革增加了国家收入,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但主要是改革经济基础,没能触及上层建筑。战国改革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维护地主阶级统治。处在十字路口的秦国1、改革的必要性:(1)秦穆公称霸西戎(公元前7世纪后期)——落后4秦国地处西陲,一向为诸侯各国所轻视,称之为“夷狄之邦”。秦穆公时,任用百里奚、蹇叔、由余为谋臣,击败晋国,俘晋惠公,灭梁芮两国。后在崤(今河南三门峡东南)遭晋军袭击,大败。转而向西发展,攻灭十二国,称霸西戎。秦国从此步入了强国的行列。但是,秦国比中原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要落后。(2)秦献公改革(公元前4世纪初)内容:废除人殉制度;迁都栎阳;制定户籍制度。结果:秦国的整体面貌无根本改观。2、改革的可能性:(1)有利条件:①国君权力集中,奴隶主贵族势力较弱;(权力集中)②注重实用、讲求功利的发家学说容易得到认同;(法家学说)③民风质朴,充斥尚武精神。(民风质朴与尚武精神)教师可引导学生阅读“历史纵横”:主要介绍了秦国质朴、强悍、尚武的民风。急公斗勇的民风士气,只要有合理严格的制度约束,就能凝聚成统一的意志,形成强大的战斗力。(2)历史机遇:①三家分晋,阻秦力量大受大削弱;三家分晋是指中国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威烈王封三家为侯国。司马光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的记载就从这一事件开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作为春秋与战国的分界。前376年,韩、赵、魏废晋静公,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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