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日常281、行政审批事项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备案2、颁发的法律文书备案表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事项。4、审批依据(1)省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2)省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企业基层技术人员岗位审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建管函[2003]279号)。5、审批条件有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预算员培训证或相关对口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相关人员6、审批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预算员培训证或相关对口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各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各区建设局10、审批程序(1)企业到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2)各区建设局核对符合条件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备案。11、审批时限资料齐全即办12、审批收费无13、审批表格□无14、是否有年审□有;√无15、法律救济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禅城区建设局建工科:83879690;南海区建设局建工科:86281973;顺德区建设局建工科:22836612;高明区建设局建工科:88822065;三水区建设局建工科:87748607受理投诉机构:禅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3876229,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369901,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48906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区承接市下放□区乡镇下放18、改革意见□拟保留为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