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方案》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市局税收征管改革在高新区地方税务局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成功,按照市局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立足于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在市局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局长沈俊任组长,李剑源任执行副组长,谯春、黄璞、万剑彪、黄辉、朱德寿任副组长,彭亚东、刘培楚、陈志雄、廖杨、周彦远、李文章、易昊、刘婕、王智平、李胜、王欣、伍松、吴新华、郭济洛、曾祥东、阎帅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和落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由彭亚东兼办公室主任。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局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及要求,区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持“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工作理念,依托省级数据大集中等六大平台,紧紧把握税收征管改革的精2神与内涵,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精心组织、凝心聚力、细化分工、确保市局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彻底贯彻与忠实实践,确保试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活力,促进区局组织收入与征管服务升级提质。三、主要工作内容(一)调整部门机构职能1.基本原则。在省局原“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数量总体不突破的基础上,根据市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机构配置要求,以及组织机构设置扁平效率的原则,结合区局的具体情况,按照征管改革核心业务“分类分级”“分权制衡”“内部制约”的风险管理流程导向设置机构。2.机构设置。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区局设置三类机构,共:一是内设机构十个,即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与收入核算科、税政科、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科、重点税源管理科保持不变,撤销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增设税源风险识别管理科、税源风险应对管理科;二是派出机构三个,即税务分局(按分局所在地冠名),现有二个分局,改革试点再增设一个分局;三是直属机构,即办税服务中心(加挂税务征收分局或纳税服务分局)、稽查局。3.机构职能。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与收入核算科、税政科、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八部门其原有职能基本保持不变。税源风险识别管理科承担风险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结果评价等工3作,参与风险指标和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和维护。承担对涉税数据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税源风险应对管理科负责注销清算业务;负责对税源风险识别科推送任务的调查核实,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风险应对,开展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科负责全局重点税源的日常税源管理,具体包括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税源分析预测、计划落实、税源日常调查落实和审核纳税人依申请的涉税事项、调查落实和审核上级和其他职能部门安排的涉税事项。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一般税源的日常税源管理,其职能与重点税源科的工作职能一致。办税服务中心负责全局税款征收入库,负责全局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涉税业务受理及资料完整性的审核,负责办结纳税人申请的按规定确定的即办业务,负责对网上办税厅业务的受理及数据的审核,负责对限时办理业务影像资料的录入及相关数据的传递,负责对纳税人涉税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办税服务室的业务管理,其人财物等行政管理事项由各税务分局负责管理(或办税服务室的全部事项纳入办税服务厅集中管理,人员视情况可实现跨分局适时交流)。稽查局负责打击偷逃抗骗税及税源高风险事项应对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申请弥补亏损额的确认职责,同时改变计划选案方式,以风险管理系统产生并推送的高风险任务取代原有的计划稽查选案。(二)科学划分税源按照征管改革税源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及市局征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两个不低于的具体要求,结合区局征管4改革机构职能的设置,区局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区局税源结构、行业特点、区域分布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研究。具体划分如下:1.大企业管理科(重点税源管理科)。主要负责管理上年纳税万元以上(含万,下同)和新办注册资金万以上(含万,下同)的单位纳税人、建安房地产企业及项目(以下简称大企业)的管理。大企业下属的分支机构和区局管辖的关联企业一并由大企业管理科管理。2.税务一分局。3.税务二分局。3.税务三分局。(三)明确岗责配置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将基层现行征管业务划分为日常管理(调查核实事项)、综合管理(综合事务及审批事项)、风险管理(风险识别派发及应对)三大类,按照各类业务所涉及的事项以及业务流转环节,在相关税源管理部门设置对应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岗管事。办税服务中心设立业务受理岗、综合事务岗、业务审批岗三类岗位;税源管理科(含重点税源管理科)设立日常管理岗、综合事务岗、业务审批岗三类岗位,风险识别管理科设立风险事项计划编制岗、风险指标模型及指标元开发建设岗、风险识别岗、业务审批岗管四类岗位;税源风险应对科(含稽查局)设立5风险应对岗、业务审批岗两类岗位。上述各岗位具体管理的事务及工作职责见本方案的附件1说明。(四)、转变业务方式为配合改革的要求,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原理区局在征管业务管理方式上作如下调整。1.创新税收任务计划管理方式。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改革后,由于税收管理员由“管户”变为“管事”,因此,需要及时调整、创新税收收入任务计划管理方式,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局征管改革试点的要求,在通过标准化日常管理促收入的同时,在税源管理部门建立局一级重点税源纳税人联系制度和分局重点税源纳税人联系制度以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重点税源科要突出三个“重点”管理:一是重点税源,要随时监控;二是重点行业,要重点监控;三是企业涉税重大事项,要及时监控。运用税源科学预测与分析工具,通过加强征管质量考核、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向征管质量要收入;通过抓住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向重点要收入。2.规范纳税人依申请的业务处理方式:纳税人依申请所发起的涉税业务全部前置到大厅受理,其业务处理的方式分为即时办结业务、前台办结,后台流转业务、限时办结业务三类。具体业务处理模式如下:一是即时办结的业务由办税中心业务受理岗即时受理,按业务规程的要求,审核其受理6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办结;二是前台办结,后台流转的业务在办税服务中心前台业务受理岗及时受理后,按业务规程的要求,审核其受理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办结,同时前台业务综合岗及时向后台(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推送工作任务,由相关岗位的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实施相关后续管理;三是限时办结业务由办税服务中心前台受理,录入受理信息,打印涉税事项通知书(受理)交付纳税人,并向后台相关岗位推送工作任务,由相关岗位的人员负责调查审核审批,按照业务类型明确的各岗位处理时限予以办结。3.明确征管资料收集整理方式:一是纳税人依申请所发起的涉税业务,由办税大厅业务受理岗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的纸质资料,业务办结后交办税服务厅综合事务岗整理。二是对限时办结业务需要扫描的资料,由办税大厅综合事务岗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大集中系统BS-影像扫描模块及时进行扫描上传,后台流转的各岗位在业务审核审批中调用查阅。三是后台流转的各岗位在业务审核中所收集的纳税人资料交由综合事务岗进行整理并按要求补充扫描资料。四是各综合事务岗所整理的资料定期统一移交各局办公室进行归档。具体时限由试点单位确定。4.关于业务印章启用:启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并统一编码,编码位数为4位,前两位代表区县(市)局,后两位所属办税服务中心(室),各类业务需7出具文书的统一由各办税服务厅(室)加盖“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五)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区局人教科在试点实施前组织全局干部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税收征管改革相关文件,并对全员进行专业化业务培训,学习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以上区局改革试点部门配置、岗责配置和风险业务管理需要,制定人事配备方案,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定向培养和锻炼,通过培养选拔和调配各层次各类专业骨干和复合型人才,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素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突出税源风险防范。(六)推进改革试点配套保障措施1.优化税收管理计算机网络生产环境资源配置。信息中心在实施前根据本方案负责做好改革试点生产环境网络、硬件规划、配备和调试,并让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负责做好新的软件、硬件、网络的维护和压力测试,并把优势资源配置到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上来,防范网络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上线。2.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和宣传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职责的调整和管理权力的划8分;要面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注重了解纳税人的反应,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区局税收征管改革确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配置部门和岗位人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合力推进;要不断深化对税收征管基本内涵的认识,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创新税源专业化管理措施,使税源管理改革紧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4.注意总结反馈。区局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将经常深入各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要求落实到位;机关科室与各分局(局)以及分局内设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的沟通和了解,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新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推广成果和经验做法,确保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税源管理质效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实施步骤为确保区局征管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围绕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确定如下实施步骤: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筹划准备阶段,主要是通过统计分析、开会讨论等方式,研究制定既符合省市局改革试点思路、又适合本局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理清部门职责,再造业务流程,并认真分析改革存在的难点和困难,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及时上报省9市局,以便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局干部参加的改革动员部署会,统一干部思想,转变干部观念,使干部对改革由被动接受变为积极主动应对,为税收征管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第二阶段:实施前的人员培训与宣传(2013年月日—月日)(一)人员培训。为确保实施后区局纳税服务、税源管理运作流畅,应在实施前组织全局干部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税源专业化管理相关文件,并对全员进行专业化业务培训,学习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熟练掌握。(二)对外宣传。实施前,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QQ群、网站等对外的窗口或媒体,将改革的目的和方案涉及纳税人的内容等告知纳税人,让纳税人充分理解并尽快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第三阶段:试点运行阶段(2013年月日—月日)待市局批复实施方案后,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区局全面推行。建立由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牵头的综合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总结反馈,逐步完善。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月日—月日)通过半年的试点运行,对改革实施的总体情况认真分析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为省市局全面推广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以及持续改进提供有价值的经验。10附件3:岗责配置方案一、办税服务部门(一)业务受理岗岗位职责1.负责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扣缴义务登记、外来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以及信息备案、非正常户解除等税务登记事项的处理;2.负责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申请、审核、开具、报验登记、核销等工作;3.负责(除新办登记外的新增加的)税种登记管理;负责办理税务登记换证及税务登记证件遗失处理;4.负责纳税人购票种类、购票方式、限购数量和次数的核定,发票领购簿发放等工作;5.负责发票发售、验旧及交旧购新、核销、缴销等工作;6.负责“发票代开”以及相关资料审核、传递工作。7.负责发票担保管理及保证金的收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