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修一历史一轮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一、关于“近代”和“近代西方民主政治”:1、“近代”近代与古代的最基本区别是:第一,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第二,法治取代人治;第三,自主的公民取代被动的臣民。2、“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确立和发展的过程就是西方代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英国君主立宪制和政党政治的形成,对其它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近代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既有共同点,因为各国所依据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是共同的,这就是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学说以及从古希腊、罗马保留下来的民主政治文化;又有多样性,因为各国所建立的是要适应本国政治、经济、社会需要的制度。在专制统治被推翻,资产阶级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关于人民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主权在民”的原则没有回答这一问题。但是,近代资产阶级宪政实践表明,民族统一国家出现后,适合于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已经无法实现。因此,英国资产阶级在封建议会基础上首创代议制,并认为“议会主权”就是“人民主权”,从而代议民主制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也成为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二、代议制:(间接参政,有立法权)含义: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特点:议会掌握立法权,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成为代议制的核心。英、法、美、德等国的代议制各有特点,但核心思想(代议制)是一致的。资产阶级通过设立议会,把国家的立法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以此来制约君主或总统滥用行政权力,从而通过立法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这种政治模式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资本主义发展。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及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完善君主立宪制: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皇帝)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其形式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1945年以来的日本)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年~1945年的日本)两种,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区别于封建君主制的根本就在于国会立法主宰国家,国王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必须执行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是国王的权力逐渐被削弱,议会的权力不断加强的过程。(王权与议会的关系)1、确立的背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原因:封建势力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2)相互斗争的两种势力:资产阶级和新贵族VS封建势力3)主要事件:①爆发——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2-②处死国王查理一世——1649年③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1653年④封建王朝复辟——1660年⑤“光荣革命”(革命结束)——1688年1688年“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国王权力已不再是神授而是议会,政治权力从英王向议会转移。国王从此变成服从议会的立宪君主。它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结束,也宣告了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诞生。2、确立的标志(权力从国王转移到议会)1689年《权利法案》和1701年《王位继承法》颁布,君主立宪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学习思考〗《权利法案》限制了国王哪些权力?保证了议会哪些权力?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立法权)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征税权)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司法权)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军事权)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选举权)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言论自由权)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集会权)⑴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⑵内容:君主虚权;议会掌握实权。(议会分上院和下院,普选产生的下院掌握实权)⑶作用(结果):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了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君主立宪制的基础。3、发展:责任内阁制形成---君主立宪制的核心责任内阁制形成:①起源于“光荣革命”前的枢密院,②“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了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③汉诺威王朝时,国王不出席会议成为惯例④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当选为第一任内阁首相,开创了由多数党领袖任首相并组建内阁的先例。⑤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完善。⑥19世纪70年代以后,内阁权利不断膨胀,成为英国议会中的“第三院”,凌驾于议会之上〖学习思考〗责任内阁制度形成后,内阁跟国王的关系如何?跟议会的关系又如何呢?内阁掌握实权,国王统而不治;国王形式任命内阁,但内阁不对国王负责,只是形式上向国王汇报。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对内阁进行监督;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可以解散议会。〖学习思考〗18世纪英国内阁制与明朝的内阁制有什么区别?英国——内阁掌握实权,不对君主负责;君主“统而不治”,虚有其位。内阁是在议会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组成的,由国王任命,内阁拥有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而不对国王负责。中国——内阁没有实权,只负责日常事务;君主专制,大权独揽。皇帝的内侍机构,始终不是法定的中-3-央一级行政机构,阁臣升降由皇帝决定,他们的主张采纳与否取决于皇帝,不能起到制约皇权的作用。最大不同:社会性质的不同。明代内阁制是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的产物,英国内阁制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布莱尔取代布莱尔上台组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在诸多条件中,最关键的是什么?1)工党必在下院大选中获胜成多数党;2)本人必须是工党领袖;3)由国王任命。关键是赢得民众广泛支持,获得选举胜利▲英国首相布莱尔追随美国出兵伊拉克。你认为:1)内阁成员大体上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赞同。集体负责,共同进退2)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如果反对,布莱尔会不会为此而撤兵?为什么?不会。首相掌握行政大权,不对国王负责。3)议会中大多数极力反对,结果又会如何?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要求内阁下台;内阁要么下台,要么宣布解散下院,重新选举。3、完善:1832年议会改革---选举权扩大①时间:1832年②内容:降低财产资格限制;重新分配议席③结果和局限: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参政权和选举权;工人贫民的政治权利仍受到种种限制4、强化:内阁专横(19世纪末):内阁权力膨胀,凌驾于议会之上,“第三院”。19世纪70年代以后,议会的权力和作用开始缩小,内阁开始凌驾于议会之上。从1887年到1897年,内阁几乎垄断了全部的立法提案权,并使一部分立法权也转入内阁手中,内阁还篡夺了议会的财政权。伴随着政党政治的日益完善,首相和内阁作为多数党的党魁和领导核心,对下院议会党团的控制大为加强。英国议会的许多权力已转向了内阁,内阁权力开始膨胀,许多英国人称内阁为议会中的“第三院”。体现了“内阁专横”的政治格局和19世纪末的政治发展趋向,同时意味着英国君主立宪制黄金时代的结束。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历经了:形成→发展→完善→黄金时代结束——内阁专横,把握英国近代民主进程的全貌。5、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作用-4-根据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送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内阁(“责任内阁制政府”)⑴特点:①国王:“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②议会:国家权力中心,国家最高立法机关;③内阁:掌握行政权,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④议会和内阁是权力核心,存在相互制约的权力关系。⑵作用:①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工业革命)②权力互相制约与平衡有利于科学决策。③不同政党和阶层通过议会斗争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参与国家管理。很多问题通过议会各党派的协商和妥协来解决,把政治斗争规定在一个相对有序的状态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和内战。④君主立宪制代表了历史发展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为其它国家树立榜样,提供借鉴。〖拓展〗中英两国政治制度比较项目中国英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资产阶级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君主立宪制政党制度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两党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议会行政机关国务院内阁(首相)国家元首国家主席国王二、美国1787年宪法1、制定的背景:⑴独立战争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⑵独立后松散的邦联国家无力解决战后重大问题;经济困难①外国商品占据美国市场②海外贸易受挫③没有统一的国内市场④收支失衡,外债巨额政局不稳①边境面临严重威胁②国内社会矛盾尖锐⑶受“分权与制衡”学说影响(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2、内容:1)确立联邦制(政府与地方的分权)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留一定的独立性。(协调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2)政府的权力构建(政府内部的分权)-5-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三权分立:最高行政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司法权分属于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大法院官,权力分散又互相牵制。参议院按州分配、众议院按人口分配,(协调了大州与小州的关系)3)保留黑人奴隶制和折算黑人人口。(协调了南方与北方的关系)〖理解〗1、“分权与制衡”。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其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2、美国1787年宪法的原则是“分权与制衡”。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3、国会:①国会实行两院制;②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③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④国会拥有宣战权;⑤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⑥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4、总统制。美国的总统权利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美国政治制度被称为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5、总统权力: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美国总统主管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而且,美国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6、美国总统权力在行政方面包括: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7、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监督和解释宪法,最高法院拥有最高裁判权。8、“分权与制衡”涉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而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未构成真正的制衡。9、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美国即联邦制,它使得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完全的民主制度。中央政府只从州政府的权力中拿走了若干明确列举的权力,州政府则保留着中央政府拿走的权力之外的所有权力。罗马人知道如何让君主制度无害,那就是使其分立;美国人则将民主制度一分为二,从而解决了更为难缠的问题。”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3、特点:三权分立权力的制约与平衡4、体现的基本原则:1)中央集权原则(联邦制原则)2)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