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政治文明历程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社会政治制度经历了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不断演变的过程。在世界不同的地区,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生产方式,不同的民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体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在古代中国,经历了从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以及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鸦片战争后,先进的中国人进行了不懈的抗争,终于推翻了帝制,找到了一条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确立了民主共和制。17世纪中期以来,欧美资产阶级革命陆续发生,议会制代替了君主制。随后,这种近代的政治制度在世界许多国家中推行,也暴露出一些弊端,许多思想家对其进行了批判。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成功、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的实践,都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先进的政治制度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而落后的政治制度则会破坏优秀的文化,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障碍。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人类通过政治制度的确立,、改革和不断完善,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专题1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及历代地方行政建制(1).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夏商周时期处在中华早期政治文明形成的阶段。公元前2070年,古代中国出现的第一个国家政权是夏朝,它建立了武装,设置了官职、监狱,制定了刑法,国家机构初具规模。但它的政治制度还保留着氏族社会的许多特点。商王朝是一个以商部族为中心的方国联盟,但商王对联盟方国的控制力有限。周朝实行分封制,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先代贵族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并承认周王的权威以及承担各种义务。西周各封国与王室的关系比商代方国密切。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西周灭亡。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时期,分封制被打乱,周王室逐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国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尊王”成为争霸战争的借口,兼并称霸战争使众多分散的小国逐渐被大国吞并。先后有齐恒公始霸、晋文公称霸、楚庄王问鼎中原;春秋后期,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称霸。公元前475年,中国历史进入战国时期,不少大国还出现了卿大夫夺位的政变,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随着大国的激烈竞争,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改革初试端倪,魏国有李悝变法、楚国有吴起变法、其中秦国商鞅变法最为彻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完全意义上的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应该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秦朝创立、汉朝巩固、隋唐完善、宋元加强与发展、明清极端强化,走向反面。秦朝创立:秦王嬴政把三皇和五帝的名称合为“皇帝”,创皇帝制,行政、人事、军事、经济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确立。秦始皇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政权组织。在中央建三公九卿制(三公即丞相、御使大夫和太尉)。三公互不相属,彼此牵制。在地方废分封,置郡县,郡县两级是秦朝的地方官僚机构。大小官员由皇帝任免。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体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并不断加强和完善。②.西汉巩固:汉承秦制。为解决封国和同姓王拥兵自重的负面影响,强化皇权,巩固国家统一,汉武帝采取了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的刺史制度、分割王国土地的“推恩令”、限制藩王权力与活动的“附益之法”等强干弱枝的重要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导致后期政权长期动荡。③.隋唐完善:中央设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独立掌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同时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④.宋元加强、发展:北宋为削弱的宰相的权力、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解除禁军主要将领兵权,将禁军统领部门一分为三;另设枢密院掌调兵之权。元朝建立后,中书省代替三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兼管大都及河北、山西、山东等地),中书省的长官是元朝的宰相,六部也归入中书省,另设枢密院(军事机关)和御使台(监察机关)。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地方设行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扩大了元朝的疆域,奠定了后代行政区域的基础。2⑤.明清极端强化:明朝建国之初,沿袭元制。为强化皇权,明太祖下令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由皇帝亲自掌管六部,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在中国历史上实行了15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了。为备皇帝顾问兼协理章奏,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设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皇帝直接控制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等特务组织,监察百官,镇压人民。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全国军队,互相制约。清初,承袭明制,设内阁、六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重要的军国大事,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来处理;后者掌握实权,皇权受到限制。康熙设南书房,与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相互制约。雍正帝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能跪奏笔录,简化了处理政务的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军机处的设立,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央设理藩院管理全国宗教事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长期存在两类矛盾:一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矛盾,二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趋势:一是不断改革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强化皇权与中央集权;二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如焚书坑儒、独尊儒术、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评价:与封建自然经济相适应,政治上建立起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利于结束和防止分裂,巩固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利于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修建大型工程;有利于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外来侵略,维护社会安定、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积极影响。对于这一点,要充分肯定,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但也有负面影响,导致腐败,导致暴政。(2).中国历代内地地方行政建制①.西周实行分封制,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候要服从周王,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军作战。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②.战国、秦朝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中央任免,完全执行中央的法令、政令,有效地管理地方。③.汉初郡国并存,王国势力膨胀,中央集权削弱。汉武帝通过实行“推恩令”和“附益之法”,王国对中央的威胁基本解除,王、侯与郡县无异。汉朝的编户制,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④.隋唐实行州县二级制,与秦朝郡县制相同。⑤.北宋时,解除了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做知州,又设通判牵制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将地方军队的精壮选入中央禁军,并规定死刑由中央核准,从而大大分散了地方权力,基本消除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北宋保甲制,既可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又可以抵御辽和西夏的进攻,减少军费开支。⑥.元行省制,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始。⑦.明清在地方,分权制约,集大权于中央。明初废行中书省,设三司(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司分立,互相牵制,大权统归中央。清在地方,全国分设十八个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另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⑧.新中国设特别行政区、省县乡三级地方制度。(3).中国历代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建制①.秦朝设立南海、桂林等郡管理珠江流域。②.汉武帝时,先后在西南夷地区设郡,赐滇王之印;在南越设南海九郡,进行有效管辖。公元前60年,西汉设西域都护,管理西域,保护商旅往来。西域都护的设置,标志着西域开始正式归属中央政权。③.唐朝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和忽汗州都督府等机构管理边疆地区;实行册封制度,如骨力裴罗为“怀仁可汗”、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皮罗阁为“云南王”;政治联姻;“长庆会盟”。④.元朝边疆地区的管理机构有行省(辽阳行省、岭北行省、云南行省)、设宣政院管辖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流求,即台湾和澎湖列岛。⑤.明朝在西南地区开始改土归流,在西藏设卫、所及僧官制度掌管;其它边疆地区设立都司(东北设奴尔干都司)。⑥.清朝在西南地区平定“三藩之乱”后,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改变了西南地区落后闭塞和割据纷争的状况;在其它少数民族地区,设(乌里雅苏台、伊犁、黑龙江等)将军辖区,办事大臣等机构和官职进行管理。设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3⑦.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民族区域自治机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专题2中国法制建设沿革与历代监察制度(1)中国法制建设沿革①.春秋时期,韩非子提出“法治”思想,主张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商鞅用“法治”思想进行变法,法家思想成为秦统一的思想基础。②.秦朝制定《秦律》,用法过度,导致秦朝短命而亡。③.西汉,董仲舒主张独尊儒术,其思想核心是“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政治局面。这一思想具有“外儒内法”的特点。④.两宋向地方派遣司法人员,加强中央对地方司法的控制。王安石用法律手段推动变法。⑤.明朝制定《大明律》,加强君主对司法的直接干预。明亡后,进步思想家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⑥.1908年清政府为了继续进行立宪的欺骗,维护封建统治,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皇帝的权力不受议会限制,凌驾于宪法之上。⑦.孙中山于1912年3月颁布的《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成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代议制与共和制通过法律形式得以确立。⑧.袁世凯破坏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先后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用《中华民国宪法》取代《临时约法》。代议制与共和制被破坏殆尽。⑨.1931年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制定的《宪法大纲》,具有工农民主的政权性质,是中共早期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⑽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⑾为了保证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代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2)中国历代监察制度:秦朝御使大夫兼管国家监察事务。汉代实行比秦朝更为严密的监察制度,武帝建立的刺史制度主要针对诸侯王和地方高官,目的加强皇权。东汉时期,刺史的监察权力进一步加强,扩大到地方的行政权和兵权。北宋在地方设通判,监督知州。御使台是元朝最高监察机关。明朝,在中央设锦衣卫,东、西厂监督官民;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分管地方监察和司法。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总理对总统要办的事项如不同意,可以驳回;总统颁布命令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参议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总理和总统联合署名颁布大政方针。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人大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监督机关。专题3中国历代选官制度与人才培养(1).中国历代选官制度①.西周分封制,爵位特权世袭。②.秦商鞅变法,按功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秦朝的御使大夫执掌群臣,皆由皇帝直接任免。③.西汉选官途径是察举、皇帝征召等,即自下而上推选人才选官制度。东汉察举则限于门第望族,其后果世家地主形成并发展起来。④.隋朝时,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创进士科,科举制形成。⑤.唐朝继承完善,贞观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为广招人才,她还创立破格录用的“自荐”求官的制度。开元年间,高官主持考试,后成定制。(评价: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强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