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二轮复习第十专题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制度的革新进步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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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9页第十专题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制度的革新进步的保证考点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一、知识梳理1、含义: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2、形成根源(原因或条件):是中国封建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①理论来源:法家思想。②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小农经济、封建地主经济)的需要。③政治根源:适应地主阶级完成与巩固统一、加强对人民控制的政治需要。3、演变轨迹: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新兴地主阶级从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②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③西汉巩固。汉景帝、汉武帝解决了王国割据问题。汉武帝又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找到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定型并得以巩固。④隋唐完善。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⑤北宋加强。北宋初年,大力加强中央集权.解决了藩镇割据和武将争权的问题,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⑥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⑦明朝空前强化。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还设立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⑧清朝达到顶峰。清朝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了顶峰。4.近代以来,清政府对专制主义中央集制度的维护、最终废除和复辟帝制活动:①晚清王朝的维护:四次自救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清末预备立宪。②最终推翻:辛亥革命(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③两次帝制复辟:袁世凯1915年当上“中华帝国的皇帝”,宣布改1916年为洪宪元年,1915年蔡锷、李烈钧、唐继尧在云南发起护国运动,袁世凯于1916年被迫取消帝制;1917年夏,张勋拥戴清废帝溥仪复辟帝制,恢复宣统年号,孙中山发表《讨逆宣言》,全国人民一致反对,段祺瑞组织“讨逆军”乘机打败张勋。5、中外思想界对专制主义的批判:①明末清初:黄宗羲等;②近代维新派;③近代革命派;④近代新文化运动;⑤法国启蒙思想家等。6、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评价:在封建社会早期(明清以前)以进步作用为主;明清以后严重阻碍社会发展,日趋反动,以消极作用为主。根源: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世界历史向资本主义过渡。阻碍的表现:政治上,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违背历史潮流;经济上,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文化上,实行文化专制,不利近代科学的发展;对外关系,闭关锁国政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步作用(表现):①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②有利于各地区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的传播;③能有效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从事大规模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水利、交通、防御等),奠定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④有利于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消极作用(表现):①政治方面:皇权专制,易成暴政(秦、隋);压抑民主政治,第2页共9页束缚才智创新;“人治”、官僚、特权、腐败等。②经济方面:越来越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压制新生产关系成长等。③思想文化方面:文化专制主义。死读经书,学不致用;科技发展日益停滞;不问政事,禁绝民主;中华文化难以提升等。④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它还束缚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延缓了封建制度的瓦解。二、升华认识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根源于封建经济,由封建经济所决定。地主阶级运用这一制度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2.既要看到它对历史发展的进步作用,又要看到它对历史发展的消极作用。3.封建社会的早期和中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的衰落阶段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4.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存在的两对基本矛盾: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集权)与地(割据)方的矛盾。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皇权加强就意味着地方割据势力的削弱,反之地方割据势力就膨胀。5.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总趋势:①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②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③思想控制日益加强。6.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它经历了产生、形成、确立、完备、强化、衰亡的发展过程。这一整个过程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秦汉至宋元为第一阶段,历史进步性居主流;明清为第二阶段,其消极影响日趋突出。历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具体措施都具有明显的继承性、共性和特殊性。考点二: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梳理1、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5、金朝:猛安谋克制。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7、明朝:僧官制度。清朝确立了对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及其继承人灵童“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同时确立了驻藏大臣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第3页共9页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考点三中央官制1、历史沿革秦朝统一全国后,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三公以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首创,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行政事务。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总揽中央行政权力。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元世祖设立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健全了中央统治机构。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另外,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明太祖裁撤中书省,废除了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并下令以后不许再设丞相这一职务。从制度上集君权与相权于一身,保证了皇帝的专制独断。三省制度结束后,设立殿阁大学士参与决策,逐步形成内阁制度。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保留着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凡军国大事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皇权受到限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后加以传达执行,地方军政首脑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君主专制制度走向顶峰。1861年,清朝设立总理衙门,它是主管外交、通商及其他洋务事宜的中央机构,地位高于六部,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按《辛丑条约》规定,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2、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的比较(1)相同点①都对古代社会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中央行政制度;②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加强的表现。(2)不同点①时代不同:前者确立于秦,盛行于汉;后者确立与隋,盛行于唐。②内部结构不同:前者是综合性的中央行政制度,其中行政、军事、监察等权力融为一体,皇帝的家政、国政混为一谈;后者则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机构。③丞相的组成和地位不同:前者中的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后者由于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使相权一分为三,从而加强了皇权。(3)规律与技巧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再到明清废丞相设内阁和军机处,反映出古代相权削弱,皇权加强的发展趋势。第4页共9页考点四: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一、知识梳理1、军功授爵制:战国、秦国。依据战功的多少授予相应爵位,打击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培养大批军功地主,壮大了统治基础。2、察举制:汉代。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初期重德才,后期重门第出生;导致世家地主形成并发展起来,削弱了中央集权。3、九品中正制:魏晋。4、士族制度:魏晋以来,地主阶级中形成了以门第高低为标准的选拔官吏的“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5、科举制:隋到清。①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隋炀帝始没进士科,科举制形成。②唐朝:科举制度的完善。唐太宗增设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科和殿试;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③北宋:科举制度的发展。北宋科举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增加。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培养变法人才。④元朝:科举制度的中落。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⑤明朝:科举制度的鼎盛。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开始实行八股取土,命题范围为四书五经,答题模式固定,禁止发挥个人见解。八股取土鼓励只知埋头读书,不讲究实际学问的人,旨在为皇帝培养忠顺的奴仆,束缚丁思想,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⑥清朝:科举制度的衰落。清朝前期承袭明代制度;1898年,变法;1905年清政府制定了新学制,废除科举制。考点五: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一、知识梳理1、秦朝: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2、汉代:西汉汉武帝创设刺史制度,位卑权重,以小驭大。东汉初期刺史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变为州一级的地方长官,地位高于郡守。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逐步形成割据势力,导致军阀割据。3、宋朝:在地方没立通判,和知州相互牵制。4、明朝:设立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设立厂卫特务机构,监视、侦查官民的不法行为。考点六军事制度第5页共9页1、历史沿革隋朝沿袭南北朝的府兵制;并加以改革。隋文帝时把军人户籍编人州县,同样分到田地,不再实行军民异籍,使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唐太宗时,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增加了军府的数量。武则天时,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得不到土地,府兵制难以维持,加上军队中士兵的逃亡和府兵社会地位的下降,到唐玄宗时,府兵制度崩攒。唐玄宗为增强军事力量,实行募兵制。由国家招募丁男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天宝年间,地方节度使自行募兵,形成军阀割据势力。北宋有禁军与地方军之分。禁军是国家的正规军,各地方军的精壮之士都选人禁军。禁军的半数拱卫京师,另一半驻守各地,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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