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高中政治总复习基础知识详解(政治常识)必胜!前言1、政治的基本含义: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阶级之间的关系和斗争。其实质是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阶级性是政治的根本属性。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国家政权是维护阶级统治和实现利益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一切政治斗争都是围绕着国家政权问题开展的。2、政治和经济的关系:1)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不能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的,是根源于经济,为经济服务的。任何阶级和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本阶级、本集团的根本经济利益的。2)政治对经济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适应经济基础的政治,对其起巩固、维护、加强的作用。二是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政治,则是对其破坏、阻碍的作用。第一、二课:我国的国家制度一;国体1、国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产物和表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3、我国的国体·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4、民主与专政的含义及关系(理解)+民主的含义则是指一种国家制度。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有事物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专政,即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任何国家都具有专政职能,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的统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互相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5、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所谓新型专政,则是指在最广大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的同时,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所谓新型民主是指“绝大多数的人享有的民主”;第一,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1)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的广泛性。第二,民主具有真实性。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上的保障。6、现阶段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载入我国宪法之中。(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新内容。突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国家职能;创造良好的国内条件和国际环境;7、阶级斗争在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1)在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广大人民同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思想文化领域、社会生活领域中还存在的极少数敌对分子2)防御国际敌对势力的侵略、颠覆活动,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另一重要依据。8、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新型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的本质属性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民主程度受社会条件的制约。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惭进的发展。三:政体;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在当代的主要形式是议会君主制。当今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了民主共和制的管理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的类型:议会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2、国体与政体的含义及关系:第一,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第二: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第三、国体与政体的关系: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形式。但适当而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重要的作用。2)政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影响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等。3、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它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及其权利1)产生: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代会代表由下一级人代会选出(间接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代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直接选举)。2、)代表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5、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2)有利于保证中央与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3)有利于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三: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1、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阶级统治与社会管理中的职责和功能。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2、国家职能及分类国家职能分类。1)国家对内职能:政治统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2)国家的对外职能:保卫职能、交往职能。3、我国的对内对外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第一,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第二,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第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四,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五,搞好社会公共服务。·国家的对外职能:第一,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第二,发展国际的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第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我国的对内对外职能体现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实践证明,正确行使这些国家职能,有利于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四:国家结构:1、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及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基本类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当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分为两大类:(1)单一制。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特点: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公民只有一个国籍;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各行政区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也是国际交往中的单一主体。(2)联邦制。联邦制就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联邦制的特点: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除有联邦的宪法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宪法;在对外关系上,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区分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主要应当看:第一,全国是否只有一个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第二,全国是否只有一部宪法作为法律依据;第三,中央政府对外是否统一行使外交权。)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单一制国家。3、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理解)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1)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关键是:发挥两个积极性。(2)中央和地方之间要适度分权。既要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又要在中央集中领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4、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理解)“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第一,“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国家主权,在国际上代表中国;港、澳、台将分别设立特别行政区,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第二,两种制度并存,但两种制度在国家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长期存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主体。第三,“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与其他行政区相比,享有高度自治权。“一国两制”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2)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2)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3)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总之,“一国两制”的提出,为用和平手段统一祖国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办法,它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代表了全体中国人的愿望,也为世界上解决国际争端树立了一个榜样。五:国家机构*一套机构:1、国家机构的含义(识记)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就是国家机构。从纵向看它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从横向看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暴力机关2、国家机关的划分(识记)(1)国家元首。(2)立法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4)司法机关(5)暴力机关。3、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及国家职能的关系(理解)1)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2)国家机构的设置主要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实施的物质载体。4、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理解)1)我国国家机构是适应我国国家职能而设置的。2)我国国家机构的分类:从横向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从纵向上看:即从国家机关层级来看:国家机关分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大类。(在我国,军事权控制在中央,即中央军委掌握国家军事大权。这有助于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在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分三级:省、直辖市国家机关—(区)县级国家机关——乡(镇)级国家机关。)5、中央国家机构的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3)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4)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5)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6)中央军事委员人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二个义务: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及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理解)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自由权利。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自由都是相对的,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第三,监督权。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必进国家机关工作作风,克服不正之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重在现实意义。7、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基本保证。可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它关系到国家兴衰、民族的兴亡,所以每个公民都要把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义务。(2)公民应如何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一,捍卫国家主权不受侵犯。第二,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第三,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第四,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1)公民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