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我单位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本公司的工种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主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1.保修期限与承诺1)保修范围我单位作为工程的总承包商方,对工程的主体保修负全部责任,部分分包商所施工的项目将由本公司责成其进行保修。2)本工程承诺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2.维修程序1)维修任务的确定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记录表,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2)工程维修记录由工程部发给指派维修单位,尽快进行维修,并备份保存。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工程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本本公司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通知单位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发放的工程维修记录返回工程部门。3.保修记录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工程部门保存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