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德育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传〔2015〕386号自治区机关发电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坚实的思想基础。二、健全机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韩俊杰副组长:赵莹萍成员:张爱民李兆涛崔力文余华董利杨艳荣及各班班主任三、时间安排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四、宣传重点(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学习自治区党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新疆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措施办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去极端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认同,增强尊法守法的行动自觉。五、活动主要形式1、利用主题班会“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和国旗下的讲话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法规知识;2、积极营造校园宪法教育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3、组织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上统一的法律知识竞赛。额敏县第一中学高中德育处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