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时期,也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推动我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一)“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1、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截至2014年底,CDO削减1859.1吨,二氧化硫削减911.73吨、氮氧化物削减611.15吨、氨氮削减178.99吨,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的减排任务。2、生态创建再添佳绩。经过多方努力,我市“十二五”创建了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八景镇和华林山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生态乡镇和7个省级生态村,石脑、田南、华林、建山和八景等乡镇80%的村分别被省环保厅、宜春环保局授予生态村,全面完成“十二五”制订的目标。3、锦江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经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和我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我市锦江交接断面和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年均值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达到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4、城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十二五”期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年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也达到了国家2类区标准。5、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市投入资金近3亿元,强制督促全市58家陶瓷企业共建成窑炉尾气除尘脱硫设施68套,淘汰59台链排炉和27台燃煤锅炉。投资新建了八景镇污水处理厂、石脑镇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1万吨一期工程和高安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2万吨二期工程。开展中心城区油烟噪声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第一审批权的作用,否决不合理选址项目30余家,督促56家餐饮店进行治污改造,有16家环境敏感点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重点整治了涉及餐饮店21家的集中连片油烟整治项目3个。投入资金1.3亿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共拆除禁养区猪场1556户,拆除面积62.1万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已经覆盖到24个乡镇、场,3782个村组,18万户、64.3万人。6、继续深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全市范围内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继续开展清理行动,着重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塑料粒子厂。截至2014年底共关闭非法企业49家,其中非法塑料粒子厂33家。7、环保监管制度进一步创新。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多个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012年制定了《高安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制定了《高安市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一票否决”实施细则》;2014年制定了《高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制定了《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实施方案》等,通过与乡镇(街道)联防联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畅通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主动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打一场依靠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突破攻坚战。8、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得到锻炼。主动介入、及时妥善处理了新街镇建成大队违法倾倒危废事件、汽运城危险品运输自燃事件、能陶公司酚水外排事件、威尼斯公司废水外排事件、相城黄秋坝水库污染事件、320国道祥符段倾倒废液事件和黄沙挂榜村倾倒危废事件共7起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于汇报及时、处置妥当,未造成1起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市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尤其是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能力得到了锻炼提高。(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过去的五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体环境状况呈良好态势,但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未来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保护体系建设不足。当前我市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系统,不完整。一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按照法规对偷排、直排行为最高处罚金额10万元,企业主在利益驱动下,甘愿违反环境保护法和接受经济处罚,也不愿守法治污。为此,有的企业存在故意闲置污防设施,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软硬件条件差、监管难度大。有些企业建厂时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还有些企业环保设施年久失修,处理效能下降,没有起到治污的作用。而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体系也未建立,一线环境监管人员无法及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数据、证据,无法及时有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长期以来我市农村地区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真空地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发展慢,大部分乡镇既未成立专门的环保部门又未设立专门资金进行污染整治。大家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也认识不足,有的干部甚至存在“重经济轻污染”“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畜禽养殖污染和乡镇工业企业污染已经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2、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足。“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环境保护能力发展却相对滞后。一是监察能力建设不足。目前全市大小工业企业有600余家,大小养殖场近5000家,监管对象点多面广,而我市的环境监察技术装备和监控手段落后,环境执法人员以行政干部为主,懂环保知识业务的人员较少,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中枢断层,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监测能力建设不足。我市工业企业涉及陶瓷、化工、光电、食品、纺织、造纸、机械制造、包装等几十个行业,污染因子种类可能达到上千种。但环境监测设备缺乏,监测自动化程度低,不能及时准确捕获环境信息,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难以说清环境质量现状。三是监管手段建设不足。当前我市主要通过投诉举报和执法检查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对源头和过程的监管,常常是问题发生了,才通过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来“亡羊补牢”,使得环境执法人员经常疲于奔命,辛苦吃了不少,成效却很少。二、“十三五”环保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重要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以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战略,以服务高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总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积极探索符合高安实际的环境管理模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二)基本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源头严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坚持过程严管,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境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后果严惩,充分发挥新环保法“杀手锏”的功能,通过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对生产设备查封扣押和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等办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将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源、清洁的土壤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依靠群众、创新机制。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新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培育开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依靠信息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资金市场,建成协调统一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三)规划目标遵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把握好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关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0年,进一步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扭转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改善各区域环境质量,探索实践绿色循环低发展的新模式,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四)规划指标到“十三五”末,全市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如下要求:1、环境质量指标(1)锦河高安交界断面水质年均值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以上。(2)高安市工业园入锦河口河水水质保证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以上。(3)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市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2类标准。2、总量控制指标(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6%。(7)氨氮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6%。(8)烟尘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3、污染防治指标(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5%。(1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到80%以上。(1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继续抓好高安生态创建工作,在“十三五”末,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生态乡镇”、15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争取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努力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为高安创建生态县级市的作好各项准备工作。5、环保管理能力指标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16年后,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仪器设备标准化验收,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站标准化验收。2020年市环境监察大队达到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建成符合规定的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五)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重点流域:高安段锦河流域、肖江流域,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重点区域:高安市城区,以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整治为主。——重点行业:建材、化工、造纸、食品等行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制度,有条件的行业实行生产废水零排放制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清洁审计。——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三、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切实做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推进高安环境总体规划。1、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契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由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构成的基本思路,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推进高安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四个方面的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生态管治制度,实施分级分区网格化管控;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管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统一监测和系统管理;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保护。2、严格环评审批制度,全面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对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资源开发项目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针对矿山、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地质灾害毁弃地和塌陷地,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生态恢复。逐步建立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实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提供支撑。推进高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加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在境内的锦江、肖江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生态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加快建立盲目决策损害环境终身责任追究制和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江西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动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普及、推广猪沼果、稻田养鱼等生态种养模式和节水农业模式。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按照“三区”划定的原则,全面推进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广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大力创建生态乡镇、文明生态村。(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实施节能、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