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警惕“四个危险”始终坚持“四个更加”时间:2011年08月17日11时31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吴美华字号:『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我要评论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这些新观点新要求既与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又有发展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员令、宣言书和行动指南。从“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胡锦涛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要经受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时刻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个考验”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四个考验”是存在“四个危险”的大背景。这次重申“四个考验”,就是告诫全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前,高度警惕“四个危险”,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个危险”是胡锦涛总书记作出的新概括,具有内在联系,互为因果关系。其中,消极腐败的危险实际上列于“四个危险”之首,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危险。腐败严重侵蚀党的肌体,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削弱党的执政能力,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中国共产党90年的艰辛奋斗,千千万万共产党员的牺牲奉献,使我们党当之无愧地被历史和人民所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但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却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出现危机。社会转型与权力过分集中、利益诱惑与信仰缺失交互作用,为腐败提供了土壤和条件。近年来,腐败现象仍多发高发易发,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期权化、群体化、家族化的特点,涉及领域广泛而且从一般领域向特殊领域渗透。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背后几乎都隐藏着腐败问题。尤其是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能否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不仅关系到党的形象、民心所向,而且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命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增强全党的忧患意识,警惕消极腐败的危险。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由于“四个考验”是长期的,“四个危险”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就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特征。那种对腐败的姑息迁就,那种对腐败的麻木不仁、见怪不怪,最终会毁掉我们这个党,葬送党所领导的事业。我们必须认真记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垮台的教训,充分认识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反腐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都要反对腐败,不仅要憎恶腐败、拒绝腐败,而且要积极参与反腐败,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高度坚持“四个更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刻阐述了党的建设的五点要求。特别强调全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四个更加”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定位。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反腐倡廉建设与科学发展的关系,二是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的关系。从反腐倡廉建设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来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然而,腐败是发展的最大障碍,严重干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不仅会阻碍经济发展速度,而且会使经济建设的成果被少数人鲸吞,诱发各种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一方面,我们不能放下经济建设去搞反腐败,另一方面,也不能搞经济建设一手硬,搞反腐败一手软。从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的关系来看,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成果都要体现和落实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在党的各项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的难度更大,因为它要触动权力和利益。反腐倡廉建设的加强也会极大地促进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可以说,反腐倡廉建设搞不好,科学发展和党的建设科学化都无从谈起。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是对反腐倡廉建设主体力量的充分肯定。客观地说,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对反腐败信心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可奈何的情绪、无能为力的情绪、无所作为的情绪,使得一些人在腐败面前理不直、气不壮,甚至回避、容忍、迁就、退让。的确,反腐败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很难毕其功于一役。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腐败面前并非无能为力,腐败同样有可知性、可控性,反腐败同样有规律可循。坚定信心是深入开展反腐败的前提。信心来自哪里?来自对党的信任和对人民群众的信任,来自对多年来反腐败成效的认可和反腐败经验的积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与消极腐败现象进行着不懈的斗争,积累了宝贵经验。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都取得重大突破,阶段性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只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就一定能够使腐败无处藏身。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治党不严有关,精神懈怠、纪律松散,严重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些明明大家都看得很清楚的问题,就是迟迟得不到解决。并非条件不具备,而是决心不大。为什么那些违规违纪违法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等,非要闹大了才能被查处,为什么就不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能够长期“带病上岗”,直到东窗事发?为什么“三公经费”等问题,群众反映那么强烈却总是遏制不住?一些领导干部以条件不具备为托词拒绝改革,不敢触动某些深层次的东西。其实,主客观条件都是相对而言,不能成为一些改革措施迟迟不出台的理由。有些事情非不能为,而是不愿为、不敢为,这就考量着领导者的决心和魄力。以更坚决的态度惩治腐败,就要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部署。中国共产党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逐步成熟的标志,就是从世情、国情、党情出发,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上实现了重大转变,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源头治理,主要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制度等,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只有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今天的反腐败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和改革开放初期的反腐败相比已不能同日而语,面临的形势要复杂得多,难度要大得多。其中,最难的莫过于构建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就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惩处力度和预防力度,出实招,见实效。当前,我们要在整体推进过程中实现重点突破,继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