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混凝土管理办法为了保证京承高速公路(密云砂峪沟—市界段)工程高强度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对已下发的《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中高强度混凝土特指强度等级在C40以上的混凝土)一、原材料的选择与技术指标要求水泥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MPa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不得采用立窑工艺生产的水泥。细骨料配制高强度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4.75mm的河砂,细度模数宜为2.6—2.9,但细度模数不得小于2.6;级配筛分中4.75mm、0.6mm、0.15mm筛孔的累计筛余不得超出级配区Ⅱ区的标准,2.36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0.3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85%—92%范围内;砂的含泥量应小于2%,其它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粗骨料配制高强度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应使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碎石,骨料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高50%以上,压碎值不得大于12%,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5%,含泥量应小于1%,骨料的最大粒径宜小于26.5mm,其它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拌和用水拌和用水应采用饮用水,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外加剂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应使用高效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宜为胶结料的0.5%—1.8%,外加剂的性能必须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掺合料配制高强度混凝土用的粉煤灰应采用细度大且烧失量低的Ⅰ级粉煤灰,其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掺量不得大于水泥用量的10%。二、配合比设计要求高强度混凝土正式生产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设计,试配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水胶比宜控制在0.24—0.38的范围内,砂率宜控制在28%—34%的范围内,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宜超过500Kg,水泥与掺合料的总量不超过600Kg。试配时,必须严格模拟实际生产条件,选定不同的配比和投料顺序,进行配合比方案优选;搅拌必须均匀,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较普通混凝土延长50%的搅拌时间;当原材料有变动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三、原材料试验各种原材料的试验频率、试验项目以及取样方法均按总监办已下发的《混凝土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执行。四、高强度混凝土质量控制1配制高强度混凝土用的砂和碎石必须单独分仓存放,材料堆场必须硬化,露天存放的砂必须采用防水材料进行覆盖,周边做好排水设施,保证砂的含水率稳定。2严格控制水灰比。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准确控制用水量,每次生产前应仔细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并在用水量中扣除,严禁在材料出机后再加水。3高效减水剂宜采用后掺法。加入减水剂后,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继续搅拌的时间,当采用粉剂时不得少于60秒,当用液体时不得少于30秒。4拌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强制式搅拌机,并且采用二次投料法拌制,即先将砂、石、和70%的用水量加入,进行30秒的充分拌和,再将水泥、掺合料和剩余的30%的用水量加入进行拌和,拌和时间不少于60秒,最后加入高效减水剂进行搅拌直至出机。5合理安排生产工艺和施工工序,计算各阶段所需时间,合理缩短混凝土从搅拌到浇筑完毕的时间。6所有操作人员均要进行技术交底,完善各项记录文件。7高强度混凝土出场前,场站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工作性能进行车车检测,到施工现场后,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工作性能进行逐车检测。8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混凝土之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罐内是否有残余的水及其它残留物,若有,必须将其完全清除后,方可装入混凝土。9夏季拌制高强度混凝土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减小坍落度的损耗,保证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具体措施如下:a混凝土用料要遮盖,避免日光暴晒,并用冷却水拌和混凝土,以降低入仓温度。b尽量减少混凝土在路上的运输时间。c尽量缩短浇筑时间。五、高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高强度混凝土变异性较大,强度数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高强度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生和抗压试验必须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京承高速公路(三期)总监办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