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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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高空作业安全全技术规范1总则1.1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1.2本措施适用于工业与一般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维护作业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攀登、悬空、操作平台、高压电杆及交叉等项作业。1.3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措施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作业组织设计。2.2车间工程作业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2.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2.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2.5作业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2.6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2.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2.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2.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3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3.1临边作业3.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设备设施临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作业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4.1攀登作业4.1在作业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4.2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安全方面作出规定。4.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4.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4.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4.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4.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4.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4.2悬空作业4.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4.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4.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5.1操作平台5.1.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5.2交叉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2)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证6.1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或设备的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6.2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6.2.1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作业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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