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林:实事求是地评价“文革”时期的经济建设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1966年至1976年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给我国各个领域造成了严重混乱,带来了巨大损失。同时也应当看到,“文革”时期的经济建设虽然遭到了巨大损失,但仍然取得了发展。对此,曾经有过种种不同的说法。一种通行的说法是“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这最早见于1978年2月26日华国锋在第五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从1974年到1976年……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这种说法以后被不少著作和文章沿用,并发展为“文革”时期的10年“从总体上看,整个国民经济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的评价,而且至今仍有人使用。美国学者麦克法夸尔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甚至用“经济的崩溃”作为标题来述说“文革”时期的经济状况。另一种说法是:整个“文革”10年,经济是有发展的,“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只是指动乱最严重的1967、1968年。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指出:“综观1966至1970年这五年乃至1966至1975年这10年的情况,经济还是有所发展的。”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革”时期“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这两种说法之间的差异显然是较大的。“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当然谈不上发展,并且涉及到“文革”10年经济建设的基本状况。因此,在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的今天,有必要根据准确的历史事实做出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首先,必须搞清楚,“文革”和“文革”时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革”是一场严重错误的政治运动,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文革”时期,是这场运动发生的历史时间和空间,这一时期既发生了种种严重错误,也存在抵制和纠正这些错误的斗争,包括广大人民群众在困难条件下努力进行的经济建设。因此,彻底否定“文革”并不等于要否定这一时期所发生的全部历史。同样,肯定“文革”时期经济、外交方面的发展,也不等于要肯定“文革”本身的错误。胡绳很早就指出,要把“文革”和“文革”时期区别开来。(见《真理的追求》1990年第4期第11页。)应当说,这是我们正确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阶段历史的基本准则。(周问:同理,是否也要把改革和改革时期区别开来?)从“文革”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统计数字上看,“文革”时期的经济取得了发展,是明显的事实。关于年平均增长率,1967年至1976年的10年(1966年因经济领域尚未受到“文革”较大影响,故不计入),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7.1%,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6.8%,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4.9%。具体到各年,动乱最严重的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9.6%,1968年比上年又下降4.2%。其余各年均为正增长。关于阶段发展指标,1976年与1966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79%,社会总产值增长77.4%,国民收入总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3%,关于生产水平,1976年和1966年主要产品产量相比,钢增长33.5%,原煤增长91.7%,原油增长499%,发电量增长146%,农用氮、磷、钾化肥增长117.7%,塑料增长148.2%,棉布增长20.9%,粮食增长33.8%,油料增长61.6%。(《中国统计年鉴(1993)》,第57、50、33、444—447、364页,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需要说明的是,有人提出“文革”时期的这些统计数字是否准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的文章回答说:“现在公布的十年内乱期间的数字,尽管有若干估算成分,但数字来之有据,又经过反复核对,可以说是基本可靠的。”(李成瑞:《十年内乱期间我国经济情况分析--兼论这一期间统计数字的可靠性》,《经济研究》1984年第1期。)从各个经济部门情况看,10年中也取得了一定发展。工业交通方面,1965年开始并持续到70年代末期的三线建设,历时三个“五年”计划,投资2050亿元,使国家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得到了长足进展,建立起攀枝花钢铁公司、六盘水工业基地、酒泉和西昌航天中心等一大批钢铁、机器制造、能源、飞机、汽车、航天、电子工业基地和成昆、湘黔、川黔等重要铁路干线,初步改变了我国内地工业交通和科研水平低下的布局不合理状况,形成有较大规模、门类齐全、有较高科研和生产能力的战略后方体系,促进了内地的经济繁荣和文化进步。到70年代末,三线地区的工业固定资产由建设前的292亿元增加到1543亿元,增长4.28倍,约占当时全国的三分之一。职工人数由325.65万增加到1129.5万,增长2.46倍。工业总产值由258亿元增加到1270亿元,增长3.92倍。1972年以后,以毛泽东、周恩来批准的“四三方案”为中心,投资几十亿美元和200亿人民币,从国外引进了26个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建成了北京石化总厂、上海石化总厂、武钢一米七轧机工程等几十个冶金、化肥、纺织大型企业(周注:我现在所在的工厂,就是其中之一,去年向国家上缴5亿元的利税),基本满足了国家对这些部门的需要,并为以后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文革”时期,石油工业得到飞跃发展,陆续开发和兴建了大庆、胜利、大港等大型油田,克拉玛依和吉林扶余油田生产能力也得到大的提高,还先后在四川、江汉、陕甘宁组织了三个大石油勘探会战,探明和建成辽河、任丘、江汉、长庆油田。从1966年到1978年,中国原油产量以每年递增18.6%的速度增长,1978年突破1亿吨,使中国由“贫油国”跃居世界第8产油大国,原油加工量比1965年增加了5倍多。农业方面,除粮食产量持续增长外,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建国以来成就最大的时期,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大幅度提高。1976年与1965年相比,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产量增长5.7倍和65倍,农业用电增长4.7倍,农用排灌动力机械拥有量增长4.9倍,农用化肥每亩施用量增长2.1倍。1977年和1965年相比,全国农田灌溉面积增长41%,全国机电排灌面积和水电站机电总装机容量分别增长355.58%和643%;1975年全国机井数比1965年增长935.89%。(水利电力部编:《中国农田水利》,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3页。)抗自然灾害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以全国受灾面积基本相同的1976年与1965年相比,成灾面积由53.9%下降到26.9%。(国家统计局编:《建国三十年国民经济统计提要》第74页。)这些农田灌溉和排涝条件的较大改善,为以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个体经营方式抗御旱涝灾害的侵袭,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尤其是80年代国家对农田水利的投资相对较少并逐年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是70年代的投资在发挥效益。至今我们的水利设施的80%还是70年代及以前完成的(见新华社2000年6月5日报道)。(周问:说现在吃文革老本,至少在水利建设这一点来说,是不错的吧?)科学技术方面,这一时期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特别是国防尖端技术得到了空前的突破。1966年5月9日第一次含有热核材料的核试验成功;1966年10月27日第一枚核导弹发射试验成功;1967年6月17日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1969年9月23日第一次地下核试验成功;1970年4月24日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1970年12月26日第一艘核潜艇研制成功;1973年8月26日,第一台每秒百万次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研制成功;1975年11月28日,第一次回收发射的人造地球卫星成功,使中国成为继美国、苏联后第三个能回收卫星的国家;1975年10月20日,由科学家袁隆平等培育的籼型杂交水稻通过鉴定,经过推广后一般提高产量20%,为世界粮食增产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成果为以后改革开放时期的科学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准备了物质基础和保障。正如邓小平1988年所说:“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原子弹、氢弹,没有发射卫星,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邓小平文选》,第27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周问:现在拿得出手的科技成就,与文革时期相比,到底如何?巨人脑黄金?或中华鳖精?)那么,又如何看待“文革”时期的巨大经济损失呢?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政治动乱冲击和破坏生产建设,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物质损失。如大串连、“停产闹革命”使铁路运输中断、停工停产;武斗、造反、打砸抢毁坏大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设施等等。这些有形的损失,虽然无法计算总量,却是有目共睹的。(周注:确是文革的错误,应该否定,但这些错误在文革中就已被纠正。)其次,是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没有在应有发展速度下取得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速度和“文革”之前的14年(1953年至1966年)和之后的6年(1977年至1982年)平均速度相比,是比较缓慢的。社会总产值年增长率6.8%分别低于前者的8.2%和后者的8.9%,国民收入年增长率4.9%分别低于前者的6.2%和后者的7.5%。如果能够持续“文革”前的国民收入增长速度,这10年国民收入应该多增长2793亿元。(有的著作认为“如果按照正常年份百元投资的应增效益推算,10年间国民收入损失达5000亿元”。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因为百元应增效益还要受到基数、部门构成等影响,不可简单比较。如90年代上述效益比“文革”时期就有下降,决不能说90年代比“文革”时期损失更大。(呵呵!))此外,从计划指标本身看,“文革”时期的“三五”计划和“四五”计划虽然得到完成,但确定的指标并不算高,“三五”计划本可以提前两年完成,“四五”计划原定指标较高,后来也大大压缩。(对比现在,去年保8,今年保7,不知如何?)再次,是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十年中,国民经济总量虽然有增加,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破坏也使经济效益降低,消耗增大,浪费严重。许多重大项目的完成是靠多投资、“大会战”和多消耗取得的,时间也大为延长。大中型建设项目周期,“一五”时期为6.5年,“三五”和“四五”时期分别延长到8.8年和10.7年。大中型项目建成投产率也由“一五”时期的15.5%下降到“三五”、“四五”时期的11.5%和9.4%。最后,是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1976年我国人均年消费粮食只有381斤,低于1952年的395斤。到1978年,全国农村还有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下降,只在1971年对少部分人提高过一次工资。住宅、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等方面也造成了严重欠账。“文革”前经过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城市居民供应的商品本来已经有不少取消了配给票证,“文革”时期又不得不恢复甚至增加。造成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文革”的动乱和林彪、江青集团的破坏。此外,还有些因素是我们正确看待“文革”时期经济建设时应该考虑进去的。一、为实现工业化目标而预付的代价。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要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初步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为此,在投资中必须优先集中在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然后才考虑农业和轻工业;在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上,必须保证提高积累率来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然后才能适当考虑提高人民生活的消费需要。这个原则既是中国工业落后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业化的共同道路。“一五”计划即是照此安排的。但由于“大跃进”冲掉了“二五”计划,造成了经济困难局面,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业化进程,降低积累率,优先解决吃穿用问题。经过1962年至1965年的三年调整,经济得到了较快恢复,1966年至1975年执行的“三五”、“四五”计划,实际即承担了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后两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到1978年,我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构成,已经从1952年的43.1:56.9,变为75.2:24.8(国家统计局:《奋进的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可以说初步实行了国家工业化的目标(也有人认为1975年即已初步实现了工业化目标。见《党的文献》2000年2期田松年文)。因此,“文革”时期经济建设投资积累率高、消费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