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设计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施工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监理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重要设备和材料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我委)。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规定执行。6.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