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矿产资源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根源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整合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和矿权设置方案,结合矿区的资源条件,按照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编制资源整合方案,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二)集约开发、规模办矿。一个矿床(井田)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主体,坚决杜绝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企业数量,提升办矿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通过联营、兼并、参股、控股、收购等形式整合小矿,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不断壮大企业竞争力;小矿相对集中的矿区,通过联合联并等方式进行整合,淘汰生产规模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小矿。(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整合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小矿密集区、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矿种和优势矿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和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资源储量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资源整合工作。2(五)统筹兼顾、公开公正。资源整合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等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处理好国家、地方和矿业权人三者的利益,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利益关系,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整合目标(一)减少矿山数量。12005年,在2007年底全省合法煤炭矿山企业数量减少25%以上,2010年减少30%以上。22005年,在2007年底全省合法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减少20%以上,2008年减少30%以上,2010年减少40%以上。(二)提高矿山生产能力。12007年底前陕北地区淘汰核定能力6万吨/年(含6万吨/年,下同)以下煤矿,其他地区淘汰核定能力3万吨/年以下煤矿,陕南地区淘汰核定能力1万吨/年以下石煤矿。2008年全省煤矿单井平均生产能力接近30万吨/年。22008年底前淘汰生产能力低于国家规定同类矿山最低生产能力的非煤矿山,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平均生产能力接近中型矿山规模下限要求。(三)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整合后的矿山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开采,“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共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得到妥善存放或二次利用。(四)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及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五)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山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使矿山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整合范围和方式(一)整合的重要矿种。根据我省矿产资源开发程度、矿山布局和矿产的重要程度及市场需求形势,确定煤、铁、钼、铅、锌、金、钒、石膏、水泥灰岩、建筑石材为整合的主要矿种,其他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的整合由各市、县自行确定。(二)整合的重点矿区。神府、榆神、榆横、渭北、彬长、子长、黄陵等煤矿区,洛(南)华(县)钼矿区、凤县铅锌矿区、旬阳铅锌矿区、略阳金矿区、小秦岭金矿区、山(阳)柞(水)3铁矿区、山(阳)商(南)钒矿区、西乡石膏矿区等非煤矿区为整合的重点矿区。(三)整合的对象。12年以上且证照齐全的矿山。2定的整合原则进行整合。3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差的矿山。(四)整合的方式。各地在资源整合中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和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工作。1程度以及投资情况,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整合。对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矿区必须进行整合,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对资源赋存状况复杂的矿区,以资源条件为基础进行整合,不搞一刀切;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对权属有争议的矿山,结合本次整顿依法确权;对非法矿山坚决予以取缔。2收购、股份制、租赁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整合工作。3平低的矿山可由技术力量强和管理水平高的矿山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资源整合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县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工作按照调查摸底、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进行。2007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基本完成重要矿种、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一)调查摸底(200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发〔2005〕28号文件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源整合的调查摸底,于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拟整合的矿区矿权设置情况、资源情况及开发现状的调查工作。(二)编制实施方案(2006年11月至12月)。以县为单位,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安全监督、煤炭等有关部门在摸清矿权设置及开发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整合范围,编制整合实施方案,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初4审后,于2006年12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应包括整合矿区资源及其开发现状、矿权设置情况、整合目标、整合方案(拟整合采矿权主体、资源总量、生产能力)、具体措施及进度安排等内容。(三)组织实施(2007年1月至10月)。1府实施。被整合的矿山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进行,整合后,由工商部门对整合后的企业名称进行核准。2方案,并依法颁发采矿许可证。3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后组织生产。(四)检查验收(2007年11月至12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资源整合工作进行自查,并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省政府组成专门工作小组,按照资源整合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舆论宣传。资源整合是针对目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现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市、区)要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目标任务。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其他干扰,树立全局观念,扎扎实实地做好资源整合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市级人民政府是资源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成立整合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不等不靠,本着成熟一批,报批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抓紧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资源整合工作。(三)落实工作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保证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分工如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调查摸清整合区域内的资源状况、开发现状和矿业权设置情况,组织审查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依法划定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颁发工商营业执照;5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安监部门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煤炭矿山竣工验收、生产能力核定,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关闭矿山生产用电,拆除供电设施,并负责整合后保留矿山的供电工作;监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制订优惠激励政策,促进资源整合。1推进资源整合工作。2资源的原则,对整合矿区周边零星资源的利用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配置给整合后的开发主体。3全监管、煤炭等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先审批。4(五)切实加强管理。1行审批。22004〕121号文件规定执行。3者应依法予以整合或关闭:(1)无证勘查、开采的矿山;(2)存在“楼上楼”问题的,整合后只得保留一个主体;(3)国有矿山范围内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4)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矿山;(5)资源枯竭的矿山;(6)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关闭的矿山。46相关证照的审批。(六)加强督导和责任追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资源整合工作扎实开展,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严查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对阻挠资源整合工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建立矿业运行新机制,巩固整合成果资源整合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和日常性工作。通过治理整顿、资源整合,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矿业开发和管理的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治久安。(一)按照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矿种特点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区别重要矿产和一般矿产,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二)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必须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并由国家垄断矿业权一级市场,规范二级市场,解决矿权取得的“双轨制”问题。(三)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要合理调整、分配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收入、利益分配关系,以促进资源开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四)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切实加强矿权审批,防止出现审批、整合、再审批、再整合的现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五)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要按照队伍力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组织保障。(六)建立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补偿机制。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陕西省人民政府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