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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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日期:2012-11-07来源:|作者:|阅读:2374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职务条例》、国家和陕西省有关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条件的现行规定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人员。第三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我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第四条凡申报教师职务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申报破格晋升者,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应有1次为优秀)。第二章职务名称第五条教师职务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类;其中助教为初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教授、副教授为高级职务。第三章助教职务任职条件第六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硕士学位,经考察(3个月)合格,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㈡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经考察(6个月)合格,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㈢具有学士学位,经考察(1年)合格,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第七条外语要求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人员应掌握第二门外语),必须达到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水平。第八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第九条继续教育要求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第十条教学、科研要求㈠能够承担1门辅导课程,完成一定的辅导任务或实验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评估合格;㈡能够协助中高级职务人员指导大学生毕业论文;㈢能够积极参加学科组或课题组开展的学术讨论和研究工作;㈣能够完成院系(部所)安排、规定的其它教学、科研任务且考核合格。第四章讲师职务任职条件第十一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经考察(3个月)合格,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㈡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2年及以上;㈢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助教职务3年及以上;㈣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第十二条外语要求㈠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需熟练掌握第二门外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B级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0以上。第十三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第十四条继续教育要求担任助教职务期间,根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完成《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进修工作规程》(待出台)所规定的专业进修任务或其它继续教育的任务,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第十五条教学要求担任助教职务期间,具有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能力。主讲1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含实验学时、指导毕业生论文或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评估合格。第十六条科研要求担任助教职务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本学科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外语、体育、艺术类教师在本学科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本学科公开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3.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4.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校级前3人,厅局级及以上参加者);5.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校级前3人,厅局级及以上参加者),或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项(独立);6.能体现本专业实践技能的获奖成果1项(厅局级及以上认定)。第十七条社会服务要求必须承担学校分派的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或学校学术、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活动,努力为学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宣传和提高学校的声誉做出贡献,担任助教职务期间,指导学生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至少1次或兼职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工作2年及以上。第五章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第十八条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㈠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㈢博士后出站;㈣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对外语、体育、艺术类教师,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第十九条外语要求㈠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需熟练掌握第二门外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A级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⒈获得博士学位;⒉在国外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⒊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WSK)考试;⒋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或IELTS成绩6.0以上;⒌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⒍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译著1部(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第二十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㈠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的能力,必须参加陕西省或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第二十一条继续教育要求担任讲师职务期间,根据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应完成《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进修工作规程》(待出台)所规定的专业进修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的任务,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第二十二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明确、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第二十三条教学要求㈠教学科研型教师: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系统讲授过2门及以上课程(至少有1门为全日制本科生基础课或专业课),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或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且积极实施双语教学,所授课程采用外文原版教材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课程课时的50%以上;2.教学质量评估良好及以上(或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3.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重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参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含教学参考)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主要参加(前3人)厅局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奖1项(校级第1人、厅局级及以上参加者);或主讲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前3人);或指导全国性本科学生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㈡教学为主型教师: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系统讲授过2门及以上课程(至少有1门为全日制本科生基础课或专业课),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2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10学时);或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且积极实施双语教学,所授课程采用外文原版教材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课程课时的50%以上;或担任实验课教学教师,系统讲授2门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20学时以上,且首开高水平实验1项。2.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3.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其中须在重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且参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含教学参考、实验指导)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指导全国性本科学生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4.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奖1项(一等奖及以上前3人、二等奖前2人),或主讲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第1人)。㈢科研为主型教师:担任讲师职务期间,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课程,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学时以上,且教学质量评估合格。第二十四条科研要求㈠教学科研型教师:担任讲师职务期间,文科: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本学科重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公开出版发行专著1部或译著1部(独立);3.参编国家级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4.主要参加(前3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5.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参加者)。理科: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本学科重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或SCI)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2.主要参加(前3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3.参编国家级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4.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参加者);5.主持完成经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成果1项,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语、体育、艺术类:1、从事理论教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①在本学科重要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发行专著1部或译著1部(独立);③参编国家级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④主要参加(前3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⑤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参加者)。2、从事实践教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①在本学科一般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艺术类可为公开发表的作品,但至少应在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②公开出版发行专著1部或译著1部或画册1部(第1人);③参编国家级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④主要参加(前3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⑤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3人),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参加者);⑥能体现本专业实践技能的获奖成果1项(省部级及以上认定)。㈡教学为主型教师: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1.在本学科重要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本学科核心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学科权威(SCI)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参编国家级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3.公开出版发行专著1部或译著1部(第1人);4.主要参加(前3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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