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边坡安全作业指导书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定在高边坡施工中直接影响施工安全的过程的操作,以保证施工安全。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所承建的高边坡施工。3定义3.1高边坡施工高边坡施工指边坡高度在50m以上的边坡施工。4职责4.1项目部生产经理对高边坡施工进行组织协调,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4.2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高边坡施工措施,对高边坡施工予以指导。4.3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高边坡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安全。4.4物资部负责编制高边坡施工材料计划,并按计划采购、确保物资材料满足施工需要。4.5工区(工程队)施工操作人员按本作业书进行施工,对影响施工安全违规行为加以控制。施工操作人员按本作业指导书。5现场安全纪律5.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5.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5.3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佩带安全带、安全绳,现场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4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或边坡。5.5项目部设专职安全监察员,施工队设安全员定点了望或巡回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部位、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5.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5.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5.8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6高边坡的开挖6.1开挖前,对岩坡稳定性进行分析,判明影响边坡稳定的主导因素,对边坡变形破坏形式和原因作出判断,并且制定可行的开挖措施,以免因工程施工影响和恶化边坡稳定性。6.2尽量改善边坡的稳定性,拦截地表水和排除地下水,防止边坡稳定性下降,可在边坡变形区开挖截水沟、排水沟,拦截和排除地表水,同时采用喷浆、勾缝、覆盖等方式保护护体不受渗水侵害。6.3对于不稳定型边坡开挖,可先做稳定处理,然后进行开挖,例如采用抗滑挡墙、抗滑桩、锚筋桩、预应力锚索以及化学灌浆等方法,必要时进行边挡护边开挖。6.4采用分层留出平台或马道以提高边坡的稳定性。台阶高度由边坡处于稳定状态下的极限滑动体高度hv和极限坡高Hv来确定,其值由力学计算的有关算式求得。6.5按照“先坡面,后坡脚”自上而下的开挖程序施工,并限制坡比、坡高在要求允许范围内。6.6开挖时,注意不切断层面和楔体棱线,不使滑体悬空而失去支撑作用,坡高应尽量控制到不涉及有害软弱面及不稳定岩体。6.7爆破前作出爆破设计,报监理及有关部门批准。控制爆破规模,应不使爆破震动附加动荷载使边坡失稳,为避免造成过多的爆破裂隙,开挖邻近最终边坡时,应采用光面预裂爆破,必要时改用小炮、风镐或人工撬挖。6.8在施工中必须坚持边施工下挖。边进行边坡处理,即下挖一层,边坡处理完成一层,处理内容含设计指定的所有处理。如欠挖处理、危石处理、喷锚支护、排水设施等等。6.9避免雨季施工,并力争一次处理完毕。6.10高边坡施工过程中,需对岩坡变型进行观测,观测范围包括大体积整体岩体的滑动,局部岩体或单独结构的节理裂隙等观测、岩坡表面和深层的滑动。并依据观测结果,预测边坡变形破坏的发展动向,做险情预报,防止事故的发生。7高边坡的支护7.1脚手架的搭、拆7.1.1高边坡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必须先经过设计,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7.1.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7.1.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在使用。7.1.4施工平台上的施工载荷需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7.1.5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按有关规范进行,安全网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7.1.6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联墙件。7.1.7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不得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7.1.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7.1.9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7.1.10拆架子前,必须将电气设备和其他管、线路,机械设备等,拆除或加以保护。7.1.11拆架子时,应统一指挥,按顺序自上而下的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上而下的进行。7.1.12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来,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7.1.13拆脚手架时,严禁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7.2支护作业7.2.1支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材料工具需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2.2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进行施工。7.2.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定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7.2.4施工中对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需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7.2.5工作平台上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随时清扫干净,拆除下的物件及预料和废料均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7.2.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边坡脚手架上作业时,需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7.2.7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7.2.8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8.1在进行高边坡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8.2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8.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8.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措施中所用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的合格证。8.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按类别逐项检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在进行检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