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甘孜州庆大河格拉基水电站35kv施工电源线路施工施工合同合同编号:(GLJ/SGXL—01)发包单位: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任公司承包单位: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2012年3月12日2第一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方(甲方):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四川省甘孜州庆大河格拉基水电站35kv施工电源线路施工合同。一、合同主要条款1、本工程在考虑自备电源的情况下从道孚县八美镇110kV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到容须卡(格拉基水电站首部下游约5km)约24.7公里(含电缆0.2公里)的35kV施工电源线路施工总承包。包括同格拉基水电站35kv施工电源线尾端处的搭设,随杆架设12芯ADSS承载光缆;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及责任期的保修。以及建设过程中所必须的各项临时、永久征地所有协调、补偿费用及手续的办理费用。满足该线路工程相应国家及部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范围内林木的砍伐(林地补偿费除外)。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由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若需办理)。线路安全通道林木砍伐一万株由承包人承担,砍伐树木在安全通道外边缘就地堆放,超过部分的砍伐费用由发报人承担。施工通道的修筑、树木的砍伐3等由施工单位承担,树木暂定为就近堆放于通道边缘。2、送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杆基及铁塔基础、随杆架设ADSS承载光缆,含线路复测、分坑、砂、碎石、水泥、各种钢筋取样、砼配合比和铁塔基础试压块等送检及相关费用、场地平整、施工基面挖方、降基回填、基础开挖及回填、排水沟修筑、边坡防护、模板制安、混凝土浇注及养护、钢筋制安、地脚螺栓安装、地网埋设及焊接(双面电焊)、基础保护帽的浇注、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清运淤泥、围堰处理、基础保护区内障碍物清除、施工运输道路修筑等一切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费、乙方自购材料的人力运输费与汽车运输费及规范、规程、标准包含的所有设计、施工等内容。3、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发生设计变更,应经承包人申报,设计出修改通知书,由发包人最终确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但固定总价不变。4、承包人拟派的现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人员配置表及主要的机械设备表作为合同附件,承包人应严格按该附件执行。若承包人未按该附件所要求的人员、设备及时进驻工地现场,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00元∕天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当月支付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5、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同时离开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短期离开工地,事先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应通知监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短期离开工地期间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擅自离开工地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项目经理每擅自离开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项目总工每擅自离开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当月支付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除。46、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其申报并经监理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执行并按时完成。特殊原因情况下(不可抗拒力、极端气温天气等)若承包人实际进度比监理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滞后,延误一天罚款10000.00元,延误2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予配合并无条件退场。7、工程期间发生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泥石流等),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不可抗拒力方式处理。8、工程区域内施工受到影响的所有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除线路安全通道林地补偿费以外的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需占用耕地、林木等的,实物的详尽调查由承包人进行、建户造册,完善相关全部资料,并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且移交完整资料3份于业主,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若需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赔付标准必须不高于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同类工程赔付的标准。线路安全通道林木砍伐按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主要条款的1条办理。9、线路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及电力部门相关的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达到合格标准。10、为了本合同工程的履约,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二、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即6月底完全具备通电条件,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一周内发出,因不可遇见因素及业主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三、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监5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商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四、合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总价不变承包合同,其他工程建设所需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工程合同造价中,除不可抗力按过程惯例处理。其他任何情况出现后费用均不着调整。2、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的形式承包,采用单位公里造价固定不变承包合同,(即单位公里固定总价41万元/公里不变,总价1012.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万柒仟元整),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第三方保险、承包商设备及财产险、工伤事故险、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等(除林地补偿费及林地手续的办理由业主承担)费用。3、工程因承包单位施工原因调整线路方案,增加公路数,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公里数的增加不增加工程价款,工程承包总价不做调整。五、预付款支付、计量与计价6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款的20%,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天内支付预付款价额的40%,余下的60%在承包人主要负责人、机械设备进场并提交等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当工程进度结算款到中标价款的30%时开始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承包人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中标价款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否则,按承包人主动放弃处理。进度款支付依据:计量最终以设计量为计量依据,工程降价后的单项工程总价除以设计量作为计价依据。月进度价款支付按审核后的月进度款的80%扣除工程预付款后支付。扣除的20%包含质保金、2%民工工资保证金、1%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后,并未发生安全、民工工资问题情况下支付工程款达95%,余下的5%扣留到2年质保期满时,不再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时支付。六、质量要求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最终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规程,达到线路架设及运行验收要求。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各种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2、业主、监理将随时检查工程质量,若质量不合格或需要返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3、隐蔽工程在隐蔽验收前,乙方应事先提前通知甲方及现场监理等有关人员到场,才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打开检查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检查不合格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七、双方责任及权利甲方责任:1、协助承包人积极协调在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各种干扰。72、负责线路安全通道林地手续办理及补偿费的支付。3、确保进沟交通主道路的畅通,因该交通问题影响施工进度时,进工期顺延。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2、施工之前要认真核对基础开挖及地脚螺栓间距与加工图有关尺寸确实无误,否则引起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3、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与外界产生的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确需要甲方配合协调时,配合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乙方承担。4、负责本工程施工道路的修建和保畅通,承担因乙方自己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的费用支出。八、竣工验收1、本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及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核准为依据。提交6套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本、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赔付等经济资料)。2、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要求进行翻修或补救,直至达到国家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止,按最终验收合格日期作为竣工日期。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合同终止。十、其它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和公平合8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投资超支、质量低劣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本协议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改合同有关条款。甲方:道孚县远通庆大河乙方: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9第二章投标调价后工程量清单10第三章安全生产、廉政及森林防火协议书11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为在四川省甘孜州庆大河瓦戈吉水电站35kv施工电源线路设计、施工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道孚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四川省川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电力部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12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