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物质文化需求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国家和公众对于提高社会安全的要求更加迫切了。然而,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社会变革、调整时期,国家对社会的总体控制能力未能与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同步接轨,公安机关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任务成倍增长,打击犯罪、治安管理和侦查办案的难度也不断加大,这给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些新情况,大力提高警力资源效率,则成为当前关系公安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改进城市警力资源的配置方式。针对研究和解决当前公安系统警力不足和提高警力工作效率的问题,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这些改革大多缺乏总体性,主要从某个警种、某个侧面业务入手,没有从一个大的宏观层面上进行探索,基本上是调适性的。在理论研究方面,尽管各地一线民警和有关学者对古今中外国家如何加强对民众控制,达到维护社会的稳定进行了研讨,也用审视的目光考察了欧美警务改革对我国警务改革的启示,但有关基层公安警力如何达到最佳配置的问题仍未有较好的方案。本文以济南市为例,通过对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部门的调查研究,发现其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对中外警察历史发展的规律认识,运用新公共管理学理论,利用历史学、统计学等知识,通过中外比较、图表设计、个案研究等方法,以解决济南市的警力配置问题为突破口,对城市警力配置问题提出了一种可供选择的配置方案。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在警力资源配置体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现行体制使警力沉不下去,机关设置头重脚轻,无法形成“金字塔”结构的警务模式;公安机关受政府行政部门的指挥,承担了大量的非警务性工作。第二,警种设置过多,分工太细,容易形成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清,影响了警务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警务管理人员增多,一线警员比重偏小,容易形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浪费警力资源的现象;不必要的工作程序,导致警力和财物的浪费。第三,“重打击轻防范”与“万能服务”的警务风格使得警力配置不平衡;“朝九晚五”的传统勤务方式使得警力配置不均匀;随意性较大的执法模式使得警力配置不规范。以上存在的问题,使现有的警力资源配置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在当前公安工作外部环境中,警力配置应该顺应警务发展大趋势,借鉴国外有关经验,充分挖掘社会警力资源,主要包括社会人力资源和公共信息资源,拓宽各种渠道,充实有限的警力资源;在配置手段上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重视警员在警力资源中的首要地位,用科学合理的警力分配、便捷高效的勤务方式,扭转疲于奔命的局面,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在公安内部宏观配置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一种融合集权制和分权制特点的结合型体制,同时按照职位分类的理念建立一种两分体制,将具有服务性的各种行政性职能合并,采用雇员和建立服务大厅的形式从大的警察职能中分离出来,尽少的占用实战警力资源;在具体机构的警力配置中,要建立分散管理与协同整合相互弥补的警力配置机制,改变倒金字塔结构,实施扁平化管理模式。在强调分权的同时确保警令统一,坚持规范与效率兼顾,减少警力资源内耗。强调整体协同作战,突出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公安信息综合网络和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建设。本文尝试从个案分析中归纳出一般性规律,从而探寻新形式下警力配置的有效模式。警力资源配置的模式没有固定不变的,检验其是否合理有效取决于它是否解决了有限警力与无限任务的矛盾,是否提高了公安工作效率,是否保证了警员的身心健康同时激发了警员的最大潜能。因此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才能制定更加符合自己警务实际的警力配置模式,只有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我们的警务工作才能不断地有新发展、新亮点。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狱职能的逐步细化,对监狱工作,特别是监狱基层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监狱警力的配置不够科学、不够合理,基层警力不足、基层干警执行力不强和简单重复的超负荷工作等情况仍然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监狱改革的发展。一、优化警力结构、科学配置警力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监狱领导的思想观念的偏差与“庇护”现象目前,部分监狱领导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提出的警力配置方法脱离实际,安排一线警力时仅仅从简单的看守任务来考虑问题,很少甚至完全没有从确保监管安全持续稳定、确保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的角度来配置警力。对上级管理机关提出的一线警力配置标准不理解,有的认为标准太高,有的认为应该平均计算一线警力配置比例,还有的片面强调本单位的特殊性,只想向上要编制、要警力,不注重内部调整挖潜。存在的“庇护”是指监狱内部的历史原因,“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动一个人涉及到一群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监狱领导常常投鼠忌器,不敢有所动作,有所作为。(二)解决监狱办社会和生产模式滞后与警力资源重新配置的不相适应问题监狱体制改革,作为社会的一种局部变革,是一个艰巨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监狱体制改革,解决了一部分监狱办社会问题,监狱办社会所占用的警力得到减少。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的监狱企业的生产项目,过去一直是监狱配置警力的主要依据。二、优化警力结构,科学配置警力的构想(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监狱警力资源配置的法治性监狱体制改革后,机构一分为二,更需要从法律上重新确定监狱民警的编制问题和统一的配备标准。要按照总量配备、总体分解、基层优先的方式进行监狱各层次的警力配置,按照“监区——管教职能科室——监狱其他部门”的先后次序由下至上进行配备。同时,尝试按照产业类别分别设置警力配备的不同标准,对从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和加工业生产的监区、分监区的警力配备标准进行区分,分别设置。(二)继续推行监狱改革,确保监狱警力资源优化配置的科学性以监狱体制改革为契机,适当调整机关机构,精简机关工作人员,实现警力配置的效能性。机关科室的职能是一定的,所设职位也是与之对应的,但人员可多可少,主要根据监狱总体规模大小核定。对于总体规模小、机关人员相对少的监狱,可采取分战线合署办公、确定每一项职能有专人负责的措施,保证各职能科室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三)以监狱布局调整为契机,控制押犯规模,实现警力配置的动态性。一是要合理设置监区、分监区和押犯规模。规模设置太大会给监管改造、生产管理造成过大的压力,规模设置太小势必分散警力资源,造成基层警力不足和基层干警工作压力过大。二是要调整监区、分监区布局。对监区、分监区进行科学整合、压缩建制,对押犯规模较小的监区、分监区进行合并,减少关押点,整合警力资源,减少间接管理层对警力资源的消耗,把相对有限的警力配备到直接管理罪犯的“前线”。三、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的措施。(一)以增强责任心为前提,提高民警的执行力。执行力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工作态度,它需要精神信仰,需要激情和动力,需要用心去做事。作为监狱的民警,“教育、感化、挽救”服刑人员,为社会稳定做贡献,是一种责任。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工作,更没有不承担工作责任的工作者。这样做是对单位、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同样也是对自己、对家庭、对事业负责的表现。有了责任心,精力就会集中在事业上,干工作就会热心、用心、尽心,就会精益求精,就会积极主动地想办法、出主意、拿措施、抓落实,执行就会没有任何借口。(二)以完善制度作保障,提高民警的执行力。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实际情况看,要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工作,就要从选人用人制度、薪酬体系、业绩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各个环节入手,借鉴其他一些各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好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工作。用制度来体现清晰、有效、简洁的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考核标准,进而规范执行力的标准,用制度来克服责权利不对等、信息流通不畅、职责不清、业务推诿扯皮等影响执行力的因素。通过制度的健全促进民警不断提高执行力。(三)以健全完善机制为手段,提高民警的执行力。提高执行力,只靠自觉性是不行的,还要有健全的执行机制,形成规范、持久的执行力。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是提高执行力的必要手段。要通过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不断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强化经常性的监督,加强过程监督,逐步建立起以科学民主的目标化决策机制、责任制衡的刚性化执行机制、督查考核的制度化监督机制、奖惩兑现的导向化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执行力,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而是一套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系统流程。监狱应当紧紧抓住执行这个关键,提升民警执行力,从而带动民警队伍整体执行力的提高。浅谈当前监狱警力配置中的问题及建议江西省饶州监狱刘帅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狱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在监狱特别是一线监区警力不足、警力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逐步凸显,并呈现出一种编制满员额、岗位却紧缺的怪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狱工作发展。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及时解决,势必影响监狱罪犯改造质量和经济工作。对此,笔者结合实际,谈几点粗浅认识。一、当前监狱警力配置中存在的问题(一)配置标准达不到,现实工作难以开展按照司法部规监狱民警与服刑人员的比例为1:8-10。但实际监区民警与服刑人员的比例为1:25-30。这当中不包含监区领导、干事、女民警等。实际在车间或分监区直接管理服刑人员的每位民警要看管50名服刑人员。三分之一的警力值班时,一位民警所要面对的服刑人员是100余名了,既要管理生产、服刑人员生活,还要维护监管秩序,防止非正常死亡。加上物防技防手段仍有差距,使得值带班民警常常感到警力配置规定标准达不到要求,导致心理普遍存在巨大工作压力。(二)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素质出现断层以我监为例,监狱队伍中经验型民警较多,专业性民警较少,年龄大民警较多,年轻民警偏少。不可否认,工作中确实有一些高素质的民警,他们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特别是实行公务员考录制度以来,一批批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专业人才进入监狱民警队伍之中。他们经过工作实践后,大多能较好的运用所学专业服务监狱事业发展。但同时,还有相当比例的并没有达到职业化要求,甚至差距明显。这个警力配置结构上,出现了高学历与低学历并存、经验型与专业型并存、年长与年轻并存的不规则结构趋势。(三)机关警力占用大,产生效能有待提高一些监狱在警力配置中,并没有考虑到全局。而是顾忌眼前和局部利益,将相当一部分警力部署在监狱机关、公司下属单位等部门。这样就容易形成一种“头重脚轻”倒三角的分布状,使得基层特别是一线警力不足。同时,在机关警力比重过大的背后,还存在着警力发挥作用不明显、人多“吃大锅饭”、科室人满为患的问题。这样的情况下,极易在基层特别是一线民警当中产生不分青红皂白“想方设法去调机关”的片面思想。(四)一线警力较紧缺,工作繁重压力较大基层警力不足,并不是仅仅是数量员额上的不足,更体现在岗位上的奇缺。个别单位存在一线民警数量少,但能够发挥作用独当一面的民警更少的问题。这使得许多一线岗位,出现了能力强的民警“一人多用”的现象,导致这部分民警身心疲惫疲于应付。而其他人中则形成了缺乏动力,缺乏创新,按部就班的不利循环。久而久之,一线民警的战斗力难以形成,工作水平也原地踏步甚至下滑。(五)女警岗位限制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监狱系统甚至军警单位的女性工作者人数往往少于男性。这主要与职业、岗位、用人观念和一些客观原因有关。在监狱系统中,女民警岗位数量少、限制多,而且作用地位远达不到男民警的标准。这就使得很多单位出现女民警岗位单一、功能单一、事业心积极性受限等问题。有时既占用了编制,又起不到应有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人才和编制员额的流失和浪费。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制度更新进度慢,执行过程生搬硬套随着监狱事业的发展,原有的警力配置工作规定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需求,这种制度规定滞后的现状,直接导致了工作难以开展、标准打折扣的问题。同时,在一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合理变通灵活运用,采取生搬硬套的方法,使得执行效果不够理想,甚至引起了警力配置工作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发生。(二)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