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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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文书教学改革08级法学系学员:崔德荣(联系电话:13984460063)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文书对法律正确实施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法律文书是法律实施的载体,其制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律的正确实施。然而,纵观我国高校法律文书教学,教学理念不明,教学模式单一,导致教学与实践脱节,学生学而不能致用,教学资源并未能发挥其最大效用。笔者认为,法律文书教学应以致用为原则,培养学生能“思”,能“写”,能“说”。“思”即法律思维;“写”即法律写作;“说”即法律论辩,从而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写作能力、论辩能力,使学生毕业就能E岗,达到“教”“学”到“实践”(社会服务)有效连接的日的。一、更新教学理念“教学理念是人们对教学和学习活动内在规律的认识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的看法和持有的基本的态度和观念,是人们从事教学活动的信念。’教学理念是指导人们进行教学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教学理念不明确,教学活动就会打折扣。传统的法律文书课教学,把“格式+写法”作为法律文书教学的重点,以致学生对法律文书的认识很肤浅,认为写作法律文书,只要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的格式、写法,就能写出一篇合格的法律文书。事实上,法律文书的写作,是法律适用的结果。例如,同是故意杀人案,但作案的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社会后果是不一样的,处理结果也就因案而异。特别是民事、经济案件的法律文书,写作时仅仅运用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要体现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律适用的指路明灯。因此,笔者认为法律文书教学,只是按部就班介绍法律文书的格式,每一部分的写法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文书写作是写作者对法律的认识、解释、适用。因此,作为高校法律文书课,不仅要告诉学生法律文书“是什么”,还要告诉学生“为什么”,让学生学会法律思维,明白法律文书背后的法律制度、法律精髓。法律文书的内涵充盈着法律的精神,法律文书写作要从法律的层面来考量,以追求法律的需要、欲望、目的为价值取向。这就要求法律文书所表现的司法裁判的具体结果,不仅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制,并能与蕴涵在法律中的价值判断形成一致。具体是指,行使司法权的法律适用者必须根据法律的指引,选择恰当、得体、理性的语言,评述案件事实、判断案件的是非曲直。同时通过对法律的解释,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变得实际有效,从而揭示法律内涵与实际的案件事实之间所产生的一种必然的、直观的联系,使案件“是”与“非”一目了然。而法律适用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既要阐述现行法律的内涵,同时还要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科学的思维方式、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作出分析判断,揭示尚未被发现的法律含义,以弥补法律存在的局限。这种弥补局限的法律解释,主要是通过对法律的公理或法律的教义、信条进行阐述,以体现法律适用的正义性。如果说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正义性是一个内隐的、静态的理想追求,那么法律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的正义性,就是动态的、看得见的法律裁决过程所蕴涵的正义价值判断。因此说,法律文书教学理念,应以法律思维、法律理念作为教学的指路明灯,从更深层次指引法律文书写作,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思辨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写作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最大化地实现法律文书的教学目的。二、创新教学思路教学思路,主要是指教学的设想、构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教学如果没有符合本课的教学实际、教学特点的设想、构思,教学目的就难以达到。法律文书课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操作性的专业基础课。法律文书集法学与写作学为一体,在法学与写作学的关系中,以法学为主,写作学为用,法学起主导作用,写作学帮助实现法律目的。法律文书教学,是提高学生法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法律文书教学应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学”作为教学思路的出发点,指导、帮助学生完成所要学习的知识技能,培养学生独立的法律操作能力、健康的法律人格。1.教学设计切实可行。教学设计到位,才能实现教学目的。其一,纸介教材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纸介教材是主干,是基础,要选择版本新、内容正确、具有权威性的教材;网络教学主要是通过校园网平台进行,它是对纸介教材的深化、扩展和补充。其二,针对性与实践性交融。法律文书教学,要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适合其层次的教学内容;根据法律文书具有交叉学的特点,采用相应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按照法律文书的教学目标,突出其实用性特点,不仅要侧重法律文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教学,更要重视学生实际写作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培养。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理论知识、运用理论知识,在学理论中,学会解决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其三,法律思维与教学目的相统一。法律文书写作与其他的公文写作不同,它是在法律的指引之下,解决社会的法律问题,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因此,法律文书教学应以法律思维为向度,实现教学目的。2.教学目标明确、清晰。教学目标是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效果,它指引教学活动的发展方向和运行轨迹。法律文书教学有远期目标和近期日标。远期目标是法律文书教学的终期目标,包括法律素质上孑职业技能的培养,它贯穿于法律文书教学的整个过程,是法律文书教学的生命之本;近期目标,就是每节课的教学所要达到的目的,所应完成的教学内容,它是实现远期目标不可缺或少的环节。因此,进行法律文书教学时,应以实现教学日标为前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内容,精心设计每节课的步骤和方法。3.精选案例。案例是法律文书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它贯穿于整节课的教学环节,精选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保证。法律文书教学使用的案例,包括具体个案、成品文书、半成品文书。具体个案选择不仅要具有典型性、新颖性,还要切合学生实际水平,才能使学生有兴趣,层层递进,做到事半功倍;成品文书,要选择内容上分析到位、格式上正确的文书,以便学生欣赏、借鉴、提高;半成品文书,要选择在实践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并且错误率较高的文书,以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曲直。三、革新教学模式“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在某种环境中展开的教学活动进程的稳定结构形式。教学模式是组织化和结构化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法律文书的法律性、写作性、实践性特点,要求法律文书教学模式必须多样性,目前单一的满堂灌教学方法远远满足不了法律文书教学的需要。因此,法律文书教学模式改革势在必行。1.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传统的板书教学,具有条理清楚、印象深刻、灵活性强的特点,既有利于教师控制课堂节奏,也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感情沟通和教学互动。板书教学的最大不足,就是信息量小,课堂气氛沉闷,难以有效引导学生入情、入境,不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活跃思维。多媒体教学以其崭新的教学模式,成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采用多媒体教学,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学生获得大量相关的信息,并以丰富多彩的情景画面,把学生拉近生活,给人亲切感,活跃课堂气氛。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多媒体教学活动,虽然具有板书教学难以拥有的优势,但也存在不便于教学互动、展开的不足。多媒体教学,由于事先就设计好课件,每节课只能按部就班逐一放映,难以就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教学环节,整个课堂程序性虽强,但却生硬、呆板,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沟通被教学媒体阻隔着。从上述对传统的板书教学及新型的多媒体教学的分析,可见两种教学模式各有长处,也各有不足。教学不仅是教师的“教”、学生的“听”的过程,更是教师与学生的思想交流过程。法律文书教学应把板书运用与多媒体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改变目前单一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法律文书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可以运用多媒体创设情景,向学生展示相关的信息,并运用板书,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引导学生根据不同的诉讼要求,解剖案情,完成法律文书的写作。让学生在教师的谆谆讲授中,既获得了专业知识,也获得了思想上的陶冶及情感上的熏陶。2.案例教学与司法实践接轨。“案例教学是指教育者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宗旨,遵循教学目的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习者引入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从而重点培养学习者的批判反思意识及团体合作能力,并促使学习者充分理解问题之复杂性、变化性、多样性等属性的重要教学形式。辔)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打破了传统教学中讲台为教师独有的做法,以案例为媒介,让学生深度参与到整个教学环节,教与学通过对具体案例进行具体的分析思考、论证、写作来完成,有效调动起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法律文书案例教学的步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一,分析案情材料。针对具体个案,教师不必给出答案,而是引导学生分析案件发生的背景、环境、条件以及有关法律的界定,让学生澄清与问题有关的事实与前提,进一步思考问题背后有什么事实和包含什么样的观点,并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和评判,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独立分析、思考的能力。其二,职业角色训练。在学生对案情有较为深入、全面的了解后,要求学生站在相应诉讼角色的立场,根据案情和诉讼阶段的不同要求、法律规定、当事人诉求、司法机关的职能,制作相应的并具有一定质量的法律文书。通过角色训练,学生既巩固了已学过的知识,也对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作用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有效提高了学生收集材料的能力、组织材料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能力。其二,摆擂台评讲。针对学生担任的角色和完成的习作,教师不必包揽评判,而是由学生自讲、自评。针对学生的自讲、自评,要求学生发言要言之有物,论证有据,结论扎实。教师作最后的总结评讲。教师的评讲要有针对性,既表扬学生文书写得好的地方,写得好的原因和依据,同时也要指出学生在文书写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学生容易忽视、遗漏或挖掘不深的问题,教师讲评一定要透彻、明白。教师通过总结讲评,不仅进一步升华所授知识的理性,对已学的知识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同时将案例中所蕴涵的理论告知学生,从而引导学生去探索新的知识。3.实蹋}生教学与司法实务融合案例教学虽然也属于实践性教学的范畴,但和本节所要阐述的实践性教学在表现手段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在课堂上运用的,案例由教师选择,教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分析、讨论、写作,通过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来完成整个教学环节。实践性教学法,一般是在课堂外进行,主要是以学生为主角,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教师与学生在教与学的互动中,教师主要是起到把握全局、修正错误及引导作用,所有的教学环节都由学生自主完成。实践性教学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进行:其一,感性认知型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部门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律师事务所、监狱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种类繁多,涉及部门的而广,各部门由于职能不同,对案子的处理、文书写作要求都不同。要写出一份符合规范且有一定水平的法律文书,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写作功底,还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而高校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虽然经过一定时间的法学专业的学习,掌握了一定法律知识,但社会经验的欠缺却是其最大的不足。为了让学生在写作法律文书时,能吃透法律精神,恰如其分写出符合社会要求、法律要求、有一定水准的法律文书,教师就要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深入司法实务部门,通过社会调查、阅查案卷、观摩审判活动等,使学生对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从理性认知上升到感性认知,并从自身行为中获得真知,增加实务部门的工作经验,从而为写作法律文书打下扎实的认知基础。这种实践性教学活动,可以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沟通关系或实习基地,为实践性教学的实施提供保证。其二,实践型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主要形式是开展模拟审判活动、法律咨询活动、法律诊所式活动等。步骤是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开展相关活动。在开展活动中所有必须获取的材料、证据以及必须写作的法律文书,都应由学生自己完成。该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正确运用,合理解决社会的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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