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情系祖国,唱响和谐”班级合唱比赛的通知各班主任:为了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陶冶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操,增强班级和团支部的凝聚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2月19日举办主题为“情系祖国,唱响和谐”的班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二、参加对象:所有班级。三、参赛要求:(一)以班为单位参赛,要求全班同学及正、副班主任参加。(二)参赛班级演唱一首自选曲目,内容须围绕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反映时代精神或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为主题,格调高雅,健康向上,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三)各班自行安排指挥一名(师生皆可,音乐老师除外)(四)比赛时要求服装统一,精神饱满,团员必须佩带团徽。(五)伴奏采用VCD形式,统一刻录。(六)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七)请各班将参赛曲目及担任指挥的师生姓名于第14周周五前上交团委。四、指导老师:07、08级:06级:。五、评分细则:(一)参赛歌曲内容符合比赛要求。(10分)(二)服装整齐统一,队形整齐,队员精神饱满。(10分)(三)指挥仪态大方,动作强弱分明,与演唱者配合默契。(10分)(四)进出场迅速、有序,做到快、静、齐。(10分)(五)声乐演唱形式有一定难度,表演有特色、有创意。(10分)(六)合唱声音整齐、洪亮、有气势。(20分)(七)演唱准确、熟练、音准准确。(30分)六、奖项设置:本次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并设最佳指挥奖3名。职业中学二0一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