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放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者人身伤害。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当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特性,在放置处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对易燃易爆维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登记。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柜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专人管理。6.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7.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内附有与本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