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情况报告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我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情况和活动经费保障情况法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情况。我院现有在职干警63人,其中党员51名,占全体在职干警的81%;退休党员15名;人民法庭党员4名,占法庭在职人数的67%。法院设立有院党组,配置有党组成员共6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组成员4名。院机关设立1个支部,有支部委员5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一名。4个人民法庭因工作原因,与所在镇司法所、派出所组建1个支部。人民法庭支部接受法庭所在地党委领导和监督、教育管理。活动经费保障情况。我院党建工作活动经费由办公经费中开支,每年初在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时,参照上一年开支情况,确定基本经费数额,实际开支按照用多少开支多少的原则执行,不确定上限,以保障全年党建活动的开展。(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及干部配备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了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我院还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和经费的使用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定期召开支部大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及党文件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组、党支部、党员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党组、党支部的工作效能,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支部党务干部配备5名。(三)法院党建工作制度情况为确保我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党建活动,先后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2(四)在推进法院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中的经验和做法一是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每年党组的重要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把党建工作列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二是在培养党员时,注重政治理论和司法能力的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除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学习外,还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撰写好学习心得和思想汇报;三是注重发挥退休老党员作用,每年邀请老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不少于2次,请老同志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同时组织老同志、老党员到遵义参观学习,到西江苗寨过重阳节,以提高对生活乐趣。四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效机制,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任务时,对党员干部加担子,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学习活动,强化学习任务,制定有《干警学习培训制度》、《鼓励提升学历和参加司法考试奖励办法》、《学习调研和宣传工作奖惩制度》;二是将学习成效与业绩考核挂勾,干警平常的学习态度和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每年在制定计划时,都安排多起与党建工作相联系的文体、书画等活动。(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和效果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目标,以落实制度为抓手,以开展三会一课为平台,以解决实际困难为服务手段,在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业务水平的同时,切实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困难,让每个党员干警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积极性。(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效果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规定,筑牢不能为机制;二是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构建不敢为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规范办案行为,努力畅通当事人及其他人民群众的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不能机制。四是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相结合,创建不愿为机制。(八)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途径和效果一是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增比进位工作方案》,将创先争优活3活动内容具体化,规定每个部门进位目标和每个干警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监管,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全院完成审判工作任务进行管理,每半个月要出台1份分析报告,对进度缓慢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纪律方面的监管。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干警的工作作风大有改观,审判质量大幅度上升。二、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抓教育,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首先要强化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形象”为奋斗目标。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二)强化党组织基础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充实教育内容,以提高党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强化思想引导作用。坚持“科学发展,建设一流队伍,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整体形象”为主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法院党员干警的思想头脑。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准和驾驭庭审、解决涉法涉诉、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四)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干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构建学习长效机制。(五)强化干警的岗位培训。通过开展庭审技能大练兵,评选出庭审标兵,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来提升法官文书制作的能力;同时开展调解、执行工作经验交流、优秀书记员评比、法警基础技能评比等活动提高了干警各项素质。(六)拓展干警素质提高的空间。坚持不懈地进行经常性教育。4采取领导集中讲党课和辅导等形式,督促支部狠抓党建工作;在重大节日组织干警过好组织生活,把学习教育活动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既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情操,更达到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年轻人的特点,开展谈心活动把政治学习教育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年轻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从而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七)抓廉政,拒腐防变,提高法院和干警的形象。抓拒腐防变,教育干警过好“金钱关”;抓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过好“权力关”;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过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一手抓本职工作,一手抓支部工作,真正做到了“两不误”。(九)近三年来,我院被省高院表彰记“二等功”1次;被省宣传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1次县委表彰1次;2个庭(局)被州法院表彰;1个庭被县委政法委表彰。3名干警被省高院表彰;3名干警分别被州法院表彰7次;3名干警分别被县委表彰5次。其中,余元芳同志被评选为全州“十佳法官”。二、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较多。法院人员现存在两头偏,一是法官年龄偏大,书记员年龄偏低。自1995年《法官法》实施以来,提高了当法官的门坎,法官出现断层现象,近年来,大批80后青年进入法院,人员结构出现了两头偏。老同志虽然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但受到法院行职级编制的影响,加之现提拔干部年龄的限制,在现行的职级上不可能有新的发展,一定层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年轻人由于独生子女居多,个性强而团队意识不高,法律水平不高、政治修养不够,对开展政治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5缺乏热情。(二)重司法实务、轻政治工作。无论是老同志或新同志都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活动的思想,年轻人更甚。原因在于法院的工作性质是审判工作,这是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律职业群体,特殊的职业群体形成了职业意识,即只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甚至不问政治效果埋头办案、机械办案。(三)党务工作人才缺乏。一是编制所限,未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岗位,党务工作都是由领导或法官兼任,精力有限,影响党建工作开展。二是法院干警中的重法律轻政治的思想较为普遍,对开展党建工作的热情不高。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