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港镇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根据《修水县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了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内容如下:一、狂犬病监测(一)目的掌握我镇狂犬病的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了解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现状,评价预防处置效果。(二)依据《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2005)》、《狂犬病诊断标准(WS281--2008)》。(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病例报告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2、病例个案调查我院接到狂犬病病例报告后,立即上报县疾控中心,及时配合县疾控中心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时应重点了解伤人动物的来源、暴露(被伤)方式及程度、伤口处理方式、暴露后免疫情况等,并形成调查报告。3、标本采集、保存和送检要严格按照《狂犬病标本采集指南》要求,采集报告的所有临床病例的唾液、脑脊液、尿液、鼻咽洗液、皮肤组织或病死者脑组织等标本,送至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4、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情况监测①监测点:承担狂犬病疫苗接种以及狂犬病暴露后伤口处置的卫生院。②监测方法:接诊犬伤患者后,由诊治医生填写《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表》、《犬伤患者知情告知书》以及《狂犬疫苗注射单》,收集前来就诊的所有狂犬病暴露者的预防处置信息,并每月汇总上报县疾控中心传防科。5、物品储备要做好狂犬病疫情流调、采样、送检等环节中消毒采样物品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备工作。二、霍乱监测(一)目的掌握我镇霍乱弧菌在外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早识别和处置霍乱疫情,为制定霍乱防控策略提供依据。(二)依据《全国霍乱监测方案(2005)》、《霍乱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开设肠道门诊⑴开设时间:每年4-11月要按时开设肠道门诊,如本地发生霍乱疫情或外环境、水产品、食物中检出致病性霍乱弧菌时应立即开设。⑵设置要求:要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做到“三专八有”,布局、设置合理,标示明显,符合卫生要求。⑶工作要求:要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并于每月5日前向县疾控中心传防科上报上月霍乱监测报表。2、外环境监测⑴河水监测:县疾控中心每年4-11月开展,每月对修河水进行采样送检,每个取水点分成相隔数米的至少3个取水位置(上、中、下),每个取水位置采集2份水样,共18份水样。⑵海、水产品监测:县疾控中心每年4-11月开展,对市售海、水产品,餐馆内水产品以及养殖场中的水产品进行采样监测,每月至少采集20份全标本(标本整体或整体的一部分)。3、疫情报告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必须由县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发现霍乱暴发疫情时要按照《修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4、疫情处置我院接到狂犬病病例报告后,立即上报县疾控中心,要本着“时间早、范围小、措施严、落到实”的处置原则,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积极发现密切接触者,查明病因,严防二代病例的发生。在疫情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调查资料,书写疫情调查报告与分析报告。三、手足口病监测(一)目的分析手足口病的流行特点,动态观察手足口病病原分布特征及EV71和COA16感染后抗体水平的变化,为有效处置疫情和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二)依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江西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2年版)》。(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疫情报告⑴病例报告:各医疗单位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⑵聚集性病例报告:幼托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应等级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2、疫情处置⑴轻症病例调查处置严格按照《修水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村级随访、乡镇留观”的工作原则开展处置工作,村卫生所做好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追踪、随访和重症病例出院后的管理工作。卫生院要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以及独立的留观室,负责做好手足口病门诊及留观病例的救治和管理,一旦发现病例需要住院治疗,要在确保患儿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转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⑵重症、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包括重症和死亡病例的临床表现、发病就诊治疗过程、感染传播情况、病原检测结果,聚集性疫情的流行特征及首发或指示病例。调查结束后及时撰写调查报告,包括疫情概况、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四、出血热监测(一)目的了解出血热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为制定出血热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二)依据《全国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2005年)》、《流行性出血热诊断标准(WS278-2008)》。(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病例报告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2、暴发疫情调查与监测⑴疫情报告同病例报告。如果暴发疫情达到《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则按相应要求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县疾控中心接到暴发疫情后,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⑵现场调查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①核实诊断病例核实:对所有报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疫情核实:走访周边群众和医疗机构,主动搜索暴发点近期有无类似病例发生,并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了解“三间”分布情况。对所有病人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②基本情况调查暴发点的人口资料、患者及居民居住环境、自然地理景观、气象条件等情况。暴发点所在地的既往疫情情况。暴发点所在地出血热宿主动物的种类、分布、密度及感染情况。③宿主动物调查在暴发点的居民区患者居住地及周围和野外进行宿主动物种类、密度调查,捕获数量各不少于50只,对捕获的宿主动物进行感染状况调查。④人群感染状况调查采集暴发点内高危人群血标本50-100份,进行抗体水平的检测,了解人群感染状况。⑶控制措施确定暴发疫情后,立即对暴发点采取灭鼠防鼠、预防接种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具体要求:①灭鼠3周后的鼠密度室内应达到1%以下、室外3%以下。②高危人群应急预防接种率应达80%以上。③对床铺草垫、地面、室外草丛、柴草堆等处采用药物灭螨。④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和改善环境卫生。⑤利用多种方法开展出血热防病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防病和参与防治的意识。五、流感监测(一)目的监测流感流行动态,分析流行因素,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二)依据《全国流感监测技术指南》、《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WS285-2008》。(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流感样病例监测⑴监测对象:流感样病例。⑵监测时间:全年开展。⑶监测诊室的设置包括内科门诊、发热门诊。⑷流感样病例的报告网络报告员每日收集汇总各年龄组的流感样病例数和门急诊流感病例就诊总数,于每周一将上周数据上报县疾控中心传防科。⑸流感样病例标本的采集和运送①采集对象:发病3天内的流感样病例。②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种类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拭子。标本采集后放入含3-4ml采样液的采样管中。③标本的运送:县疾控中心采集标本后应当在48小时内送至市疾控中心检测,如未能48小时内送至实验室的,应当置-70度以下温度保存,并保证采集的标本1周内送到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标本应当避免反复冻融。2、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⑴流感样病例暴发指一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⑵暴发疫情报告标准①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其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及其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死亡病例。②在某一社区内(如同一乡或街道)1周内出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⑶暴发疫情报告要求疫情暴发单位发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后,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乡镇卫生院接到报告核实后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要及时核实疫情,如达到报告标准,应当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一)目的了解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7N9)在环境中的分布情况,防范动物中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为制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策略提供依据。(二)依据《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2005-2010年)》、《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2011年)》。(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监测⑴监测对象:①密切接触者。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病例及确诊病例。⑵密切接触者的监测:医学观察7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开展健康教育。采用交谈、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或宣传单等形式,告知观察对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主要临床表现、传染途径及在预防中应注意的事项。②体温监测。每天登记身体状况、测量体温一次,填写、录入并填报医学观察登记表及汇总表,观察期间可不限制活动。⑶病例的监测①病例报告。一旦确诊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②流行病学调查。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采样送检。⑷监测启动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监测工作。①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②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⑸监测范围确定①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在县农业部门划定的动物疫区范围所涉及的地区。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与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有明确的流行病学联系,动物疫区范围所涉及的地区。③出现2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经调查,病例间有流行病学联系,存在可能的人传人证据时,在病例发病前10天至隔离治疗(死亡)期间,曾经居住、工作、生活、学习、诊治所涉及的地区。⑹监测时限确定①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监测工作自县农业部门处理完动物疫情、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后,持续10天。②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病例或确诊病例后,监测工作自最后一例被隔离治疗(或死亡)、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疫区处理结束后,持续10天。2、职业暴露人群监测⑴监测对象①活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菜市场中直接与禽类接触的人员。②家禽规模养殖场(户)中直接与禽类接触的人员。③家禽散养户的家庭成员。④家禽屠宰加工厂中直接与禽类接触的人员。⑤野生候鸟栖息地中与候鸟或其排泄物有接触的人员。⑵监测时间每年冬季(11-12月)。⑶监测内容和方法①流行病学调查。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禽类接触史等内容,填写“职业暴露人群血清流行病学监测调查问卷”。②标本采集。县疾控中心根据监测方案要求采集职业暴露人群血清标本。七、不明原因肺炎监测(一)目的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及其他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二)依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007年)》。(三)工作内容与方法1、病例报告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2、病例调查和处理县疾控中心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24小时内对病例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①密切接触者登记。②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主要包括:周围有无聚集性发病现象,有无相应的高危职业史(例如从事SARS-COV检测、科研相关工作或可能暴露于动物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室人员;饲养、贬卖、屠宰、加工家禽人员及从事禽病防治的人员;未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处置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人员;未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诊治、护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SARS疑似、临床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