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专业人员考核范围时间:2007-08-30文章来源:北京市卫生监督所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6月发布《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2、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发布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T485—2007;3、积尘量指采集风管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重量,表示风管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或空调风管的污染程度。4、空调系统中的风管系统包括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5、视觉清洁指目测通风系统内表面无粘结物和碎屑的状态;6、在整个风管系统清洗过程中,风管内部应与室内环境保持一定的负压;7、从通风系统中除掉的污染物应进行封装,以防止交叉污染,并应按照相关的国家或地方规定进行分类处理。8、空调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9、-溶血性链球菌;4)冷却(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5)机组、盘管、风口等部件视觉有明显的污染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对空调系统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1)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20g/m2;2)风管(道)内表面细菌总数>100cfu/cm2或风管(道)内表面真菌总数>100cfu/cm2;3)风管(道)积尘中检出致病菌或送风中检出10、空调系统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的方法,当风管(道)形状、尺寸(风管高度超过1米)不适合使用机械清洗时,可采用人工清洗方式,进行人工清洗的操作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11、操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应配备防毒面具、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12、空调系统经过清洗消毒后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应≤1g/m2,并应保持空调系统视觉清洁。1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风管内部情况录制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14、冷凝水盘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排水口畅通;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应每个月至少清洗一次;空调机组应每6个月清洗一次。15、清洗管道时,应对清洗作业区进行隔离,在作业区与建筑物其它区域之间建立一个屏障,以减小作业区外空气中悬浮尘粒的增加和对其它区域交叉污染。同时,应对作业区进行干净的、保护性的覆盖。16、所有从室内进入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具、设备及部件应进行湿式擦拭,并用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吸尘器进行清洗。17、消毒后的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90%,致病菌不得检出。18、送、回风口应设防鼠装置,并保持风口表面的清洁。19、冷却塔的定期清洗消毒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20、通风系统的检查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管道系统部件与管道系统的典型区域。在通风系统中含有多个空气处理机组时,应对一个典型的机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不能对室内环境造成损坏。在怀疑有污染发生时或少量的污染物危及敏感区域环境时,应该采取环境控制措施。21、在整个通风系统的清洗过程中,风管内部应与室内环境保持一定的负压。压差可以通过空气负压机或真空吸尘设备来实现。对排出的空气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交叉污染。22、一般情况的隔离应用于没有微生物污染物的民用、工业、商业、航运建筑物的通风系统清洗。一般情况的隔离应采取以下措施:a)保护性覆盖:应对作业区进行干净的、保护性的覆盖。b)防护性换气:在保证通风管道开口处为负压的情况下,应对作业区所处于的室内空间保持连续性的换气。c)设备保护:对真空吸尘装置和空气负压机的运输和存放进行保护。所有从室内进入通风系统的工具、设备及部件应进行湿式擦拭,并用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吸尘器进行清洗。23、在开始进行通风系统清洗作业前,应对带入作业区的工具、设备和器械进行清洗。所有带入作业区的设备应保证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在整个清洗过程中,应限制由于缺乏卫生知识、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潜在交叉污染。24、通风系统清洗和修复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药品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应对通风系统和人员造成损害。在使用杀虫剂、清洗剂、涂料和密封剂之前,必须通知被清洗的建筑物业主或其授权的代表。通知内容包括清洗过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气体。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清洗并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应选择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对风管及设备损害小的消毒剂,必要时消毒后应及时进行冲洗与通风,防止消毒溶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