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少年宫项目建设期物业管理办法(审议稿)为进一步规范青少年宫物业管理的工作秩序,规范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行为,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青少年宫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青少年宫项目建设期间由开发办(本办法中所指物管部门)负责全宫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建立、健全宫内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宫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物业设施完好;(三)负责全宫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四)负责全宫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绿化园林的规划与维护,确保工作环境整洁有序。二、水电管理制度(一)水电日常管理:1、由专人负责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2、水、电管理员须24小时(含节假日)值班,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表报宫财务科。(二)安全用水用电:1、水、电管理员严格按照《水利水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手册》操作。由于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措施不力、工作失职而导致的重大事故,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22、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使用大功率电器,需向物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使用。各部门不准乱接、乱拉电源线,对于乱拉线、乱接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符合安全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3、水电工作人员对违章用水用电、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增加用水用电功率)要及时制止、劝解,必要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同时报物管部门。(三)节约用水用电:1、各部门要节约用水用电,办公场所空调温度应调至23°~26°范围内。人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如电脑、电风扇、空调、电暖器、电灯等)。2、水电当值人员要经常巡视宫内的供电、供水设备,每天就寝前要对所有教室、厕所、通道用电、用水情况作一检查,及时发现用水用电的安全和浪费现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即上报物管部门,及时组织抢修。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工作区域内环境卫生各部门自行负责。(二)宫内其它公共区域由物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三)保洁范围:各楼层走廊、楼梯、扶手、卫生间、玻璃、天花板等公共部分,车辆出入口、宿舍区公共区域、道路环境卫生等。(四)保洁标准:1、卫生工作应做到无死角无积尘蛛网,灯具、电器、用具清洁、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洗手间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无溢水,台盆瓷砖见本色。2、各公共区域内卫生每天进行清扫,遇节日或重大活动后按要求组3织大清理,并进行检查。3、各部门要重视本部门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自觉维护公共楼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往水池内倾倒茶叶等杂物。(五)保洁员岗位职责:1、保洁员每天必须在自己的保洁区域内按要求完成一次普扫,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正常上课日须保证上午、下午、晚上课后的固定时间段做好责任区域保洁。2、清洁过程若发现事故隐患和可疑迹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3、应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或带回家中使用。(六)保洁员考核办法:保洁员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保洁工作考核表),工资发放与月工作考核挂钩,物管部门每月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每周不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抽查,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分为10元,扣一分即从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10元,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工资。98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及以上为达标,全年连续两次不达标将予以警告,全年三次不达标将予以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无效可另行安排工作或予以辞退。(七)保洁员的招聘、管理、考核由物管部门具体负责。四、物业维修管理制度(一)维修范围1、房屋维修:指青少年宫所管理的办公楼和用房包括青少年宫职工宿舍公4共部分的维修。2、水电维修:含宫内所有水电管网及青少年宫职工宿舍公共部分的水电维修。3、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道路、围墙、环境、园林、广告以及相应设施。(二)审批程序所有维修项目严格按程序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突发特殊事件需紧急抢修的,电话请示征得宫主任同意后组织抢修,事后补齐手续。须本着保证质量、节约成本的原则,做好青少年宫范围内的维修工作。申报流程如下:1、部门书面申请:需要维修的部门向开发办提出维修申请,1000元以下的填写维修申请单,1000元以上的提交书面报告,详述维修项目、损坏原因、维修需达到的要求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开发办。2、现场勘查:开发办接到部门申请后组织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维修内容;3、提交维修方案及预算:开发办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拟订维修方案和详细预算;4、根据预算金额逐级审批并确定施工人员或单位:500元以内由开发办主任审批,500-1000元以内逐级报至分管领导审批,1000-5000元逐级报至宫主任审批,以上经审批后均可由开发办直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5000元以上须报宫党政联席会议审议,5000—30000元以内的通过竞标的方式确定维修公司,3万元以上的按程序报市采购局备案进行招投标。5、签署合同:5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维修内容、要求标准、保修期限等,与维修方案、经费预算一并提交宫党政联席会议审议;56、实施维修:根据金额由专人或专业公司进行维修;7、全程监督:开发办负责全程监督工程质量,核对使用设备材料,核算工时工作量等;8、工程验收:维修结束后开发办组织工程验收,请原申请部门签字确认;9、审计结算:结算前提均需验收合格,1000元以下的由维修人员开具劳务税票,以劳务费形式直接支付至维修人员个人账户。1000-5000元以内凭申请报告、维修预算、维修合同、结算审计报告、发票按程序审批后报财务科予以结算。5000元以上的由施工单位出具结算报告,开发办签署初审意见报市财政局财评中心审计后凭原申请报告、预算、合同、发票按程序审批后报财务科予以结算。结算超过预算10%需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结算。(三)一般性维修材料(如锁具、灯管、常用五金等)由开发办每月向财务科拟报申购计划,实行定点集中采购,由维修人员填写材料申请单领用。(四)维修劳务费由开发办填写维修派工单,维修时间由需维修部门签字确定,每小时按25元计算(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附件:1、维修申请单;2、维修派工单;3、维修材料申领单;4、保洁工作考核表及责任区域划分表。6五、保洁人员管理方法改革意见目前保洁工作集中反映三个问题:一是工资悬殊大造成保洁人员心里不平衡,二是保洁质量不达标,三是节假日或星期天自行休息,工作无人管。针对这几个问题提出如下改革意见:1、平衡工作量和工资标准,重新划分工作责任区,重新核定工资,做到三个保洁工作量、工资基本平衡。2、实行工作责任和工资包干制,因保洁人员每天工作量不足八小时,故不安排节假日休假和年休假,但星期天可互相协商安排工作(建议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的审批程序)。3、明确工作标准。4、实行工作考核。5、制定奖罚措施。建议把年休假、请人的工资作为保洁人员的考核奖金,每人每月100元。6、根据上述要求重新与保洁人员签定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