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1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监管原则】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坚持属地监管、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第四条【分级管理】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分级细则和分级监管工作制度,并负责对辖区内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初评等级进行核定及上报工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初评以及监管工作。第五条【风险等级】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增加,A级为一般风险、B级为较高风险、C级为高风险、D级为最高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据,不作为保险、金融等其他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评优表彰、办理证照、融资贷款等的依据。第六条【评定程序】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核定,并函告企业。企业对初次评级结果有异议的,应在15日内向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异议进行复核并告知企业复核结果。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初评结果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的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布。第七条【定级要素】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按照下列要素进行综合评定:(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二)企业固有安全生产风险;(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四)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五)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六)专家“会诊”结果;(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八)其他。具体参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总分100分,100分≥A级≥90分;90分B级≥70分;70分C级≥60分;60分D级。第八条【固有风险】固有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行后,依据当前实际状况及周边环境所存在的潜在安全生产风险。非煤矿山企业存在下列固有高风险情形之一的,以C级起评后,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试行)评分,扣10分以上(含10分)的,定为D级。(一)地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下同);开采深度超过800米;“三下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复杂。(二)露天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复杂。(三)尾矿库: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坝高超过200米;库址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复杂。第九条【一票否决】非煤矿山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D级,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一)地下矿山:排土场无正规设计;排土场为病级或者危险级;安全度为危险级;未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未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30人未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存在独立规模大于3万立方米或者总规模大于5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二)露天矿山:未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排土场无正规设计;排土场为病级或者危险级;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等。(三)尾矿库:安全度为危级或者险级;防排洪系统缺失或者失效;调洪库容不足;安全超高或者最小干滩长度不满足要求;排渗设施失效;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等。上述隐患整改完成后,经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复查合格,可由企业提出申请,重新评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第十条【风险提级】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应提高其风险等级为D级:(一)发生导致人员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二)发生重伤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三)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上述情形一年内未再发生,应调整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第十一条【定级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若发现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及时调整为D级。第十二条【退出条件】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一)工商营业执照或采矿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三)依法宣告破产的;(四)计划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的。第十三条【差异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风险等级对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A级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促进B级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C级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D级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努力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第十四条【检查频次】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地制定分级监管工作制度,统筹协调,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不同频次的执法检查。原则上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A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B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C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D级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原则上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对C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D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第十五条【结果报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区域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相关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第十六条【执行日期】本办法自2015年*月*日起施行。-8-附件1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试行)矿山名称:评定时间: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分值标准分值范围实记分备注技术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扣0分;每缺少一类专业技术人员,扣2.5分。10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取记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未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长期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0分。设计及开采现状严格按设计开采,扣0分。10部分未按设计开采,每发现一处现状与设计不符合,扣2分。边坡边坡高度低于80米,扣0分。5边坡高度超过200米,按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边坡高度超过80米,每超加20米,扣1分。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简单,扣0分。5水文地质条件划分按地质勘察报告确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按C水文条件中等,扣5分。-9-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扣0分。5工程地质条件划分按地质勘察报告确定;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按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扣5分。封闭圈以下深度小于20米,扣0分。10大于20米,每增加10米,扣1分。机械化程度铲装作业全部按设计实现机械化,扣0分。10矿用自卸汽车,是指矿山用载重10t以上,以柴油机为动力的自卸汽车,包括电传动矿用自卸汽车。铲装作业部分机械化,每发现一处铲装作业未按设计实现机械化,扣1分。矿用自卸汽车未经检测合格,每发现1台,加1分。外包工程无外包工程或有外包工程已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0分10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5分承包单位3家以上,每增加1家,扣2分排土场按设计排土,扣0分。12每发现一处现场与设计不符合,扣2分。-10-周边环境开采境界30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矿山、建构筑物、风景名胜或需要保护的铁路、公路、供电设施等,扣0分。8“开采境界”是指矿山核定的开采边界。开采境界300-1000米范围内有其他矿山、建构筑物、风景名胜或需要保护的铁路、公路、供电设施等,10分。应急救援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0分。5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1年内没有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扣5分。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齐全,或通过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未发现疑似或确认职业病病例,扣0分。10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齐全,且未通过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扣5分。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未作进一步体检,或确诊为职业病病例,扣10分等级结果总分-11-评级标准:1.总分100分,100分≥A级≥90分;90分B级≥70分;70分C级≥60分;60分D级。2.以C级起评的固有风险项目,其所在项目不再另扣分,其他项目扣10分以上(含10分)的,定为D级。等级评定:评定单位及人员:12附件2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试行)矿山名称:评定时间: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分值标准分值范围实记分备注井下同期作业人数井下同期作业人数10人以下扣0分,超过10人(含10人)的扣5分。5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30人(含30人),以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技术人员采矿、通风、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扣0分;每缺少一类专业技术人员,扣1.5分。6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取记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长期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3分。设计及开采现状严格按设计开采,扣0分。5部分未按设计开采,每发现一处现状与设计不符合,扣1分。开拓系统平硐开拓,扣0分。5“混合开拓”指主平硐、斜井和立井混合使用,或者虽然是单一开拓,但井斜井或立井开拓,扣2.5分。13混合开拓,扣5分。下有暗斜井、盲竖井。作业中段少于2个中段同时作业,扣0分。5超过2个中段同时作业,每增加1个中段,扣1分。开采深度小于300米,扣0分。5开采深度超过800米,以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超过300米,开采深度每增加100米,扣1分。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扣0分。4水文地质条件划分按地质勘察报告确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扣4分。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扣0分。4工程地质条件划分按地质勘察报告确定;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以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扣4分。排土场按设计排土,扣0分。8每发现一处现场与设计不符合,扣2分。开采环境周边环境简单,在采动影响范围外1000米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扣0分。8三下开采或在采动影响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以C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在采动影响范围外500-10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扣4分。在采动影响范围外5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扣8分。14通风建立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通风可靠,扣0分。6建立机械通风系统,通风效果不良,每发现一处存在循环风、微风、串联风等通风不可靠情况,扣2分。主通风机未定期检测,扣6分。排水排水系统完善,扣0分。6排水系统不完善,如主排水泵未定期检测,水仓未清理等,扣6分。提升不需要提升系统,扣0分。6采用提升系统,扣2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每发现1处设施不全,另扣2分。提升系统未定期检测,扣8分。供电全部一、二级负荷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扣0分。6矿井实现双电源供电,但部分一级用电设备未满足双回路供电要求,每发现1个一级用设备不满足,扣2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部建成并正常使用,扣0分。8每1个系统不完善或使用不正常,扣2分。空压机未定期检测,每台扣2分。15应急救援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0分。5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1年内没有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扣5分。职业卫生设施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或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未发现疑似或确诊职业病病例,扣0分。8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且未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扣5分。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未作进一步体检,或确诊为职业病病例,扣8分等级结果总分16评级标准:1.总分100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