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工作回顾暨2012年工作思路一、2011年工作回顾2011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湘潭市消委和韶山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维权工作,紧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努力促进和谐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多管齐下,消费宣传取得新成效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召开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调整了消委会委员名单,换选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3月15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消委联合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烟草局等单位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各乡镇悬挂横幅20余条,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内容加大宣传;在新世纪购物广场前设立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进社区服务点”,以设立展台、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设置了“假烟展示台”并向消费者当场介绍识别常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当日下午2:30,2市工商局联合卫生局、药监局在垃圾场将收缴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其中销毁过期食品865包、假冒药品427盒、假劣中药25公斤、劣质化妆品158盒、不合格消毒产品24盒。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韶山报和韶山广播电视台开展消费宣传工作,全年发布消费维权稿件20余篇。二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加大了对“一报一刊”(《中国消委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发行工作,将消法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农村,使基层老百姓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3、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在清溪镇社区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并在该站设立了消费宣传栏,开展了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二)履职尽职,消费维权取得新成绩一年来,我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贯彻落实“大消保、大维权、大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消委组织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消委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配合各职能部门构建大消保格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我委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对食品、农资、儿童玩3具和白酒等重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检查及送知识、送服务、送技能下乡的“三送”活动,抽取了3个农资样品进行送检,抽取了3种通讯器材进行送检。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对全市的市场、超市、商场进行了检查。同时,继续开展“12315”联络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工作,设立了韶峰景区“12315”工商申诉举报站,进一步完善了20家“12315”联络站相关制度。一年来,我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件,成功调解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00余人次。(三)定期通报投诉情况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二、2012年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消委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消委组织的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从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为构建韶山和谐安全消费环境,实现经济4快速发展服务。(二)具体措施1、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在去年清溪镇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2至3个新的联络站。2、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一是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银行、有线、供水、供电等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二是开展1-2次消费体验活动。三是在处理好日常消费投诉个案的同时,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一些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也就是转变到关注和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在韶山报开辟《消费与安全》栏目,在电视台开辟消费申诉举报热线。4、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团结协作,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解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韶山旅游市场的消费维权工作。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2年3月7日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