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措施(黄梅县考察学习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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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土地整治项目情况介绍松滋市土地整理中心(2012年11月3日)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倾力打造优质工程;真心实意服务于民,全力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现就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介绍如下:一、争取及实施项目的总体概况2002年至2011年,我市成功申报并获取资金批复的国家级、省级土地整治项目19个,面积20.55万亩,投资3.1亿元,净增耕地1.92万亩。2002年——2010年实施完成并通过省厅竣工验收的省级联合土地开发项目8个;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土地整治项目5个,共计13个;2010——2011年,已建成待验的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2个;目前,我局正在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2个。2012年共申报2个批次的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4个,8万亩,拟争取资金1.2亿元。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之中,拟申报建设规模10万亩,争取资金1.5亿元。二、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措施(一)凝聚合力,狠抓“三个环节”,构建健全的组织体系。1、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产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的实施及检查指导工作,实地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矛盾和重大问题。在每个土地整治项目申报与实施时,市政府都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也成立了由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局长及项目所在乡镇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批准后的实施工作。2、整合部门力量。高产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实施和全程管理;财政部门按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农业、水利、林业、环保、交通等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切实搞好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项目建设秩序,及时处理好施工期间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全市形成了市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3、明确目标责任。为了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我们今年协同市局耕保科正在编制2010-2020年《松滋市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开展了项目策划、建库等工作。(二)规范操作,坚持“七制”运行,实行最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1、坚持主体明确,实行项目法人制。我局作为国家级、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的委托项目法人和市级项目的法人,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委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2、坚持宣传引路,实行项目公告制。每个项目立项后,我们都在实施前利用会议、标语、新闻媒体等形式和阵地进行宣传,并在项目各片区设立固定公告牌,将整个项目的面积、范围、工程概况、实施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工期等内容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坚持阳光操作,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大,投入资金较多,社会上比较关注。每个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后,省国土资源厅都组织召开了项目实施会,就项目招投标及实施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署。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根据荆州市纪委要求(荆纪发【2011】7号),项目招投标统一进荆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采取“资格审查、明标明投、摇号中标、全程监督”一次性摇号中标的模式进行。同时请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操作,防止围标窜标现象发生。4、坚持权责清晰,严格项目合同制。项目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程严格按合同实施。杜绝了非法转包及分包工程的现象发生。5、坚持质量第一,落实项目监理制。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我市每个高产农田建设项目都遴选了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实施质量监督,成立了以监理单位为主,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及项目区群众为骨干成员的工程监理小组,安排技术人员常驻项目施工现场,同时还邀请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充当义务监理员,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6、坚持奖罚分明,实行履约保证金制。为严格奖惩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履约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各中标单位向市国土局缴纳了工程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做为按合同约定施行的保证金。7、坚持勤政廉政,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市国土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各施工单位按照荆纪发【2011】7号文件要求向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了廉政保证金,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规避行业风险。(三)精心实施,把好“五个关口”,努力打造土地整治优质工程。1、深入实地踏勘,把好选址关。申报项目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项目选址、定址,坚持做到“四看”,看是否符合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看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农业增产是否有一定潜力;看镇村组织的战斗力,能否为群众办实事;看群众是否有积极性,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服从。围绕上述条件,严格按程序组织申报和审批。2、精心编制规划,把好设计关。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做好结合文章,将项目规划设计与公路“村村通”、农田水利建设、农机推广、林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殡葬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编制规划。二是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每个项目立项获批后,市局迅速制定了详细的规划设计工作方案,组建项目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即规划设计组、外业测量组、协调清障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组成员由设计单位、乡镇村、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勘测规划院、乡镇水利站、土地整理中心相关技术人员以及聘请的水利技术专业人员组成,各工作组成员各负其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征求意见,收集资料。工作专班首先广泛征求组群众代表意见,形成规划设计草案。收集意见时综合考虑当地灌、排需求,沟、路、渠设置和田间配套工程的需求,项目区保留林、园地和房屋拆迁情况摸底。同时由项目所在乡镇收集并提供了水文等相关资料,为现场规划提供详实数据和理论依据。四是现场踏勘,合理布局。工作专班对项目所涉及的行政村进行现场踏勘。所到之处,认真查看现状地形,弄清水系分布情况,充分结合村组及群众代表意见,现场分析,以可研规划图为基础,形成以项目区内的主要道路和主要灌排系统为主要框架,并按设计规范,新修部分沟、渠、路和灌排设施,满足整个项目区灌、排、行的规划设计格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没有灌溉水源的项目区,采取清洗扩容当家堰及新建泵站引外河水源等办法增加项目区的灌溉水源保障性。五是认真测量,保证精度。设计单位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从事测量任务,由乡镇从水利部门和各村抽调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指导测量,平整测量依据规划设计草图,由专人负责指导测量,对项目区内废弃坑塘的回填、蓄水坑塘的清淤、平整地块进行测量上图,圈定动工面积,现场核定土方调运运距,绘制土方调配图;泵站测量由水利部门专家带队,设计单位配合,现场定点定位。项目区内现有排灌站大部分设备老化,功率偏低,因此,采取改建与新建泵站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改善排灌系统。在定位上,基本利用现有灌溉水系,采用原有排灌地点进行改建或者新建的办法进行合理规划。位置选定后,施测提水扬程及局部平面图,按区域灌溉面积确定设备规格、装机容量、线路走向和接线地点;水准测量专班用全站仪、水准仪等对沟、路、渠纵、横断面进行测量,形成横、纵断面图,在测量的同时,对建筑物定点、定位、定数量,为设计提供数据。确保项目每一单项建筑物定点、定位、定数量,为设计提供数据。同时,设计单位及专班成员还走访农户征求意见,弄清项目区种植模式和生产习惯,了解项目片区水利灌溉和道路建设等生产设施,组织项目片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政策宣传,集中听取各方意见,让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支持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建设,力求使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切合项目区实际情况,能有效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难点问题,节约国家专项资金,使投资发挥最大效益。3、加强队伍管理,把好责任关。2011年4月,荆州市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荆纪发【2011】7号文件,对土地整治项目从业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管理,对项目的可研、规划设计、招标代理以及监理单位统一由省厅实行遴选,并按照遴选结果执行。在与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规范性的施工合同之外,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各从业机构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着重强调和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五大员”驻场的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五查即“工程指挥部抽查、管理人员巡查、项目经理部自查、工程监理部考查、监察部门暗查”的方式,加大了对施工单位驻场人员的管理力度,在不定期的检查中,若发现驻场人员未按规定进驻的,采取约谈施工企业法人、经济处罚、书面检讨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改。通过加强对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的驻场管理,有效规范了施工单位人员驻场纪律,有效地遏制了工程的非法转包和分包,保障了项目高质量推进。同时,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纪律约束,要求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讲程序、讲原则,充分行使职责。4、加强监督检查,把好质量关。在质量监管上我们从小处、小事抓起。指挥部会同监理单位,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及质量管理,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实行例会制。每月二次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相互交流施工经验,汇报施工进度,针对施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商讨解决的办法。同时,不定期组织标段相互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此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使工程施工整体联动,工程进度齐头并进;二是坚持按设计方案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设计与现状不符合之处,采取“格局不变、局部微调、控制总量、增减平衡”的方法进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在工程量的变更上,我们采取施工单位代表、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指挥部责任人多方到场会签,起到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有效防止擅自变更设计,偷工减料、以及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材料进场送检。由标段提出材料进场要求,指挥部及监理单位组成材料验质小组,到生产厂家实地抽查质量,严查3证,并要求厂家将试块送质检部门检验,经认可后,材料方能进场,同时,看产品与设计标准符不符,质量高不高。杜绝了以劣充优,坚决抵制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进入项目区。四是坚持按程序施工。每一单体工程做到不漏项,不减步骤,不偷工减料,确保施工工艺工序,做到土地平整工程田块规整、整齐划一;道路工程平坦顺直、路肩一致;沟渠开挖坡面稳定,排灌通畅;建筑物外形美观、内部牢固、坚实耐用。五坚持巡查制度。项目实施中,指挥部组建质量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或者抽查,采取“四勤”(既勤转、勤看、勤查、勤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现场责令整改,或者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5、严格财经制度,把好资金关。为加强和规范高产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严格按照《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松滋市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一是全面执行集中报账制。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三专管理,直达项目”制度,即财政专户储存,帐目专人管理,资金使用专账核算。在工程款拨付上实行层层审批签字,即各施工单位达到资金拨付标准后,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组织资料,由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确认,然后由项目总监及现场负责人签字,再由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及市局分管局长、局长签批,而后交财政局经建科现场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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