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管理制度为正确领会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文件中的差错与问题,提出修改或洽商意见,避免技术事故与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工程设计转向现场施工的必要程序,未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工程不得开工。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按主项分专业进行,在必要时可按设计图纸的交付情况分段进行。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各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相应专业人员参加。4、为了加快工作进度,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可同步进行。5、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在收到图纸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阅图,在阅图的基础上,提出设计存在的问题。6、施工单位在必要的准备后,向项目工程部提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申请,由工程建设指挥部通知相关设计人员到场进行交底和答疑工作。7、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先由设计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介绍,并说明施工规范的选用和关键技术部位和要求,使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8、施工单位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就设计图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设计人员当场进行答疑复,如需要作设计修改或设计补充,应限期完成。9、对于一般性工程设计,经项目工程部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设计交底的设计图纸,项目工程部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可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直接向施工班组作交底工作。210、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应立即组织内部技术交底工作,向施工班组详细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质量要求。11、所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都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对会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给以明确解决的措施和时间。12、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施工过程中如仍然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书面报告项目工程部,由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设计人员解决;施工单位也可以直接与现场设计代表联系解决,当需要设计变更时,须由设计代表出具设计变更单。13、施工单位在发现设计存在明显错误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与项目工程部或设计代表联系解决,如施工单位仍然按照错误设计施工时,其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4、施工单位应积极地对设计图纸提出优化意见,经设计、项目工程部确认后,视实施效果可由建设单位给以经济奖励。3附件: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施工标准;2、施工的技术设备条件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当采取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时,现有的技术力量及现场条件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要求;3、有关特殊技术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及工艺规定要求;4、建筑结构与安装工程的设备与管线的接合部位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有无矛盾之处;5、安装工程各分项有无重大矛盾;6、图纸的份数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上标注的尺寸、坐标、标高及地上地下工程和道路交汇点等有无遗漏和矛盾。4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管理规定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深度按设计主项编制施工织设计,并于接到图纸后7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一式5份报项目工程部。2、项目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组织预审,并就预审意见与施工单位进行对接与修改。3、项目工程部预审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确认。4、所有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必须形成会审纪要,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后正式出版,一式5份送项目工程部。5、在施工组织设计会审时,必须明确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目录。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天向项目工程部报送施工技术方案。6、关键设备基础、大型混凝土构件、大型设备及关键设备的安装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均由项目工程部在开工前15天组织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7、一般性施工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写,并经其内部质量技术部门组织审批,报项目工程部审定。8、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其内部质量、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未经内部优化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不得送交,否则项目工程部拒收。9、项目工程部会审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项目工程部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当发生环境条件或其它方面的原因使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难以实施时,各单位应提前向项目工程部发出书面通知,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修改。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未获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如施5工单位的原因未按时编制、送审、修改、报送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耽误的时间计入合同工期。6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对拟建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查批准。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各施工单位根据各自区域范围工程特点编制。2、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7日,3、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含实物工程量表)、自然条件、施工部署、工程施工统筹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含劳动力的安排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组织机构等)、施工总平面布置(含暂设、水、电、道路、排水等)、主要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物资供应及运输。4、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批准:土建安装部分由各施工单位编制后报项目工程部,由项目工程部提出预审意见,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审查、批准。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意见修改后,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各有关单位必须按此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与实施。5、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即作为项目施工的依据执行。项目工程部的所有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并对各施工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适的地方适当地予以调整:施工质量、施工方法、施工内容的检查,由专业工程师全面负责,发现偏差及时处理,较大的应报项目总监。7施工进度和施工内容的检查,由计划统计和合同管理员完成,该检查结果、调整内容,全部要报项目总监审查确认。8四、设计文件管理规定1、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是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计文件的接收、管理和发放。2、各单位所需设计文件均由各单位派人到指挥部领取,并各自签收。发给施工单位的图纸一般为6份(含2份竣工图)。3、作为竣工图的2套施工图,在项目施工期间暂不发放,由指挥部暂存,待项目施工后期发放。3、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相应的设计文件、资料管理室,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管理资料的登记、发放和保存工作。4、所有设计变更单均按设计文件统一管理,按规定发放程序发放,发施工单位一式五份。原则上图纸到后三天内发到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手中,变更单一天发到。5、所有施工单位均不得接受其它单位或个人的设计文件,除指挥部事先认可,否则接受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6、施工单位可以直接与有关设计单位联系设计工作,落实设计进度,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项目工程部和指挥部汇报,但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索取或提取设计文件。7、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确实必要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权限内的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人员联络变更工作;权限外的由指挥部决策。8、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地质资料、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各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与指挥9部联系,落实补发工作,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9、各单位收到的设计文件,仅局限于本单位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对所有设计文件执行保密制度。10、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文件管理细则。10五、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技术资料是工程施工和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由于本工程是分专业、分区段承包的,因此,各阶段资料管理均有不同。现根据各阶段的要求规定如下:1、前期资料的管理:本工程所有前期资料均由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管理,现场应存查1套,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的总体设计及批复、引进合同、合同附件、总图条件会和工艺条件、工艺包、基础设计审查议定书等,该资料由资料员统一管理,各专业工程师可借阅,阅后及时交还,不得丢失。2、项目实施阶段资料管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项目实施阶段的资料管理工作由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现分别提出管理程序如下:A、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等)(1)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全部由工程建设指挥负责,按《设计文件管理规定》发放;(2)工程参与的各个单位必须保存好自己的图纸资料,不得丢失;(3)设计变更的发放及签署程序按《设计文件管理规定》执行。B、施工资料(1)各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报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专业工程师根据检查验收情况予以签发3份,其中发给施工单位2份,报资料室存档一份。(2)工程开工、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工程部,由项目总监负责审查批准。11(3)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记录,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报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确认。(4)水准点位置的资料必须由有资格的勘测单位,根据实际测量结果提供,不能使用原有的方格网资料;该资料发施工单位一份,资料员保存一份;定位测量记录及其它测量记录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定位测量情况进行填写,由专业工程师复核无误后签字,并留存资料员一份。(5)工程变更和签证资料: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签发程序按《现场签证管理规定》执行。C、项目工程部内部的各种技术资料、规范标准统一由资料员领取,登记造册,各专业工程师可以借阅,但阅后应及时返给资料员。项目工程部内的所有工程合同均由造价工程师负责保存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帐。3、竣工验收资料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均由施工单位根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由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总监逐级审核签字,报工程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交资料室。各专业工程师必须从项目开工开始,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的各项资料,为竣工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12六、开工报告制度1、项目所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否则不准开工。2、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工程部批准。3、开工报告批准须具备的条件:1)施工图纸经会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已经修改;2)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措施已审核和批准,并进行交底;3)施工合同已经签订;4)场内外交通道路已划定,施工用水、电及排水都能满足要求;5)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到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6)施工机具设备已到场,并全部为完好设备;7)劳动力已调集完毕,并能够满足经要求;8)开工许可证;9)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电缆等已调查清楚,并有明确的保护措施。13七、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管理规定1、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统一由工程建设指挥部和监理项目部负责。2、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由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下达。3、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根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负责编制上报项目工程部,由项目工程部审查后汇总编制项目工程计划,报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批后下达执行。4、施工项目的进度计划一经下达,即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依据和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并要求施工单位据此编制施工项目的年、季、月计划,由项目工程部审查批准后,报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批下达。5、专业工程师负责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发现偏差及时报告,采取措施进行修正。6、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修改: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修改权在工程建设指挥部,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内,由指挥部现场负责人负责修改,项目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的修改工作。7、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周向监理项目部报告本月、周工程进展情况和下月、周工作计划,由项目工程部审查批准并汇总后报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无故不报送计划的施工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8、施工计划的制定必须以投资、物资供应、施工机具、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场地条件等的落实为前提,如以上条件不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即不能得到批准。9、本项目的工程计划按P3要求管理,施工单位应使用P3管理工程计划,如果不能使用P3,则必须按项目工程部拟定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