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手机欠费谁的责任?2014年03月20日16:59见习记者杨坤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资费种类越来越多,话费付费方式也日趋多元化,一些通讯需求大的机主,办理后付费手机卡,保障电话不会因欠费而停机,也有一些机主为控制话费,办理预付费手机卡。但预付费手机卡真的不会“超支”吗?日前,省城李女士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实名制预付费手机卡欠费335元。“预付费手机卡不是没钱就停机吗?为什么欠费了既不提醒也不停机?要等到我欠费335元了,才停机?”李女士质疑。通信公司说法:计费存在“延时”3月8日下午,李女士家中停电,电脑不能上网,“之前我从未用手机上网,也没有开通流量包月,但事情太急,我必须用手机上网,考虑到较贵的流量费,我先查询了话费余额,短信提示有39元,在上QQ并浏览了几个网页后,我又查询话费余额,发现并没有太大变动,剩余38元多,之后我又查询了几次话费,都是三十几,我就放心了。”李女士表示。但两小时后,在没有收到移动公司任何形式提醒的情况下,李女士手机停机并欠费335元。李女士马上致电该通信公司,客服人员表示:“在没有流量包月的前提下,流量费用是5.12元/MB,比如使用QQ,十分钟大约就能花出去十几元流量费。而系统对流量计费有一个识别过程,不是说用了就立马扣费,会出现延时扣费的现象。”“网络延迟会延迟多长时间?有没有一个限制范围?”记者问。客服人员答复:“这个不是人为可以操纵的,是系统自动识别,我们也控制不了。”该通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现在多数省内通信公司使用的计费方式是‘计费比对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用户通话或者上网时,交换机在用户通话结束或者上网下线后产生话单,这些话单送到内存数据库进行话费的实时累加,累加后再跟用户的资金余额进行比对。若费用超过资金余额,则发出停机指令。所以,计费系统实现的预付费计费并非实时计费,由于从费用单生成到停机指令之间有很大的处理时延,这个时间段内的通信行为都可能造成欠费。”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致电工信部的投诉电话12300和市民服务热线12345得知,关于话费计费问题的投诉非常多,预付费手机高额欠费的情况也很常见。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从通信公司的角度来说,一定比例的预付费卡欠费是无论如何都难以避免的,若欠费率(欠费/收入)长期保持在1%左右,那算是出色的欠费控制了;1%-2%之间都算正常水平,主要原因就是计费方式这个“技术硬伤”。“碰运气”或能讨回部分损失在李女士多次投诉、协商的情况下,终于等来了客服人员的答复:“同意退还李女士295元话费,李女士所用流量按包月优惠计算,剩余扣费属于流量计费。”李女士虽认为自己只应承担当初剩余余额39元,不应承担多余的欠费,但由于工作业务需要,手机必须恢复使用,于是接受了这个赔偿协议。在预付费手机欠费索赔的投诉中,李女士算幸运的。记者在咨询移动客服的过程中,客服人员向记者表示,这种情况,移动公司多数不会给补偿。“使用了流量就要缴费,您如果不使用,也不会产生费用,我们的流量计费标准是没有问题的。”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客服人员解释说:“因为系统识别延时,停机前并没有识别到,停机后,用户也无法接收提醒短信。”通信公司有责任,但也要防止恶意欠款在李女士预付费手机“被欠款”这个事件中,谁应承担责任?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吕洪利律师表示:“《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前款所称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李女士之前手机从未上网,突然产生300多元的上网通信费,通信公司是应当尽到提醒义务的。就这点来看,通信公司理应赔偿李女士的欠费损失。”“预付费手机卡‘欠费’谁该担责任?《电信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预付费手机理论上是没有话费就会停机,否则与后付费手机有什么区别?消费者使用流量应该缴费,至于系统识别延时问题,这属于通信公司一方的技术限制,通信公司对消费者也应有合理补偿。”吕洪利表示。但因此将通信公司在预付费手机卡欠款问题上“一棍子打死”,似乎对通信公司也不公平。“我们在应对消费者此类投诉的时候,不是马上赔偿,而是充分根据消费者个人情况来定,这主要是防止消费者利用通信公司的技术漏洞,在话费余额很低的情况下,恶意形成欠款。”中国移动公司研究员葛长伟表示。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用户是弱势群体,通信公司是强势群体。国家应该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规定欠费多少必须停机,对没有及时停机所造成的费用由通讯公司承担。不能总让老百姓给国企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