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一、定义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对象是公共支出,主要解决有谁提供货物、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是指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政府采购制度就是约束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实现公共职能的制度。一般来讲,政府采购制度往往以政府采购法的形式来体现。它具有公开性、公正性、竞争性,其中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二、政府采购制度概述我国1996年开始试行政府采购制度,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这部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标志着政府采购开始纳入法治的轨道。目前政府采购制度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广泛采用,但是多年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传统的政府采购,并没有达到国际上政府采购的标准,也没有真正实现阳光采购。传统的政府采购主要是行政审批控制和各需求单位的分散采购,其模式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其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由各单位自主使用。政府采购法的宗旨和功能,是以法律方式强制地为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采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和内在精神。竞争的有效、竞争的成本、竞争的效果、竞争的平等和竞争的保障,是进行当代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基本依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入政府采购的决定性因素,是将物有所值原则确定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第一目标。除了经济效益目标以外,政府采购还有经济的、社会的和环境的目标,例如竞争政策、景气政策、劳工政策、工业结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但是如果后面这些政策目标与物有所值的第一目标发生冲突,就应当让位,这是当代政府采购不同于传统制度的关键之点。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是采购合同授予的竞争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将公开的招标作为原则性的合同授予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和市场供应状况,还可以有其他的合同授予制度,例如像选择性招标、限制性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因为后面这些授予合同方式的竞争依此递减,所以使用的限制条件就越来越严格。合同授予程序的竞争性越强,越能体现当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要求。三、内涵及意义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现阶段节约财政资金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财政制度。在国际上,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采购过程的制度,而且是指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过程及政府采购管理在内的制度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活动管理的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即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四、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功能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有效的支出管理制度,在各国财政及整个经济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1、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进行支出控制、强化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其次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便于财政监督和减少腐败。而且,政府采购主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使政府得到了物美价廉的商品、工程和服务,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支出效益。2、强化宏观调控政府采购制度在适应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作为一种制度化、法律化的公共支出手段,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调控功能。第一,政府采购支出对于国民经济总量具有重要影响;第二,政府采购支出结构的变化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和民族工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第三,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化的间接手段,还可以对经济进行经常的、规范的调节。3、我国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装大民族经济的必然选择4、有效保护国内产业5、防腐倡廉,整顿财经秩序的重要配套措施五、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特征与私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1、政府采购资金来源是公共资金。这些资金的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2、政府采购的目的主要是实现政府目的。3、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共事业等,4、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采购,它不是以盈利为目标,也不是为卖而买,而是通过买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5、采购范围广,规模大。6、采购过程要求能够较充分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7、采购制度一般是围绕政府意图而制定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六、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内容1、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遵循采购本国货物政策。2、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安排并达到规定金额的采购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另有规定外,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3、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根据国家规定: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单位为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是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4、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是指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按规定在代理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专户。任何部门(包括集中采购机关)都不得自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5、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管理程序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和单位支付相结合,专款专用。(1)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方式:财政全额直接拨付方式、财政差额直接拨付方式和采购卡支付方式。(2)政府直接拨付方式的具体管理程序:资金汇集、支付申请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