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江市中鑫之宝汽车修理厂关于印发《晋江中鑫之宝汽车修理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晋江中鑫之宝[2009]1005号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提高火灾事故的应付能力,迅速有效地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制止事态的扩大,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晋江中鑫之宝汽车修理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1、本预案所指火灾事故系指在本司发生的由于防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2、为加强对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我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周总经理任组长,吴副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统一负责本司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是: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救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公安和安监部门报告,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3、火灾事故发生后,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在现场的最高领导为主成立临时应急处理现场领导小组,确保抢救工作的有序进行。4、火灾事故发生后,知情者必须立即向上报告,说明出事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并切断事故源,抢救遇险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必要时可向临近单位救援。5、组织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并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必要时可向临近单位救援。6、技术、设备、生产部门到达后,要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火灾事故以防事故扩大。7、按事故级别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8、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受到惩处不放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9、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档案,制定对事故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的消除和有效的控制。10、每个干部职工都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11、本预案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有关规定执行。12、报警电话:本司值班电话:22353992、22353888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市救护中心电话:120抄送:市交通局中鑫之宝汽车修理厂各部门晋江市中鑫之宝汽车修理厂2009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