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来,武汉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工作目标,结合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和开展办理市政协3号建议案“回头看”活动总体工作部署,以发展绿色建筑和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城市示范为重点,全面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及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新型墙材应用率100%,全市“禁实”、“禁粘”全面完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重大突破,亮点突出。“重拳出击”武汉市建筑节能工作引人注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在市城建委组织召开的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武汉“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由市城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与各区建设局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省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科学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市城建委在广泛调研,结合湖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工作目标,完成了《武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和《武汉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规划》,确定了总体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同时,在市政府2011年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中,将建筑节能列入市级目标重点考核内容。市城建委在下达2011年建设工作目标时,也将建筑节能与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多次组织对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区的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现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目标落实到位;建立了全市建筑节能与墙改网上受理和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各区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统计报表软件,建立了新建建筑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专项基金征收与退付,材料备案等数据填报系统,实现网上报送、自动汇总、分级管理。加强宣传,注重培训为进一步营造建筑节能氛围,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市城建委在武汉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努力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公益广告,结合全市开展的“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市重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了以倡导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建筑为重点的、以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建筑节能认知度为目标的宣传活动,编印了1000份《低碳生活小窍门》宣传册,免费向市民发放,受到好评。同时,对全市在建工地悬挂以宣传建筑节能为主题的宣传横幅300多幅。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为了总结过去,继往开来,更好地完成“十二五”工作目标,正在抓紧编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努力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武汉市“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改成果》画册,该画册本着“总结历史,再现成果,展望未来”的原则,如实记录了武汉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发展历程与工作成果。为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管理和专业人员的水平,组织对各区相关管理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着力加强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和《武汉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鄂建[2008]63)等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贯和学习,了解建筑节能具体做法,掌握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同时组织市、区两级质量监督部门分片区交流及召开现场会等形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工程作为建筑节能观摩项目,交流工作方法和管理经验,共同探讨当前建筑节能工作难点、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监督标准,把握监管尺度。强化监管,完善体系按照“立项—规划—设计审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产品销售—运行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的要求,武汉先后出台了《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规划方案节能专项审查的通知》、《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项目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至此,武汉市建筑节能已形成了一套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建筑节能监管。相继在全市开展了建工程使用保温隔热材料专项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各类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接受住建部、湖北省质量安全督查7次,同时采取“飞行检查”和调审的方式,加大了对外地设计单位及技术力量较薄弱设计单位的检查力度,针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应行政管理措施,确保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截止10月底,共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项目4095个项目,建筑面积2906.11万㎡;办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126个,建筑面积904.27万㎡,建筑节能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严格标准,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并组织各建设单位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三批示范项目评审工作,确定示范项目100个,总建筑面积825万平方米,示范面积619万平方米。其中,地源热泵系统27个,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65个,建筑面积479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6个,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太阳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2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已完成21个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我市将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目标任务。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市财政局、市城建委联合印发了《武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武城建【2011】62号),确定了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适用范围、条件、标准、申报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审批、拨付和验收程序。截止10月底,市财政局共核拨中央补助资金2705.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我市按照市区分担的原则(市级项目由市级负担,区级项目由区级负担),市级财政目前已安排配套资金3420万元。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的要求,武汉市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源评估和应用技术相关研究,完成了《武汉市地源热泵技术推广应用地源资源评价》、《武汉地区地源热泵工程应用情况调研报告》、《武汉地区地源热泵系统推广应用技术研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研》、《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的碳计量》、《武汉地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费用构成分析及经济性评价》、《武汉地区地源热泵工程费用构成及其经济性评价》等专项研究,并形成了研究成果;制定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构造》、《武汉市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等标准图集,并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纳入施工图专项审查内容。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为推进武汉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由市建筑节能办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武汉市绿色施工技术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技术规定》和《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规定》。3个《技术规定》已正式发布实施,为绿色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等环节实现绿色管理理念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完成2011年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工作目标,市城建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武汉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截止10月底,已确定金银湖21世纪假日花园、浙商国际大厦、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五期11个项目共计183万m2,为我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其中,高尔夫城市花园五期、武汉朗诗街区1、2、3号楼获得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三星标识,武汉光谷新世界中心、武汉经开万达广场购物中心项目获得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标识。绿色建筑的发展,推进了建筑市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带动了建筑节能产业的发展。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及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对建设大厦进行绿色建筑改造的示范并纳入全市节能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从今年起,启动了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对市委大院办公楼、市政府大院办公楼等机关办公楼群及市青少年宫、市图书馆等30处公共建筑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计划利用法开署贷款2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74亿元),剩余资金由武汉市财政配套。通过对这批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实现节能20%-30%的作用,节约的费用将用来偿还贷款。通过示范,总结经验后在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逐步推广。推广新材,发展节能为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市城建委出台了《关于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备案的补充通知》(武墙改办字〔2011〕8号),明确凡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其外墙保温系统不予备案;截止10月底,共办理备案证192家;按照《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认定证》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初审和申报,有7家新墙材企业获得湖北省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加大了对全市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能力建设和抽查,共投资72万元更新、补充了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项目检测设备,不定期地对建筑工地使用产品进行抽查,共完成门窗类检测项目754组、管材类检测项目40组、保温材料类检测项目3149组、保温系统112组;进一步加强了墙体材料使用验收工作,共办理墙体验收项目1210个,建筑面积1138.15万㎡,我市在建工程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率达100%。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发展到169家,生产能力达到62.28亿标砖,满足了不同建筑结构体系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需要。实现“禁粘”,巩固成果去年底,武汉市已全面实现“禁实”、“禁粘”,圆满完成“十一五”工作目标,是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完成“禁粘”目标的城市。今年,市区将“禁实”、“禁粘”工作重点转移到防反弹上,并纳入各区今年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远城区对已经关闭的粘土砖生产厂家进行走访,掌握情况,大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因地制定,转产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同时,给予技术指导,促进企业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为推广应用创造条件。另外,注重做好防止周边县、市生产的粘土砖通过新洲、黄陂、江夏、蔡甸、东西湖等远城区进入我市应用市场,市区主管部门经常在一起分析形势、共商对策,并在省墙改办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争取周边县、市的积极配合,使周边县、市粘土砖进入武汉市应用市场量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