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监理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住建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其相关文件,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及“两书一牌”制度,防止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发生,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帮助所监理工程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二、组织领导为了督促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周节定担任,副组长:蔡益伟。组员由各项目总监担任。三、主要工作任务1、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2、检查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3、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4、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四、主要工作内容(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对于新开工的工程,提醒督促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时签署《法人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人授权书》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在建工程,应及时完成补签工作,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浙江省住建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建发【2011】221号)要求,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项目总监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提醒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二)检查项目部所监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1、各项目部组织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2、监理部应对以下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底:1)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2)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3)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4)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人事关系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5)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中型施工机械的采购、租赁合同;自有设备的证明材料;2、监理部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核要点:1)中标通知书:明确中标人、项目经理及总监;2)《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工程规模、是否未批先建;3)总承包合同:明确合同标的;专用条款内容,是否再发包、明确付款进度等等;4)确认施工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5)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否合法。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常见的比如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防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塔吊及施工电梯等,监理要按照文件要求核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人员、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分包要求。6)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的,要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分包公司的资质(目前法律不允许是总承包单位);注册资本(5倍以下的业务);款项往来;分包项目负责人。7)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除核实施工合同、相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外,还需与监理单位现场资料(如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分包单位进场资质报审等)进行核对,并当场核查其笔迹。3、监理部内部工作资料重点:1)中标通知书:明确总监、监理费用;2)监理资质:公司资质、总监证书、监理人员证书,安全监理人员证书;3)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人员,监理细则中要有安全管理内容,监理监理日志、月报要明确施工内容,进度,质量及安全内容等;4)例会记录:质量、安全内容、相关人员签到是否齐全,5)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及整改情况:是否闭合6)人员变更审批程序是否齐全;(三)加强监理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1、加强现场监理工作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严格监理。2)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所有方案应有总监签字审批。所有联系单应经总监签字。3)对进场建筑材料严格验收,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4)严格落实关键工序旁站制度。保证现场监理巡视时间。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落实周检、月检安全检查制度,形成书面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回复及复查记录。6)在日常监理巡视中,对现场安全如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外脚手架、承重支模架等情况重点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有所记录。7)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验收并签字。(外脚手架、高大支模架、临时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等)8)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定期进行核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进退场台账。2、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不仅是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更体现了监理人员的社会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多方面的责任,对工程建设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如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履行职业义务,将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3、强化人员培训和业务管理公司定期组织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题培训,及时对新实施的各类新规范宣贯,在每月一次的公司总监例会上及时传达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要求总监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学习,并留有书面学习记录。认真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四)做好实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监理细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实行样板先行,指导质量通病的防治。对进场建筑材料、建筑制品加强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措施,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严格依据设计图纸、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进行管理,杜绝渗漏、开裂等质量问题,确保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四、工作计划本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10月底前)各监理部在本阶段完成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的学习,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组织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报公司总师办。(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底前)各监理部按照文件及本方案要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所监理项目组织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见附表),报公司总师办。(三)重点检查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底前)公司2015年1月开始,以重点抽查和巡检结合形式对项目监理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列入项目监理部考核。五、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