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科专业课备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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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本体论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答:本体论,主要是一个哲学与外部现实世界、哲学家与其周围人类生活环境的关系问题。哲学的本体论以求解事实和价值、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关系问题或对立统一问题的方式,彰显了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世界的生存根据或矛盾问题,因而在本质上是一个“人”如何成为“人”、“人的世界”如何成为“人的世界”的问题。本体论问题表征着人对自身生存根据或矛盾的逻辑自觉和文化反省,人处在不断的生成之中。在本体论视域,事实和价值、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在历史地不断嬗变、跃迁;人们所面对的事实和规律,所最后的目的和价值,不仅会因时代的转化而不同,即使在同一时代中也会因地域、国家和民族的不同而不同。事实和价值、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只能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每个哲学家或流派只能立基于自己所处时代、所处地域、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境况而展开对本体论问题的追求、思考和解答,从而建构属于自己时代、自己民族、国家和地域的本体理论。关于“本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具有基础的总体的地位问题,大致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倾向认为,本体论只是古代西方哲学的主体和核心内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使认识论问题成为哲学的主题和核心内容;而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又把语言学问题从幕后推到前台,成为哲学的主题和核心内容。所以,无论在近代哲学中还是在现代哲学中,本体论问题都退居次要位置,甚至是需要加以审视、质疑和消解的问题。另一种倾向认为,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不能没有本体论。这两种倾向都是十分表面和片面的。前一种倾向,主要是把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和认识论研究同哲学的本体论研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认识论研究排斥和否定本体论研究。实际上,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学这三者之间是彼此关联、辨证统一的。从本体论研究到认识论研究,再到语言学研究,体现了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哲学穷根究底、追本溯源的学科特性。后一种倾向是不懂得“本体论”不仅不同于“认识论”和“语言学”,而且也有别于“认知论”和“价值论”。哲学认知论对世界整体存在的关注、对世界整体图景的描述和对万物最一般本性和最普遍规律的概括,在启迪人类心智、提高人类抽象思维能力方面曾起到过并将永远发挥各门具体科学所无法期待的重要作用。在最终极的归宿和意义上讲,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目的,既不是认识论和语言学,也不是认知论和价值论,而是在“人”和“人的世界”的整体存在的层面上展开追问和思考的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绝不是为认识论而认识论、为语言学而语言学、为认知论而认知论、为价值论而价值论,而是要以此为学理的或知识的基础,理论地弄清和解决如何在“现实存在”、“客观关系”和“物质规律”中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自由”、“幸福”和“解放”问题,从而为改变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不成其为“人”、“人的世界”不成其为“人的世界”的现状提供理论批判的武器。二、哲学视域中的主体和主体性答:主体与客体,是指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活动中必然存在的两个基本关系项——从事对象性活动的人(主体)和他的对象(客体)。人类任何现实的对象活动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因此主体和客体关系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彼此相互联系的具体的历史的关系。不能脱离具体的对象关系谈论孤立的主体和客体。没有对象的人不是主体,不成为任何人对象的存在也不能称之为客体,在这个意义上理解主体,要注意把它同其他意义上的“主体”区别开来。所谓“主体性”问题,实际上就是人在自己对象性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在主客2体关系的运动中,主体本身的存在、特性和本性是怎样的,它在实践和认识等活动的结构、过程和结果中占什么地位、起什么作用,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有什么权力和责任,等等,这些就是主体性问题。在回答主体和主体性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主要分歧和对立首先表现为:把什么样的人当作主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人,还是虚构的、抽象的“人”?马克思主义考察主体问题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样的人只能是现实的人,具体的、历史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进行真正的对象性活动,才能作为主体。因此,从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出发理解主体,就必须对现实的人的“实际活动”做具体的分析,辨明进行对象性活动是具有怎样的历史特性和条件的人,从而明确现实的具体的主体。决不能用简单化的抽象公式代替具体的分析,不能“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页)把现实的人变成想象的人,用超越历史的抽象的“人”或“类”来代替具体的历史的人,是错误主体观的理论根源和表现之一。一些人利用主体性问题大谈抽象的“人性”和抽象的“人道主义”,并用主体性来反对阶级性、党性、民族独立性,鼓吹取消阶级斗争的“全人类性”等等,其理论上的手法和错误就在于此。现实的真正主体是社会的人,还是脱离社会的、孤立的“个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又一分歧和对立。马克思主义通过对现实的人的科学考察,揭示了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总是社会的人,没有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的人。以人的社会本质为出发点去理解具体的主体,就必须把主体如实地看作是社会的人。社会的人不仅仅是个人,更不是仅仅作为自然生命体的个人,而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承担者。社会的人是具体的、历史的,还包括人的各种社会化组织形式,如集体、阶级、民族、国家、社会等等。在不同的对象关系中,社会的人,总是以一定的社会组织层次成为具体的主体或客体。例如在阶级斗争中,一个阶级是主体,另一个阶级则是它的客体。因此,所谓主体性问题决不能仅仅归结为个人的个性问题,尤其不能等同于孤立个人的抽象个性问题。撇开人的社会性和个人的一切社会关系,把孤立的个人看作是唯一的最终的主体,把主体性问题完全归结和等同于个人的个性问题,是错误的主体观的又一重要表现。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借口“弘扬主体性”而鼓吹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个人自我中心论,宣扬抽象的、与社会相对立的“个性自由”和“个人意志自由”,在理论上正是割裂了人与社会关系的结果。它不仅在社会历史观和政治方向上是错误的,而且也严重地歪曲了主体性问题的科学实质。在批判这种孤立个人的主体观点时,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和贬低个人的具体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它反对的只是把个人与社会割裂开来、对来起来的论调,反对把现实的社会和集体都一一取消、完全“还原”为孤立个人的资产阶级个人本位论。这种“个人本位论”必然导致瓦解社会、从而最终损害全体人民的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理解是唯物的、历史的。所谓唯物地理解人,不仅包括首先把人类看作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中最高级的物质形态,而且更重要的是,人的客观物质存在的根本形式,是人的社会存在。人的社会存在主要是指“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页)而人们的精神、观念、社会意识则是受社会存在所决定和制约的。“意识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页)因此,就人总是有存在与意识、客观与主观两重本性而言,现实的人的本性则是意识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的完整统一。从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出发,理解从事现实的对象性活动的现实的人,即主体,就必须如实地把它看作是以人的存在的客观性为基础和实质的统一体。决不能割裂和片面化地看待主体,把它简单地归结为或者是纯粹精神的主观性、或者是纯粹自然3的物质客观性。也就是说,人,作为主体既包含人的主观性、也包含人自身的客观性。用主体性原则否定和取消客观性原则,同样是一种错误的主体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阐发唯物史观的前提时,强调有内在联系的三个方面,即现实的人、他们的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的统一。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失去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的本来意义。如果离开人去考察历史,就不可能是历史唯物主义,只能是抽象的历史;而如果离开人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去考察人,那也只能是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这就是说,就人来研究人是不行的,要研究人,就必须研究人的现实活动以及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研究各种适合关系,首先是生产关系。在划清上述界限的基础行,进一步积极地探索和建设马克思主义的主体观,就必须密切联系实际,从人类历史和现实的发展出发,深刻地理解人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不仅表现为人是自己活动的主体,是这一活动过程和结果的首要决定者、承担者,而且表现为主体总是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受客体反作用和改造自己的责任。所以,谈论主体的时候不能忽视客体,谈论主体的权力时不应忘记主体的责任。要始终坚持主体与客体,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的实践的、历史的、辨证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主体的核心,是科学地阐述和发扬无产阶级、全体劳动人民的革命主体性。在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斗争中,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的社会主义的主体精神,是胜利的根本保证。三、社会历史有无规律问题争论的焦点自从意大利思想家维科创立历史哲学以来,社会历史发展有无规律的问题就一直是西方历史哲学家门关注的中心问题。……现代西方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家们否认社会历史发展顾虑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只有反复出现的、具有重复性的事物或现象才有所谓的规律性。第二,只有完全客观的东西才具有内在的规律性。第三,根据规律,人们可以做出准确的语言,也就是说,规律能够使人们准确地预测未来事件。综上所述,在那些否认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西方历史哲学家看来,之所以说自然界存在着规律,是因为自然界的事物具有客观性、重复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而社会历史事件不具有这些特点,因而社会历史领域也就没有什么规律。与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家们否认社会厉害的规律相反,国内学者针锋相对地提出以下三方面的主张:第一,社会历史领域是存在着具有可重复性的东西的。第二,社会历史过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第三,社会历史领域中不仅存在着规律,而且人们可以根据对这种规律的认识对社会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既超越了历史非决定论,又超越了机械决定论,是一种辨证决定论和系统决定论。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与机械决定论存在着三方面的根本区别:第一,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在社会历史领域不仅承认因果规律的客观性和决定性,而且承认包括统计规律和系统规律在内的其他规律的客观性和决定性,是一种超越了非决定论和机械决定论的规律决定论。第二,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不仅承认必然性的存在,而且承认偶然性的存在,并且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去揭示历史进程的发展演变。第三,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立足于社会实践,把人看作是社会的主体,把历史看作是人的活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系列中的展开。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把社会规律看作是主体即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把社会历史进程看作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过程,看作是规律决定论与主体选择性相统一的过程。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包含着人的自为性的选择决定论。——如何理解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答:所谓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就是指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既是一个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物质发展过程,也是一个有规律的、辨证的、历史发展过程。4人类活动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成了人类历史的规律,社会历史规律的实现也必须通过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既然如此,人类历史的发展怎么会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呢?第一,每一代人开始在社会上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是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必须把前人活动的终点作为自己活动的起点。第二,人们虽然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不是说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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