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验收实施方案(试行)2016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长沙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广场各类土建、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整改工作验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编制本方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西广场各类土建、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提质整改项目。属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管的相应工程仍按集团公司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依据的规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等。(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工程验收有关的文件、资料。第二章用语定义第四条参建单位及部门定义建设单位: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授权长沙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轨道物业)全面履行建设单位职责。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所验收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实施工程监理职责的单位。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管理业务的部门(集团建设管理部)。总工办:负责工程技术管理业务的部门(集团总工办)。监审部:负责对验收工作流程的全过程监督(集团监审部)。第五条初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单位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检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确定工程是否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和合同要求。第六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确认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及标准要求的验收。第三章单位和部门职责第七条监理单位:(一)组织工程初步验收。(二)审查工程是否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三)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四)督促遗留问题整改。(五)审查竣工资料第八条轨道物业公司:(一)参加工程初步验收。(二)审查工程是否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三)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四)督促相关单位参加和配合工程验收。(五)负责竣工资料检查及接收。第九条建管部(一)审查工程建设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二)参加单位竣工验收。第十条总工办(一)审查工程质量是否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二)参加单位竣工验收。第十一条监审部(一)验收工作流程的全过程监督。(二)参加单位竣工验收。第十二条其它相关部门(一)参加工程初步验收。(二)参加单位竣工验收。第十三条其它相关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履行相应的验收职责。需邀请质监、安监部门参加验收。对于没有邀请监理单位的工程,由轨道物业公司代行监理单位职责,相应表单中监理单位一栏可不用填写。对于没有设计单位的工程,相应表单中设计单位一栏可不用填写。第五章工程初步验收第十四条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三)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测试和必要的认证资料应完整。(五)观感质量应符合验收要求;第十五条验收组织初步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第十六条验收实施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验合格后,提请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接到初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和施工现场进行条件核查。经过监理单位条件核查合格,并且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应形成会议纪要,监理单位在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分发给各单位(部门),监理单位同时应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按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检查确认。第六章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时需提交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资料监理单位审查验收申请资料:1、《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2单位工程初步验收会议纪要;(一)《工程验收申请表》。(二)工程初步验收会议纪要。第十八条条件核查(一)验收条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已经初步验收合格。2、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初步验收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第十九条验收相关部门审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验收相关部门审核情况审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第二十条会议组织和参加人员轨道物业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第二十一条验收内容和具体程序(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验收小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审阅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形成验收意见。查验及审阅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合同和设计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工程档案资料;3、检查施工技术资料;工程验收时,对重要分部工程应核查质量验收记录,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经验收记录核查和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第二十二条会议流程(一)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本次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介绍参加验收会议的各方责任主体人员及参与验收人员。(三)施工单位介绍工程具体施工情况。(四)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及初步验收和竣工预验收情况。(五)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设计情况。(六)轨道物业公司代表汇报工程现场管理情况。(七)酌情安排进行现场实物检查。(九)各验收专业组汇总检查情况,向大会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十一)轨道物业公司综合各单位人员的意见,宣布工程验收意见,确定验收是否合格。(十二)会议结束,并出具验收纪要。第二十三条会议纪要轨道物业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验收人员对工程验收的评述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根据整改项目工作量大小,确定整改期限。监理单位协助办理。会议纪要应明确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一般分为三种:(一)同意通过验收;(二)列出整改问题,整改问题完成后同意通过验收;(三)不同意通过验收。第二十四条问题整改和整改结果确认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提交《工程验收整改处理报告》,轨道物业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其它工程相关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确认。第二十五条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项目章无效。第十一章缺陷责任和保修第二十六条签发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办理竣工档案移交。第二十七条起算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若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应建设单位要求,需提前占用的,按移交时的约定或合同条款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二十八条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和保修责任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按合同及保修书上的条款执行。第十二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轨道物业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工程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1工程验收申请表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结构类型/层数/勘察单位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开工日期监理单位完成日期施工单位合同工期验收条件具备情况项目内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是否有甩项)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复验报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报告质监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专项验收完成情况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注:1、本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2、会签意见请明确是否同意该工程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意见:(无监理单位的情况下,此栏可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物业公司意见: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公章)附件2长沙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验收日期:建设单位(盖章):填报说明1、竣工验收报告由轨道物业公司负责填写(监理单位协助)。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开工日期验收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验收程序:1、轨道物业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负责主持验收会议。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审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工程档案资料。4、核查质保资料、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三)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名称验收意见/备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结果统计主要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资料核查/实体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观感质量评定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共项,其中: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资料核查符合要求项实体抽查符合要求项共项,其中:评价为“好”的项评价为“一般”的项单位工程审查:建设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四)工程验收结论及备注结论: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日期:设计单位:(无设计单位的情况下,此栏可不填写)公章:负责人:日期:监理单位:(无监理单位的情况下,此栏可不填写)公章:负责人:日期:物业公司意见:日期:建管部意见:日期:总工办意见:日期:监审部意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