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玫瑰湖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部乙方:施工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玫瑰湖综合整治一期休闲中心的钢楼梯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特制定出如下几条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①承包方式:不包材料方式承包②质量要求:按图纸要求以及双方协商对钢梯圆柱所需的加固要求和现行的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验收规范标准。③承包价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资总承包价贰万零伍佰元人民币(不锈钢扶手除外)。④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将所需的材料运到乙方约定的加工场,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以及32的螺杆16支(不包括螺帽、垫片)。⑤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并运输到现场安装,在此后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运输安装以及除甲方责任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⑥工资款分两次付清,即钢柱安装完成后付1万元(壹万元),全部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后付清款项。⑦承包范围:根据钢楼梯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包括运输、安装以及面层地层油漆等。本楼梯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电焊条、割片、机械、吊车、油漆、打磨、氧焊、压弧焊等加工制作均由乙方负责。⑧所有一切拼装与制作过程中的所有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