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炼焦煤调湿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时间:2011-3-219:58:20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能源消耗量约占全国工业总能耗的15%,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14%和17%,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当前,钢铁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迫切要求行业企业以节能减排为抓手,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技术管理水平,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钢铁企业中,铁前工序耗能量(含烧结、焦化、炼铁)占全行业耗能量70%以上,是节能降耗的重点。炼焦煤调湿是一项采用特殊工艺设施将炼焦煤料在装炉前除去部分水分,并稳定控制入炉煤水分的技术。该技术可大幅降低焦化工序能耗,减少废水排放量,同时能够提高焦炭产量和质量,从而促进钢铁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本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2010~2014年),在条件成熟的大中型钢铁企业中推广炼焦煤调湿技术,预期采用煤调湿焦炭产量近8300万吨,最终形成7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为钢铁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降耗发挥积极作用。一、技术发展及应用现状(一)煤调湿技术概况煤调湿是装炉煤水分控制工艺的简称。煤调湿技术是指采用特殊工艺技术设施将炼焦煤料在装炉前除去一部分水分,使入炉煤水分稳定在6~6.5%。采用该技术,将大大减少炼焦耗热量,并减少焦化污水排放量。煤调湿与煤预热和煤干燥不同,煤预热是将入炉煤在装炉前用热载体(气体或固体)快速加热到热分解开始前温度(150℃~250℃),此时煤水分为零,然后装炉炼焦;煤干燥没有严格水分控制措施。而煤调湿有严格水分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装炉煤水分稳定。目前国际上有三种形式的煤调湿技术:1.导热油为热源(简称导热油煤调湿)导热油为热载体,通过换热器吸收焦炉烟道气和荒煤气显热后,温度升高至~210℃,在多管回转式干燥机内,对湿煤进行间接加热干燥,控制装炉煤水分。2.蒸汽为热源(简称蒸汽煤调湿)利用干熄焦蒸汽发电后的背压汽或企业内其它低压蒸汽作为热源,在多管回转式干燥机中,对湿煤间接加热干燥,控制装炉煤水分。这种蒸汽加热的多管回转式干燥机有两种结构形式:一种是蒸汽在管内、煤料在管外,另一种是煤料在管内,蒸汽在管外。3.焦炉烟道气为热源(简称流化床煤调湿或烟道气煤调湿)利用焦炉烟道气作为热源,通过流化床干燥机将湿煤进行直接加热干燥,控制装炉煤水分。我国煤调湿技术研发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过多年攻关,已基本掌握蒸汽煤调湿和烟道气煤调湿两种技术。济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日联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已掌握烟道气煤调湿技术,兰州天华干燥工程设计研究院已掌握蒸汽煤调湿技术。(二)应用现状我国应用煤调湿技术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在重庆钢铁(集团)公司实施煤炭调湿设备示范工程,当时因技术、设计、设备及施工、操作等多方原因,该装置仅断断续续运行了两年多就停产至今。2007年10月,济钢自主研发的国内第一套煤调湿装置投入运行,煤处理能力300t/h。同年宝钢、太钢、攀钢采用以干熄焦发电背压蒸汽为热源的蒸汽煤调湿技术,其中宝钢1套煤处理能力300t/h的调湿装置于2008年底投入运行,太钢1套煤处理能力410t/h的调湿装置于2008年底开始试运行,攀钢和马钢正在建设煤调湿装置。预计到2009年底全国将有5套煤调湿装置生产运行,煤处理能力共计1490t/h。2008年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焦炭产量约10000万吨,其中炼焦煤水分含量超过9.5%的大中型钢铁企业焦炭产量达9000~9200万吨,已拥有煤调湿装置5套(含在建),采用煤调湿焦炭产量约770万吨,仅占8.5%。(三)存在的问题1.国内部分已建煤调湿装置的节能效果有待提高目前,国内运行的煤调湿装置大多以蒸汽为热源,能耗较高;相比较而言,烟道气煤调湿利用烟道气余热干燥入炉煤,热效率高,节能效果好。因此,今后国内应大力推广利用烟道气余热作为干燥媒介的煤调湿技术。2.环保治理措施有待完善采用煤调湿技术,由于煤含水量减少,在转运和装煤过程中粉尘量、粗焦油含渣量以及炭化室炉墙和上升管结石墨有所增加,有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方向,积极推广炼焦煤调湿技术,提高钢铁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钢铁行业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节能降耗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要通过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自主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推动炼焦煤调湿项目建设。2.坚持大中型钢铁企业焦炉优先原则。目前大中型钢铁企业焦炉加热基本采用混合煤气,拥有丰富烟道气余热资源,建设烟道气煤调湿装置条件好,既能节约焦炉加热煤气,减少蒸氨废水排放,还可提高焦炭产量和质量。3.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年度实施相结合。方案的实施坚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并结合资金安排、市场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年度、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炼焦煤调湿项目稳妥有序推进。4.坚持技术推广与产业调整和振兴相结合。方案的实施将与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结合,把重点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作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加快企业炼焦煤调湿项目建设并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三)建设目标在条件成熟的大中型钢铁企业中,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炼焦煤调湿示范项目,预期采用煤调湿焦炭产量近8300万吨,形成7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促进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三、主要内容(一)范围和条件大中型钢铁企业中符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焦炉。重点面向炼焦煤水分含量超过9.5%的大中型钢铁企业。(二)建设内容本实施方案重点推广烟道气煤调湿技术,以充分利用烟道余热。烟道气煤调湿系统主要由调湿装置、煤料输送系统、除尘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组成。其中流化床干燥机是烟道气煤调湿系统的关键设备。1.调湿装置:包括流化床干燥机、引风机、分离器等。2.煤料输送系统:包括调湿煤料输送系统及转运站。3.除尘设施:包括旋风或布袋除尘器等。4.配套设施:包括排烟风机、循环风机、管道、烟囱等。(三)实施进度实施期为5年,即2010~2014年。(四)项目投资估算计划建设烟道气煤调湿装置69套,采用煤调湿焦炭产量近8300万吨,预计项目总投资54亿元。四、组织实施(一)组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三)参与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有关设计单位及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等。五、配套措施(一)加大对炼焦煤调湿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的各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围绕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企业建设炼焦煤调湿项目及相应环保治理措施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国产化设备。(二)完善多元化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投融资机制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企业投入为主体,吸引和带动社会各方面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推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方式,通过市场渠道筹集节能减排资金。(三)加强对炼焦煤调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各地方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和管理,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项目节能效果和实施水平等进行后续评估,确保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实现预期节能效果。(四)完善炼焦煤调湿技术评价标准和应用规范建立和完善炼焦煤调湿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加快研究制订并严格执行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应用规范,以指导和规范项目投资建设与稳定运行,促进炼焦煤调湿技术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