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栾川县德诚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钨钼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栾川县合峪镇合峪村石灰窑沟栾川县德诚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32.6亩,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沟内无居民点,厂址位于沟底,本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厂区内大致分南北两部分,北部为生产区,南部为办公生活区。改扩建工程仅新建一个产品兼废渣暂存间,其他构筑物均利用现有。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已有设施进行建设,剩余工程主要为事故池、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的改造。建设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设备安装时施工人员均为本厂职工,因此,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混料系统粉尘,回转窑焙烧产生的含SO2、NOx、烟尘气体,配液、酸分解、物料过滤、盐酸储存挥发的含HCl酸性气体,蒸汽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含SO2、NOx、烟尘气体,焙烧车间混料系统和回转窑进出料过程中排放的无组织粉尘和钨酸、钼酸生产车间压滤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HCl。1.1混料系统粉尘项目设混料机1台,经配料后的物料经提升机提升至混料机内混合,混料机为密闭结构,混料机内产生的粉尘通过抽风系统送至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配套风机风量5000m3/h)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年工作时数为6240h。该环节粉尘产生初始浓度约为2000mg/m3,则混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62.4t/a,经净化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624t/a,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0.1kg/h、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2回转窑焙烧烟气本项目焙烧车间设置1条回转窑,物料经配料后进入回转窑焙烧,焙烧采用精醇燃料油为燃料,回转窑产生的含SO2、NOx、烟尘气体在窑尾风机作用下引出,然后由输送管道引入窑尾烟气净化系统。窑尾烟气净化系统由1套旋风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组成,配套风机风量为10000m3/h,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年工作时数为6240h。项目回转窑年消耗精醇燃料油780t/a,根据燃料油的硫份(S计,占0.038%)计算,燃料油在回转窑内燃烧过程中SO2产生量为0.5928t/a,则回转窑窑尾排放废气中SO2含量为0.5928t/a。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中轻油产污系数:NOx为3.67kg/t原料计算,本项目回转窑最终排放废气中NOx含量为2.8626t/a。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采用气体类燃料的回转窑生产石灰过程中,烟尘的排污系数为34.484kg/t产品,则本项目回转窑最终排放废气中烟尘产生量为375.0963t/a(回转窑焙烧后的成品量约为10877.4t/a)。综上所述,回转窑烟气中SO2、NOx、烟尘产生量及初始浓度分别为0.5928t/a、9.5mg/m3,2.8626t/a、45.9mg/m3,375.0963t/a、6011.2mg/m3。经净化处理后,SO2、NOx、烟尘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分别为0.5928t/a、9.5mg/m3,2.8626t/a、45.9mg/m3,0.3751t/a、6.0mg/m3,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二、表四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阳市碧水蓝天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碧水蓝天办[2011]30号)中“烟尘排放浓度为50mg/Nm3,SO2排放浓度为200mg/Nm3”的相关要求。1.3配液、酸分解、物料过滤、盐酸储存挥发的酸性气体本项目设置4个调酸液罐,在配液罐中需要加入盐酸调节pH至2左右,产生的酸雾通过罐顶管道输送至酸雾吸收塔处理。酸分解工序使用浓度28%的盐酸,罐体密闭,本项目设置4个酸分解反应釜,每个釜交替运行,每个釜内分解时间为6h,酸分解过程中蒸发的氯化氢气体通过罐顶管道输送至酸雾吸收塔。含盐酸物料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时,亦有氯化氢气体挥发出来,本项目共设置8台板框压滤机交替运行,本项目在压滤机上方设有集气罩将氯化氢收集后由管道送至酸雾吸收塔。本项目使用2个10m3的盐酸储罐,盐酸在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氯化氢气体挥发,挥发的氯化氢气体通过罐顶管道输送至酸雾吸收塔。本项目设置1套酸雾吸收装置,由一级水洗+二级碱洗酸雾吸收塔组成,酸雾净化效率大于99%,用于收集生产和盐酸储罐产生的含酸废气。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25000m3/h。该工序酸雾初始浓度约为300mg/m3,则酸雾产生量为46.8t/a,经净化处理后,HCl排放量为0.468t/a,排放浓度为3mg/m3,排放速率为0.07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4蒸汽锅炉燃料燃烧废气本项目设置1台蒸汽锅炉为钨酸分解提供蒸汽,采用精醇燃料油为燃料,年运行时数1300h,年消耗精醇燃料油150t/a,配套风机风量2000m3/h,产生的含SO2、NOx、烟尘气体经1根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根据燃料油的硫份(S计,占0.038%)计算,锅炉废气中SO2产生量为0.114t/a,排放浓度为43.8mg/m3;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油工业锅炉”中轻油产污系数:NOx为3.67kg/t原料、烟尘为0.26kg/t原料计算,锅炉废气中NOx、烟尘含量分别为0.5505t/a、0.039t/a,排放浓度分别为211.7mg/m3、15mg/m3,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阳市碧水蓝天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碧水蓝天办[2011]30号)中“烟尘排放浓度为50mg/Nm3,SO2排放浓度为200mg/Nm3”的相关要求。1.5无组织废气(1)焙烧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本项目焙烧车间内混料系统和回转窑进、出料口会有少量粉尘未被捕集,将无组织散失到车间内,产生量约为0.50t/a。(2)钨酸、钼酸生产车间压滤无组织排放HCl钨酸、钼酸生产车间含盐酸物料压滤过程中会挥发HCl气体,板框压滤机上方均设置有集气罩,但是仍有少量HCl气体未被捕集,将以无组织形式散发到车间内,为0.034t/a。1.6食堂油烟废气厂区内设有一个职工食堂,供应三餐。职工食堂燃料拟用清洁能源:电和天然气,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食物烹饪和加工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职工食堂拟设灶头数为2个,食堂就餐人数约30人/d,根据类比调查,人均食用油消耗量约30g/d,油烟挥发量按总耗油量的3%计,经计算,职工食堂年食用油耗量为0.27t/a,油烟产生量为0.008t/a。职工食堂油烟风机风量为6000m3/h,净化效率为75%,食堂每天工作时间为6小时,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量为0.002t/a,排放浓度约为0.18mg/m3,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1.7环境空气影响预测面源废气主要为焙烧车间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钨酸、钼酸生产车间HCl的无组织排放,分别将焙烧车间和钨酸、钼酸生产车间作为无组织面源计算。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工程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出现距离本项目运营期间,混料系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10mg/m3,占标率为0.91%;回转窑焙烧烟气通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PM10、SO2、NO2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219mg/m3、0.00138mg/m3、0.00671mg/m3,占标率分别为0.49%、0.28%、3.36%;蒸汽锅炉燃料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PM10、SO2、NO2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147mg/m3、0.00406mg/m3、0.01953mg/m3,占标率分别为0.33%、0.81%、9.76%,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挥发的酸性气体经过1套一级水洗+二级碱洗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HCl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326mg/m3,占标率为0.47%,不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1.7.2无组织排放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无组织排放对厂界浓度的贡献值。根据叠加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行后四周厂界颗粒物、HCl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利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HCl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7.3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制定方法,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盐酸雾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A、B、C、D根据GB/T13201-91选取;标准浓度限值取氯化氢一次浓度:0.05mg/Nm3。根据有关资料,栾川县五年平均风速为1.4m/s。经计算,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HCl的卫生防护距离约为9.1m,按照级差调整要求,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本项目最近敏感点厂区东南500m合峪村一组居民,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2.1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离子交换尾液、合成废水、洗柱废水、软水制备排水、酸雾吸收塔排水。(1)离子交换尾液、合成废水离子交换尾液主要包括焙烧矿浸出液和回收钼过程两部分分别进行离子交换产生的尾液,离子交换吸附尾液中pH值较低,主要含有大量NaCl等盐类。钨钼酸钠溶液加入氯化钙溶液进行合成反应之后进行固液分离,产生合成废水,pH值较高,并含有NaCl等盐类。(2)洗柱废水离子交换柱解吸后需定期进行清洗,平均每周反冲洗1~2次,洗柱废水产生量0.54t/d,主要成分为SS。(3)软水制备排水软水制备过程排放的废水为含盐废水,产生量约0.8t/d,该废水为清洁废水。(4)酸雾吸收塔排水酸雾吸收塔采用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工艺,水洗工艺得到稀盐酸溶液,碱洗采用浓度10%左右的氢氧化钠溶液,水洗得到的稀酸可以回用,产生量1.00t/d;碱洗得到的洗涤液主要成分为NaCl,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废水处理站,产生量1.00t/d。2.2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定员60人,工作制度为一天三班,其中30人在厂区食宿,另30人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厂内住宿人员用水量以100L/人•天计;非住宿人员用水量以50L/人•天计,排水量为用水量的80%,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t/d。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混料机、球磨机、空压机、风机、废水处理站各种泵等,其噪声值为80~95dB(A)之间,项目正常生产时,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南500m处合峪村居民点,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行噪声对其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情况下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处理后产生的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