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公司员工安置实施方案(讨论稿)为确保铝业公司人员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集团公司《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结合铝业公司实际,特制订《铝业公司员工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和工作目标(一)规定时限。本《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仅适用于此次人员安置,无延续性。除办理退休、退职,1-6级工伤(职业病)人员外,其它安置渠道均为一次性确定。(二)人员范围。铝业公司在册员工及劳务输入人员。(三)工作目标。确保2016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员工安置工作。通过办理退休、退职,内部退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出,自主、退岗创业等方式完成分流安置。二、实施步骤和工作节点第一阶段:培训学习、宣传发动(一)培训学习。根据《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及前期员工问题答疑,分类汇总,形成培训专题资料。每天集中两个小时,组织全体在岗员工进行培训学习,使在岗员工熟知政策规定、工作流程。责任部室:综合管控部(党群)、工会、人力资源部、各党支部时间节点:2016年6月14日前(二)宣传发动。综合管控部(党群)利用电子信箱、QQ、微信等形式,公开《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使员工及时了解《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的内容;工会分别召开符合内退员工座谈会、符合自主创业员工座谈会、劳务派出员工座谈会,学习《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各类问题,人力资源部建立热线,专人负责解疑释惑;各党支部按照分工在平阴东山小区、龙山小区、卧龙山社区、孔村镇、孝直镇等地张贴《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和问题解答,通过多种形式对人员安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加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三)责任部室:综合管控部(党群)、工会、各党支部时间节点:贯穿整个过程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一)调查摸底。根据《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确定的员工安置渠道,由党支部负责,对骨干人员分工,除公司留有必要人员负责调查问卷填写,组织专人到员工居住集中社区,现场填写。针对员工放假时间长,部分在外地的实际,分别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开展调查问卷填报。人力资源部根据填报问卷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形成分析材料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各党支部时间节点:2016年6月15日前(二)制定方案。根据《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铝业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集团公司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报铝业公司职代会审议。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综合管控部(综合办)时间节点:2016年7月17日前第三阶段:选择确认、组织落实(一)选择确认1.员工选择。按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由员工根据本人意愿及条件,自主选择安置渠道,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具体时间安排:7月18日,现在岗(轮岗)员工和符合退休、退职、内部退养条件的员工,到公司自主选择安置渠道,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7月19日,符合自主、退岗创业条件的员工,到公司自主选择安置渠道,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7月20日,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到公司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7月21日至22日,自主选择劳务派出的员工,到公司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责任部室:各党支部、人力资源部时间节点:2016年7月22日前2.公司确认。(1)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组织专人,依据员工档案、考勤薄、工资单等资料,对员工年龄、工作年限、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进行审核。①凡涉及到员工年龄条件的,以本人档案最早资料记载的有效年龄确定,除办理退休、退职员工年龄按照政府人社部门要求的截止日期外,办理内部退养、自主创业、退岗创业员工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②按照国家特殊工种退休政策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时间(须经地方人社部门确认)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从事以上不同种类特殊工种的时间不能连续计算。③劳务输入人员的资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联系三和公司、鲁泰公司、鑫国公司等单位提供档案等有关材料,共同审核。(2)研究确定:公司根据审核后的员工选择提出意见。(3)经审核员工选择安置渠道不符合资格的,员工按规定改选(4)汇总上报:按确定的员工选择进行分类统计、汇总、上报。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综合管控部(纪委)、工会时间节点:2016年7月27日前(二)组织落实1.办理退休、退职。符合退休(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操作员工年满五十周岁;特殊工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管理技术岗位女员工转岗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因病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条件的员工(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组织专业人员,按规定整理档案及有关资料,初审后报集团公司。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时间节点: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员工退休、退职条件即时办理2.办理内部退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员工,男:特殊工种1966年12月31日前,非特殊工种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特殊工种1976年12月31日前,非特殊工种操作员工1971年12月31日前,管理岗位员工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1)本人申请: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2)公司研究:对员工提出的申请,根据公司实际,研究确定。(3)手续办理:经研究同意的,为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依法变更劳动合同。(4)待遇执行: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员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时间节点:2016年8月31日前3.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手续办理: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务输入关系),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输入关系)手续。(2)待遇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实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人力资源部、综合管控部(财务)核实确认拖欠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费。(3)费用发放: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筹集情况,确定费用的发放,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员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4)关系转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党团、档案等关系转移手续。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综合管控部(党群、财务)时间节点:2016年8月31日前4.轮岗人员安置(2016年1月机构改革时,实行轮岗的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2016年初公司制定的定编定员岗位设置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要求竞聘上岗的轮岗人员,于7月18日前做出选择并填写《员工安置渠道选择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7月20日,进行人员优化组合、竞争上岗。竞聘未上岗的,可按规定选择其它安置渠道。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招商引资部、综合管控部时间节点:2016年7月22日前5.办理自主、退岗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本人书面申请,公司同意,可办理自主、退岗创业,并签订自主、退岗创业协议。(1)自主创业。男45周岁及以上(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42周岁及以上(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可办理自主创业,公司不再支付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企业部分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由其本人缴纳。(2)退岗创业。男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女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且组织劳务派出2次不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为其办理退岗创业手续,签订退岗创业协议。公司不再支付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企业、个人部分均由其本人按规定缴纳。(3)自主、退岗创业协议不少于3年,协议期满一个月内,员工未申请劳务派出,也未续办自主、退岗创业协议手续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到期员工申请劳务派出的,公司根据用工需求连续两次提供工作岗位,但因本人原因不上岗工作的,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员工自主、退岗创业期间:①劳动合同暂时中止,不再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仅为员工保留劳动关系;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工龄连续计算;③未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造成拖欠保险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④若本人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予以办理;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人缴费正常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5)办理规定。①本人申请: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办理自主、退岗创业的员工,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②研究确定:对员工提出的申请,根据实际,研究确定。③签订协议:对研究同意的,为其办理自主、退岗创业手续,签订协议。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时间节点:2016年8月31日前。6.组织劳务派出。公司主导,利用多种渠道,获取用工信息,好中选优确定劳务派出用工单位,组织员工劳务派出,并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工资待遇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员工劳务派出期间:(1)原劳动关系不变。本人提出解除与铝业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劳务派出单位签订的,尊重个人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2)由于用工单位原因被退回的,公司在一月之内第2次派出,待岗期间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3)由于本人原因,不胜任用工单位工作被退回,公司根据情况在一月之内给予第2次派出机会,仍不胜任工作被退回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派出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因违规、违纪等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工会、招商引资部时间节点:2016年8月31日前第四阶段:费用测算、资金保证(一)费用测算按照员工安置渠道选择情况,测算有关数据,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1.内部退养生活费。根据员工距法定退休时间,测算内部退养人员应发生活费。2.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测算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3.社会保险费。测算内部退养、劳务派出及自主创业人员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责任部室:人力资源部、综合管控部(财务)(二)资金保证按照测算的费用,由综合管控部(财务)按资金渠道申请资金,适时兑现。时间节点:2016年8月31日前三、有关规定(一)原平阴铝厂重组内退人员安置2006年肥矿集团重组原山东平阴铝厂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的人员,按照原规定执行。(二)离岗人员安置原离岗人员(2016年1月1日前,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离开岗位的)其可参加《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安置渠道的选择。仍选择内部退养的,为平稳过渡,其工资待遇按比例分3年逐步过渡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三)原办理自主、退岗创业人员安置原办理自主、退岗创业人员,根据《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规定的条件,重新选择安置渠道,办理相关手续。(四)劳务输入人员安置劳务输入人员,按《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劳务输入人员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