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G056-20011铝合金压铸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以下简称压铸件)的材质、尺寸公差、角度公差、形位公差、工艺性要求和表面质量。本标准适用于照相机、光学仪器等产品的铝合金压铸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11334—1989圆锥公差JISH5302—1990压铸铝合金3压铸铝合金3.1压铸铝合金选用JISH5302—1990中的ADC10。3.2ADC10的化学成分表1给出。其中铜的含量控制在不大于2.8%。表1ADC10化学成分元素SiCuMnMgZnFeNiSnAl含量,%7.5~9.52.0~4.0≤0.5≤0.3≤1.0≤1.3≤0.5≤0.3余量3.3ADC10的力学性能不低于:a)抗拉强度σb:245MPa;b)伸长率δ5:2%;c)布氏硬度HBS(5/250/30):80。4铸件尺寸公差4.1压铸件尺寸公差的代号、等级及数值压铸件尺寸公差的代号为CT。尺寸公差等级选用GB/T6414—1999中的CT3~CT8。一般(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基本规定为:照相机零件按CT6,其他产品零件按CT7。尺寸公差数值表2给出。4.2壁厚尺寸公差壁厚尺寸公差一般比该压铸件的一般公差粗一级。例如:一般公差规定为CT7,壁厚公差则为CT8。当平均壁厚不大于1.2mm时,壁厚尺寸公差则与一般公差同级,必要时,壁厚尺寸公差比一般公差精一级。4.3公差带的位置尺寸公差带应相对于基本尺寸对称分布,即尺寸公差的一半为正值,另一半取负值。当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非对称设置,此时应在图样上注明或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对于有斜度要求的部位,其尺寸公差应沿斜面对称分布。Q/JG056-20012表2压铸件尺寸公差数值单位为毫米公差等级CT3CT4CT5CT6CT7CT8压铸件基本尺寸公差值~30.140.200.280.400.560.80>3~60.160.240.320.480.640.90>6~100.180.260.360.520.711.0>10~160.200.280.380.540.781.1>16~250.220.300.420.580.821.2>25~400.240.320.460.640.901.3>40~630.260.360.500.701.01.4>63~1000.280.400.560.781.11.6>100~1600.300.440.620.881.21.8>160~2500.340.500.701.01.42.0>250~4000.400.560.781.11.62.2注:CT8仅适用于一般公差规定为CT7的壁厚。4.4公差增量和错型值受分型面及型芯的影响而引起的固定增量和错型值,已包含在尺寸公差数值之内。当需进一步限制错型值时,则应在图样上注明其允许的最大错型值。4.5尺寸公差标注4.5.1标注公差尺寸采用极限偏差标注尺寸公差(见示例1)。示例1:10±0.18,26.010.010,36.0010。4.5.2未注公差尺寸采用公差代号标注尺寸公差(见示例2)。当按未注公差基本规定的等级时,允许不作说明。示例2:一般公差按GB/T6414–CT7。4.5.3当需进一步限制错型值时,应注明其允许的最大错型值(见示例3)。示例3:一般公差按GB/T6414-CT6-最大错型0.5。5压铸件角度公差压铸件的圆锥角和棱体角的角度公差等级选用GB/T11334中AT15~AT16,未注角度公差的公差等级按AT16。角度公差值表3给出。选择公差值时,角度按角度短边长度确定,圆锥角按圆锥素线长度确定。角度极限偏差均按双向取值(见图1)。表3角度公差数值基本长度L,mm~3>3~6>6~10>10~16>16~25>25~40>40~63>63~100角度公差等级公差值ATαAT153°00′2°30′2°00′1°40′1°20′1°00′50′40′AT165°00′4°00′3°00′2°30′2°00′1°40′1°20′1°00′Q/JG056-20013a)圆锥角α±AT/2b)棱体角β±AT/2图1角度公差带位置6压铸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6.1形状公差压铸件的形状公差值(平面度和铸造斜度除外)应在有关尺寸公差值范围内。平面度公差表4给出,未注平面度公差的公差等级按铸态2级。表4平面度公差单位为毫米状态铸态整形后公差等级1级2级1级2级被测要素主参数公差值~250.100.200.060.10>25~630.150.3000.080.15>63~1000.200.400.100.20>100~1600.280.550.120.25>160~2500.400.800.150.30>250~4000.551.100.200.406.2位置公差压铸件的未注位置公差(不包括压铸件与镶嵌件之间的有关部位)表5和表6给出。表5平行度、垂直度、圆跳动未注公差单位为毫米被测要素主参数被测要素和基准要素在同一半模内被测要素和基准要素不在同一半模内二个要素都不动其中一个要素动二个要素都动二个要素都不动其中一个要素动二个要素都动公差值~250.100.150.200.150.200.30>25~630.150.200.300.200.300.40>63~1000.200.300.400.300.400.50>100~1600.300.400.500.400.500.70>160~2500.400.500.700.500.700.90>250~4000.500.700.900.700.901.10Q/JG056-20014表6同轴度、对称度未注公差单位为毫米被测要素主参数被测要素和基准要素在同一半模内被测要素和基准要素不在同一半模内二个要素都不动其中一个要素动二个要素都动二个要素都不动其中一个要素动二个要素都动公差值~300.150.300.350.300.350.45>30~500.250.400.500.400.500.60>50~1200.350.550.700.550.700.85>120~2500.500.750.950.751.01.27工艺性要求7.1倾斜要素7.1.1斜度7.1.1.1斜度应在图样上标明是增加材料,还是减去材料,或取平均值。其图样标注及解释见表7表7斜度标注7.1.1.2与图样上通用的斜度布置不同的特殊表面的斜度,应在该表面上标注。例如:+。7.1.1.3对于要机械加工的尺寸,为了能获得成品尺寸,应采用“斜度+”,而不考虑图样上对斜度的通用要求。7.1.2起模斜度7.1.2.1起模斜度未包括在尺寸公差范围内。起模斜度的布置和基准表8给出。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标明。Q/JG056-20015表8起模斜度表面类别不再机械加工表面需要机械加工表面包容面(内表面)被包容面(外表面)包容面(内表面)被包容面(外表面)斜度布置斜度-斜度+基准部位小端大端大端小端7.1.2.2压铸件包容面的一般起模斜度表9给出;压铸件被包容面的铸造斜度为包容面铸造斜度的二分之一。压铸件的最小起模斜度表10给出。表9包容面起模斜度包容面高度,mm~6>6~8>8~10>10~15>15~20>20~30>30~60起模斜度4°00′3°30′3°00′2°30′2°00′1°30′1°15′7.1.2.3压铸件的最小起模斜度表10给出。表10最小起模斜度表面类别配合面非配合面包容面被包容面包容面被包容面圆形非圆形最小起模斜度20′30′15′40′30′7.1.2.4文字、符号的起模斜度为10°~25°。7.2壁厚压铸件的最小壁厚与常用壁厚表11给出。表11最小壁厚与常用壁厚壁厚处面积,mm2~2500>2500~10000>10000~50000>50000最小壁厚,mm0.71.01.52.2常用壁厚,mm2.02.53.03.57.3铸造圆角压铸件铸造圆角的最小半径为0.3mm,推荐半径为0.5mm。7.4机械加工余量7.4.1压铸件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适用于整个毛坯件,即对所有需机械加工的表面只规定一个值,且该值由最终机械加工后成品件的最大轮廓尺寸来决定。压铸件某一部位在铸态下的最大尺寸应不超过成品尺寸与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及铸造总公差之和(见图2)。当采用斜度时,斜度应另外考虑。7.4.2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代号为RMA,其机械加工余量等级选用GB/T6414中的B~C级。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表12给出。表12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单位为毫米最大轮廓尺寸~40>40~63>63~100>100~160>160~250>250~400机械加工余量等级RMAB0.10.20.30.40.50.7C0.20.30.40.50.70.9D0.30.50.81.01.3注:最大轮廓尺寸为最终机械加工后压铸件的最大轮廓尺寸。Q/JG056-20016CT——压铸件尺寸公差;F——最终机械加工之后的尺寸;RMA——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R——压铸件毛胚尺寸。a)两侧均作机械加工b)单侧作机械加工图2机械加工余量示意7.4.3机械加工余量的标注7.4.3.1图样上应标出需机械加工的表面和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值,并在括号内标出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等级。7.4.3.2一般公差和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的统一标注,采用未注公差尺寸标注加机械加工余量标注表示(见示例1)。示例1:成品最大轮廓尺寸为80mm的压铸件,一般公差为CT6,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等级及其机械加工余量值为B级、0.3mm,其标记为:GB/T6414-CT6-RMA0.3(B)。7.4.3.3与图样上通用的机械加工余量要求不同的特殊表面的机械加工余量要求,应按示例2所示在该表面上单独标注。示例2:0.2。8压铸件表面质量8.1表面质量分级8.1.1压铸件表面质量按表面粗糙度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四级(见表13)。表13表面质量分级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粗糙度Raμm适用范围YB11.6涂覆工艺要求高的表面,镀铬、抛光、研磨的表面,相对运动的配合面,危险应力区的表面等。YB23.2涂覆要求一般或要求密封的表面,镀锌、阳极氧化、油漆不打腻表面,以及装配接触面等。YB36.3保护性的涂覆表面及紧固接触面,油漆打腻表面。YB412.5非外观面,其他表面等。8.1.2压铸件表面质量按示例标注。示例:Q/JG056-YB1压铸件表面质量级别铝合金压铸件企业标准的编号Q/JG056-200178.2压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8.2.1不允许有裂纹、欠铸和任何穿透性的缺陷。8.2.2压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迹。8.2.3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所形成的凹陷或凸台均不得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当壁厚大于6mm时,不得超过1.2mm。8.3压铸件不加工面的表面质量8.3.1在不影响使用和装配的情况下,允许存在高度不大于0.20mm的网状毛刺和痕迹。8.3.2由于模具组合镶拼或受分型面影响而形成的压铸件表面平面度误差应在该尺寸的极限偏差范围内。8.3.3推杆痕迹凹入压铸件表面的深度不得超过该处壁厚的十分之一,且不得超过0.2mm。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情况下,推杆痕迹允许凸起,凸起高度不大于0.2mm。8.3.4工艺基准面、配合面上不允许存在任何凸起痕迹。装饰面上一般不允许有推杆痕迹;当不可避免时,其推杆痕迹的凹入深度不得大于0.2mm。8.3.5穿孔顶端的隔皮厚度不允许超过表14的规定。表14隔皮厚度铸件在分型面上的投影面积,cm2受分型面影响形成的隔皮厚度,mm模具活动部位的投影面积,cm2受模具活动部位影响形成的隔皮厚度,mm≤1500.20≤300.25>150~3000.25>30~1000.308.3.6铸件上的图案、字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