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渠道营销模式当前,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无论从业务代理的推介环节还是从产品种类的开发环节还都无法充分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双方目前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代理中介这一层面上。即: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模式介入保险领域,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售来完成保险销售业务。这种银行仅担当代理中介的合作方式,更确切地说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还有一定距离,无论是业务的组织形式还是产品品种都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就出现了很多误导现象和纠纷事件。如何正确看待银保渠道,改变目前的这种局面,笔者从多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解析,本刊全文刊登此篇文章,希望能给在银保战线的工作者以及银保渠道的经营者一些思路和启示。银行保险是在全球经济、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保险经营模式,发源于20世纪八十年代的法国,随后迅速风靡欧洲,迄今在全球取得了巨大成功,对保险行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我国,银行保险是次于个人代理渠道的第二大销售渠道,占人寿保险总保费收入的41.38%。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银保业务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当下银保营销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方案,希望能带来借鉴。银保营销困境近些年来伴随着银行代理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在银保业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并且发展到了非整改不可的地步。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013年前两月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数据,寿险业保费收入为2199亿元,同比下滑2.98%,其中银保渠道增长乏力是造成寿险业务负增长的重要原因。所以银监会选择在近两年出台了最严厉的政策措施,保监会联合银监会先后出台了《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等政策新规。新规旨在规范银行代理保险市场,规范银保合作,强调保护客户权益。为了防止银行在代销保险产品过程中误导消费者,新政的出台对商业银行进行代理保险业务提出了多项规范化要求。其中有三点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银行保险代理业的发展:(1)对于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险公司产品的人员,要求其必须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在银网点进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必须由持有保险代理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而不能有保险公司指派人来进行销售,在销售的过程中不能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不能拿保险产品与银行的其他产品进行简单的对比;(3)每个商业银行原则上只能与3家以下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代办其保险业务,如果合作对象超过3家保险公司,那么则必须向当地银监会进行机构报告。新规的实施让各大保险公司的银保营销陷入困境。1.银行保险合作机制的不成熟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发达国家银行保险的经营发展环境尚有较大差距,表现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协议,银行根据协议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根据销售量获取相应的手续费,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网点获取保费,手续费、保费成为合作的主要目的。这属于浅层次的合作,实质性的“战略联盟”不多。从国外的经验看,银保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关系。之前,政策允许银行与保险合作采取1+N的模式,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和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使得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在众多保险公司之间游刃有余,提高要价,代理手续费越来越高,加之保险公司竞争加剧,保险公司为了占领市场,不得不接受。这种手续费合作模式无法上升到紧密、核心的层次,在产品开发、资源共享、战略合作等方面几乎还处于空白。另一方面销售模式缺乏创新,一直围绕网点销售进行操作,主要的销售模式是银行人员销售或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网点销售,但随着新规的下发,对银保业务进行规范,要求撤退保险公司驻银行销售人员,同时规定每家银行网点对口合作保险公司不得超过3家。或多或少受此新规影响,众多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速出现下降或者延缓,由此可见银保新政带来的经营理验的转变对保险公司业务增长和结构转型的影响。对此,我们发现,中国银行(行情,问诊)保险的监管基调、银保业务的发展趋势已然发生了内部经营理念上的重大改变:第一,在国内金融综合经营成既成现实的背景下,监管层面将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管制,银行和保险的融合将进一步加强,类似银保新政的监管规定目的在于强化业务规范性,而不在于抑制银行和保险的深入合作。第二,未来银保渠道将成为保险分销的最大渠道。第三,与国外银保业务利润率高于个险业务利润率相反,中国银保业务利润薄,随着银保产品结构优化以及银保深入开展合作,未来银保业务利润率有望得以提升。2.产品同质化严重目前市场上,银行保险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类保险产品,适合银行柜面,条款简易、低保障、期限短、侧重储蓄和投资,与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替代属性突出,互补属性少,没有能够体现保险产品的特点及优势。部分保险公司急于拓展市场,重保费规模、轻视业务内含价值,大力发展保费规模提速快的投资型产品和短期是缴产品,宣导保险产品的金融特性、并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攀比,缩短保险产品期限,用短期投资回报来吸引客户购买。这样就会导致短期业务多,趸缴业务多,保险保障功能不强。另外,银保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在现阶段,很多新银保产品的推出仅仅是将竞争者原有的产品进行简单修改或者重新包装再推向市场的。从知识产权角度讲,任何产品的设计都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而银保产品同样如此。但是在现实中,银保产品产权几乎很难得到应有的保护,许多的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产品开发的投入,而简单抄袭和模仿市场上销售比较好的其它公司花费巨大投入和创新的银保产品,再辅之以较低的价格和对手去竞争从而必然导致对手的非理性价格竞争。就这样,竞争对手也不愿意花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创新银保产品。最终,银保产品失去创新的动力,从而,这必然会使得我国的银保产品陷入到“同质——模仿(抄袭)——更同质”的恶性循环之中。3.代理手续费恶性竞争一些银行为了赚取更多的中介收入,虽然也会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规模、服务能力等情况,但是代理手续费的高低成为选择合作公司的标准,代理手续费水涨船高;2012年,某人寿保险公司由于没有满足某行提高协议代理手续费的要求,开门红期间所有网点被禁止该人寿保险公司准入,付出了较大的代价。过高的手续费削弱了银行保险的成本优势,规模业务虽然猛增,但是利润却在下降,银行保险业务有逐步沦为保险公司鸡助的趋势,最后个别公司因可能为手续费太高而退出银行保险市场,引起市场大起大落。由于银行的网点、资源数量有限,每家保险公司都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网点,个别保险公司挺而走险、不惜成本,除了正常的手续费之外,采用违规的操作方式索取额外手续费,占据银行网点,导致保费收入虽然快速增加,但是销售成本居高不下,经营评级下降、费用超支,形成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机制。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触及了商业贿赂的范畴,给行业发展埋下极大的隐患。例如,2004年-2008年期间某人寿保险公司辽宁鞍山中支合计套取现金支付银行、网点帐外回扣107万元,银行及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均因行贿、受贿罪被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国外银行保险的借鉴1、银行保险业务合作模式多样化以控股形式占据主要地位的银行保险业的欧洲各国,在混业经营的环境下,其中有46%的银行成立了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仍然有31%的市场是由银行业与保险公司签订分销协议所带来的。而在亚洲,由于分业经营,其银行保险主要是采用合作协议模式,其占比约为69%,而控股公司、合资公司等分别占比14%和17%。因此,我们说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依据各国国情,每个国家与地区都各有侧重,多种模式并存的现象相当普遍。国外银行保险的借鉴1、银行保险业务合作模式多样化以控股形式占据主要地位的银行保险业的欧洲各国,在混业经营的环境下,其中有46%的银行成立了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仍然有31%的市场是由银行业与保险公司签订分销协议所带来的。而在亚洲,由于分业经营,其银行保险主要是采用合作协议模式,其占比约为69%,而控股公司、合资公司等分别占比14%和17%。因此,我们说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依据各国国情,每个国家与地区都各有侧重,多种模式并存的现象相当普遍。困境突围策略解析1、产品策略法国及西班牙的银行机构从很早就开始对众多客户群提供不同层级的寿险产品,以获得更多的国内国外客户的资金。特别是在法国,银行建立起了全球销售系统和交叉销售体系,还把所提供的寿险种类从传统的储蓄型产品向利润更高的保障型产品转变,如个人年金产品、退休收入保障产品等等,问时逐步开发健康险种和非寿险险种产品。因此银保双方要加强在产品开发设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根据消费者的不同层次和需求,研究开发出既能满足客户金融消费需求,又适合银行网点销售的新产品,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成功率。例如,2012年某人寿保险公司与建设银行(行情,问诊)进行合作,根据建设银行资产VIP客户增长快、需求大的特点,发展高端客户专属化服务渠道,合作开发出适合建设银行贵宾专属长期理财型保险产品“福惠安享”,产品的特点是:起存5万元,趸缴、3年、5年、10年、20年限缴理,兼具投资理财、养老规划、身价保障、财富传承功能,具有财保障全面兼顾、终身关爱两代收益、服务便捷操作灵活的优势。2012年7月,该公司与建设银行双方联合召开新品发布会,当场预签单保费268万元,在产品转型上获得非常大成功。另外,在服务方面,银保业务应力争实现新保客户100%电话成功回访,满期给付、退保给付100%回访,回访话术全国统一,回访内容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做到进出口都有回访服务,保证业务按既定流程进行,使客户权益不受侵犯。对于客户投诉、退保成立专门的部门进行服务。除此之外对保险存续期间的客户服务工作也要重视。譬如对金卡客户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卡的赠送活动,安排固定的客户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服务,了解客户需求,维系客户关系,使客户体会到公司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2、渠道策略至少在目前看来,渠道关系、渠道资源仍旧是银行保险经营的基础,商业银行的渠道资源和信誉是保险公司缺乏的。所以各大寿险公司要稳固与工农中建4大国有商业的战略性合作关系,进行强强合作。2011年4大商业银行的利润合计6031亿元,非利息占比19.3%不到2成,中介业务的上升空间非常大,4大行资产占全国银行总资产的一半。若在4大行合作伙伴关系中保持稳定,则总体市场分额相对稳定。在销售模式方面,传统的银行柜面销售自2011年银监会关于禁止驻点销售的政策发布后,迄今没有明显的起色。除传统观依靠柜台内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销售外,销售模式需要创新,利用市场调整的奇迹,开展银行代理业务的专业化销售尝试,大力开拓私人银行及理财中心,举办会议营销、保险顾问等多元化营销。a。私人银行、理财中心,银行个人客户精华所在。目前,很多银行设立了私人银行,为高端客户进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大多数新装修网点都设置了理财中心,银行网点根据客户办理业务的种类,对客户分流引导、分类营销,实行个性化服务,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保险公司应加快银行、网点沟通,建立与私人银行、理财中心的营销关系,重点是对银行理财经理进行专业的保险知识培训以及长期投资保障类产品培训。这样保险公司缩小了营销面,降低了营销成本,部分实现精准营销。b。会议营销。会议营销也叫数据库营销、服务营销。它是指通过寻找目标客户顾客,利用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会的方式销售产品的销售方式。会议营销是寿险公司的主要营销方式之一,与网点销售比较,会议营销的优点一是约访客户为准客户,定位准确,节省成本;二是双相营销,沟通到位、理念到位,客户忠诚度较高,形成品牌效应;三是集中目标客户,利用从众心理,制造销售热潮;四是有适合复杂多功能产品的推介。会议营销的最重要部分在于会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会议时间、地点,客户名单的收集、会场布置、会议流程、现场控制与实施策划等细节性工作,占整体工作量的80%,尤其是有效客户名单的收集最为关键;其次是会中现场的整体把控;最后是会后追踪。会议营销对操作团队的专业化要求比较高,所以应成立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