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6年建筑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业主(农户)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16年农村建筑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原则和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4、户主(业主)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户主与施工业主必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二、目标及要求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人身伤害,争创管理一流水平。三、责任落实1、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单位)要与施工业主(农户)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加强时常性的安全督查监管。各施工业主(农户)要制定各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2、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村(社区)委员会责任监督施工业主(农户)设立安全警示牌、专职安全员、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网、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标志牌。对高、危作业区(如:作业区现场入口、滑车下、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基坑边沿等),都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并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人员坚守把关落实。3、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佩戴安全帽,高架作业人员必须系保险绳、安全带;从第二楼开始必须拉安全网。4、配电盒、电动机、照明、施工用电线路不得裸露在外、严禁私拉乱接,安装用电设施要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在高压线、照明线下建房。如需建房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5、严禁违章操作,禁止使用没有通过国家检验合格的”升降机”。6、施工业主必须具备施工技术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上岗证等有效证件方可施工上岗。四、考核办法1、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农村建房每户交500元、集镇建房每户1000元)。2、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对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施工期间经镇安办检查,发现一次不落实安全措施扣减风险抵押金100元—500元;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业主(农户)风险抵押金不退还。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村(单位)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盖章)(盖章)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