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不断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内涵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特制定本方案。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学校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综合改革。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办学传统与特色,立足校情,科学谋划,总体布局,分步推进,重点突破,发挥全校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卓越科研提升计划”、“卓越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经过未来五年的努力,学科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国际化与社会合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以创新激励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构建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条件支持。一、提升学科建设水平(1)优化学科体系。优化学科布局,拓展学科领域,彰显学科特色,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学科体系。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通过调整学科结构,促进学科资源合理配置、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积聚。挖掘学科内涵,凝练学科方向,发挥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领域学科群的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主动参照和融入国际高等教育体系,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综合实力,着力提高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整体实力,不断强化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学科的特色与优势。瞄准国家战略和学科前沿,强化优势学科在国家级人才、团队、平台的建设与发展举措。(2)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依托我校学科基础,在相关领域超前部署,促进新兴学科发展。结合我校在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的优势,着力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优先布局,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适应国际高等教育学科发展的趋势,加强学科交叉,推进工、理、文学科相互渗透与融合。面向国家需求,瞄准世界一流,创新组织管理、科研模式、资源配置与考核评价等机制,组建跨单位、跨学科的平台和团队。(3)促进学科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培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的博士点。制订数学、力学、化学等基础学科发展战略,部分率先突破,带动整体发展。加强理工交叉和融合,发挥理科对工科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依托工科学科特色优势,发展人文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与应用学科。围绕国家、行业、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机遇,通过提供决策咨询、智力支持、专题研究与深度协同等,建设新型智库。(4)健全学科建设机制。完善学科建设制度体系,形成校院协同、内外合作的学科建设机制。建立学科自我评估机制,推进学科布局优化与调整,合理设置学位授权点。建立学科投入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效益。落实学科建设责任制,明确学院的学科建设主体责任与范围。二、加强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5)更新教育理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生为本,教学为先”的理念,健全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用优质资源保障教学,积极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学生一心向学。将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将科学、技术、工程与人文艺术教育相融合,着力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专业技能、科学素养、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社会担当的新型人才。(6)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做强优势专业,做优新兴特色专业。深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实现本科人才大类培养。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调整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注重报考率与就业率,建立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加快本科专业认证,推进国际认证。(7)强化本科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教学工作环节,夯实教育基础。突出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投入,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切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强化精品和特色课程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传统教学。完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功能,引领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方法现代化建设。完善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培养计划。逐步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行主辅修制,允许休学创新创业。完善必修和选修课程体系,落实课程组建设和主干课程主讲教师责任制。推进班导师制,逐步推进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8)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加快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探索以学科、学院为主体的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内外合作与联合培养,促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学术型强化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型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培养过程管理,落实校内外导师协同培养制度。探索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与退出机制,提高学位授予标准。健全内部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立以社会需求、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组织专家定期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9)强化实践教学。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强化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科研资源,联合社会力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稳定的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立青年教师在企业工作实践机制,提升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10)推动第二课堂建设。以素质教育统领第二课堂,丰富课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新生教育、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提升,打造第二课堂精品工程。实行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制,鼓励本科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实绩与教师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挂钩。(11)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严格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将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和职务晋级等挂钩。强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生评教制度。监督和引导并重,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取消清考制度,建立重修制度。完善学风监督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学风。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违规违纪处理。(12)深化招生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跟踪国家和各省区招生改革政策,及时调整学校招考制度。积极承担国家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各类专项计划,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完善招生协调和监督机制。推进招生工作专业化,加大专业教师参与力度。加强招生宣传,探索有效的招生宣传方式。扩大学院和导师群体在研究生招生中的自主权,探索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申请-考核”机制。完善招生计划动态分配机制,扩大研究生推免校际合作。(13)强化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目标责任制”,强化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加强就业创业工作考评。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就业创业课程建设。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好毕业生特色服务和多元化帮扶,增强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领域,落实国家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推进就业创业。健全就业工作预警机制,促进就业与招生、培养的联动。三、优化科研创新机制(14)提升科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加强对重大基础性研究、原创性研究、技术创新性研究的科研导向,使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辅相成。围绕国家、行业和区域重大需求,加强战略部署,加大创新性研究。立足学科前沿和学科交叉,突出原始创新,加强基础性研究。瞄准国际科技发展态势,推动多层次、全方位和高水平的国际合作研究。(15)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交叉、渗透、延伸、培育”并重,制定“十三五”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行动计划。推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突出人文社会科学特色研究。着眼于国家、行业与区域的重大战略需求,拓展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空间。采取扶持与激励政策,加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奖励力度。(16)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育机制,促进科技领军人才脱颖而出。加大扶持力度,构建科技骨干人才成长的环境。统筹资源,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团队或群体。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逐步建设专职科研队伍。(17)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对接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建设与发展。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在优势学科建设若干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提升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实体运行水平,激发科技创新能力。瞄准学科前沿,建立有利于高层次人才聚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大成果产出的学术特区。提高期刊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建设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18)深化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强化目标引导,建立与投入产出效果联动的动态资源配置机制。注重科研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机制。针对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不同特点,分类建立评价标准。强化质量评价、分类评价和团队评价,合理运用科研评价结果。(19)构建协同创新体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构建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创新产学研模式,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完善知识产权成果的评估、转化和奖励机制。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建设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统筹和优化学校科技成果对外联络渠道和网络,在融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20)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加快科研、财务信息平台建设和互通。逐步建立教师学术成果年报与公开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经费和行为管理。实施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项目管理的激励政策,强化源头创新。优化应用研究和开发类项目的管理制度,拓展服务行业及区域发展的空间和能力。四、推进人事与绩效评价制度改革(21)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紧紧抓住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推进师资人事制度创新,健全集聚高层次人才的长效机制,构建“感情凝聚、事业激励、利益保障”三位一体的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与制度环境。重点抓好引进、培育和使用三个环节。在引进上寻突破,加大政策投入力度,加强与海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以及各类人才机构的联系,畅通人才引进途径,建立差异化的人才引进机制。在培育上下工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育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在使用上广用心,进一步破除求全责备的思想,创造各种条件,给青年教师压担子,挑大梁,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同时将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级组织,特别是将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作为对各学院(系)考核的核心指标加以实施。(22)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大力推进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坚持科学设岗、人岗匹配、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学院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