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使用情况一、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学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2、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3、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4、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2、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4、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3、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4、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二、使用情况为了贯彻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安全,我学区各小学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各种危险品的事故应急预案,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同时学校成立了抢救小组、医疗小组。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科学课,科学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化、经常化,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的安全工作要求,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经过研究,完善并重申了实验室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药品、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药品保管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药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标签、容器破损的药品及时更换容器。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各种实验室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不相容的化学品重点管理,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操作人员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对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分类收集、妥善保存,按学校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科学处理方法,防止污染环境。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我学区各小学还制定了应急处理方法:甲醛:1、如甲醛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2、如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3、不慎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就医。4、不慎食入:应在食入者清醒时立即涑口、洗胃、就医。醋酸:1、皮肤接触后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2、眼睛接触后,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4、食入,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硫酸:对皮肤接触的烧伤人员,立即用大量清水或2%苏打水冲洗。烧碱:1、烧碱溅在皮肤上后,应迅速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烧碱不慎溅入眼睛后,应迅速提起眼睑,有硼酸水冲洗后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另外,我学区各小学丢失应急预案,学校所有化学危险品及含毒物质等一旦发生丢失情况,岗位人员应及时汇报应急处理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