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北区市政工程监理技术要点说明:本监理要点是依据工程特点及工程进度编制的监理文件,现阶段可依据本监理文件指导监理工作及监理实践,随着工程进展,适时调整本监理控制要点。由于本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现阶段尚未健全,待相关技术文件健全后统一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009年10月6日一、.质量控制程序1.1质量控制内容:1.1.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体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点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点的设置、固定情况进行审查;•对重点工程单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1.1.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认真进行施工图的会审和技术交底,充分了解施工的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与质量要求,同时使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差错,防患于未然,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活动提出制止或返工要求;•认真审核承包单位完成的隐蔽工程并对重点工程派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报验申请表”。对于不合格的隐蔽工程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整改后重新报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测量,放样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对工程复杂,关键的部住,施工单位应先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检查运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查验试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制止不合格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对施工单位检验测试议器、设备计量装置进行验收,查验承包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定证明,保证试验的准确度。1.1.3施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1.2质量控制方法及程序1.2.1.质量控制的方法•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机构: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及自检人员要按投标书规定人员到位,由业务好、水平高、事业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当,质量否决权能得到充分发挥。•拥有质量自检手段。建立规范标准的试验室,拥有完善的检测设备,自检体系的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监理要严格监督自检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到主动监理和事先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严格履行质量控制程序。合同指定的各项文件是监理和承包人共同执行的标准,必须坚决得到贯彻和执行,使质量控制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严格控制质量的关键环节。•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进场后,按投标书规定,要严格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人员(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材料、试验检测设备、试验室条件、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机构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标准掌握情况,如有变化要及时按合同规定处理和上报上级管理机构和业主。条件具备申请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向承包人提出适用于本工程质量监理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供监理人员、承包人共同遵循和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提交开工报告,监理要对施工方案、人员、设备、材料、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测量放样数据、单质材料和混合料试验数据、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到现场进行实际核对,如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要进行补充和完善,经审批同意的项目方可开工。—试验路段。复杂工艺应按规定进行试验路段施工,该过程监理人员应全过程监理,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路段报告,对工艺、方法、机具和指导施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改进,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旁站和工序检查验收。对施工过程监理要进行全面巡视,重点工序要全过程旁站,并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抽检频率进行验收签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中间检验认可。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检试验的结果,提出完整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资料,监理人员收到该报告后,再组织一次有承包人参加的检查,对合格的工程给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缺陷维修或返工,否则不得进行后续工程项目的施工,不予计量支付,不予工程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合同段工程内容全部完工,经承包人自检监理抽检合格,监理和承包人分别编制工程竣工文件,承包人提交交工验收报告经监理签署意见后上报,共同参加业主主持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程序。当承包人选定料源进行自检试验合格后上报监理,监理进行验证试验,合格后方可批准进场。材料进场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要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和抽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停止进料或停止使用,已进场的材料要清除出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规定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在试验监理工程师全过程旁站,并进行有效现场监督检查情况下,由承包人先完成各种标准试验,并将合的试验报告和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试验室进行平行(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参数或指标,未经批准同意的标准试验数据不得使用。—加强关键环节监理工作。要熟悉和掌握本工程关键环节,指定施工要点和工艺流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主要采取巡视、试验、平行检验、旁站四种手段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同时采用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完善控制手段。1.2.2质量控制的程序1.2.2.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02)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3)已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4)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1.2.2.2主要材料、设备检查验收工作程序:(1)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购前应向监理机构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构配件或半成品应提交样品供试验和鉴定,经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2)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表A09),同时附有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或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使用或安装;(3)设备进场后,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安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此时供货方或设备制造单位应派人参加,按照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技术说明书、相关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则验收人员签署验收单;(4)如经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由供货方或制造单位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5)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应由厂方组装、调整和试验,经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复验合格后才予以验收;(6)进口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1.2.2.3见证取样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实验室,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实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完成取样后,送往实验室。(4)监理工程师对见证取样工作及结果做登记备案,每月将统计结果上报监理机构,具体的取样方法及要求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2.2.4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申请表(表A04),附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4)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符合质量要求后,予以签认。1.2.2.5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程序:(1)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表A10),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2)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报告》(表B11),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3)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质量监督机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正式验收。1.2.2.6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时的称为质量问题。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首先监理工程师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的提供相应证据。(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应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予以审核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定应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签认。(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对工程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理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1.2.3旁站监理措施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对施工条件比较复杂、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以及重要的隐蔽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具体部位如:桥体凝土浇注、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浇筑、预应力钢筋张拉、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等部位、压力管道水压试验、排水管道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