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习题集答案上册(上篇:第一、二、三讲)一、填空题1.价值追求;2.根本法;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4.民主法制;5.科学立法、民主立法;6.重要理论指导、思想基础;7.环节;8.笔试、面试、基本能力、思想基础;9.本质特征;10.核心内容;11.重要使命;12.根本保证;13.生命线;14.宪法。二、单项选择题1.A2.B3.A4A5B6C7B8A9B10C三、多项选择题1AD2ABCD3ABD4ABC5ABC6ABCD7ABCD8ABCD9BC10ABD四、判断题1X2√3X4√5√6√7√8X9X10X五、简答题1.答: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2.答: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的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是个人选择的事情,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即有权选择宗教;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种权力体系,主要有信仰的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仪式自由构成,在有些国家还包括传教自由。3、答:宪法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作用:(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4.答: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服务大局市由法治工作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5.答: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多层的科学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6.答: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的历史选择;坚持党的领导市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7.答: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先是一种政治理念,是对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基本定位;其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意味着国家权力为人民享有,而不能归于敌人;再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意味着人民应享有最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同时意味着人民生活的高度自治化.要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要树立公民意识,二要改革选举制度,三要缩小行政扩大自治,四要以法制手段巩固民主成果.六、论述题1、答:法治理念对于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意义体现在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和每个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从立法的角度看,如果不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也不可能制定出符合社会客观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立法遵循的理念是否正确,将对整个法治,对法治的每一个环节产生巨大的影响。立法在法治体系之中具有龙头与先导的意义,法治理念必须从立法开始发挥作用。只有有了立法上的法治理念正确确立,法治的理念才能被正确而全面地体现在立法之中,实现在整个法治之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的重要保障。执法是法律现实化的重要途径,是法治中纪委重要的环节与方面,是立法中所体现的理念能否现实化的关键。从执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准确理解法律和执行法律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守法是法治中最基本的环节。从守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守法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之下的社会生活必须具有与法治发展同步的法律理念。如果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可以肯定地说,在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时代,人们依然不会违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法律监督的进行就可能出现失误和错误,其后果将比一般的执法和守法中的失误与错误的危害更加严重。法律监督如果没有法治理念的指导,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就难以保障执法和守法的有效性。法律监督中的法治理念具有其他法治环节所不具有或者难以相提并论的意义。在法律监督的意义上,我们更需要强调和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答: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七、案例分析1、(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②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③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④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⑤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⑥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⑦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2)水流归国家所有(3)合法(4)不合法2、答:县政府无权征收过路费,省一级政府才有权征收过路费。杨某可以在60日内向该县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对该县政府征收过路费,扣押其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篇:第四、五、六、七讲)一、填空题1.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2.指定管辖、专门管辖;3.理想价值;4.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5.设立、变更、终止;6权利义务;7协议、决定;8.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9.证券范围;10.科学技术、文化艺术;11.持续、稳定、健康;12.中国人民银行;13.不同纳税能力者;14.垄断;15.购买、使用商品。二、单项选择题1C2C3C4B5B6C7c8D9B10B三、多项选择题1BCD2BCD3CD4ABC5ABC6AB7CD8ABC9ABCD10ABCD四、判断题1、√2、X3、√4、√5、X6、X7、√8、√9、X10、X五、简答题1、答:环境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1)环境法市同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最斗争的重要武器;(2)环境法为国家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3)环境法为我国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4)环境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工具。2、答:(1)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5)求偿权,即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即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得有关知识权,即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权,即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3、答:合同有自身的法律特点。首先,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中关于法律行为的各种原则和规则都适用于合同。其次,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是两方,合同市多个主体自有协商、多种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再次,合同的法律效果市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我国,这主要是指债权债务关系。最后,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思表达的产物,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都可以由当事人决定。4、答:第一,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因缺陷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伤害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第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三,医疗损害责任;第四、环境污染责任;第五、高度危险责任;第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物件损害责任。5、答: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四个方面。财政法的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财政基本法;(2)财政收支划分法;(3)预算法;(4)财政支出法;(5)财政收入法。6、答:(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7、答:(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六、论述题1、答:(一)罪刑法定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也称之为罪刑法定主义,它和罪刑等价主义、刑罚人道主义一起,是资产阶级革命在反封建斗争过程中所提出的三大刑法原则,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具体内容主要有:不得法外定罪,不得法外处罚,不得溯及既往。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什么行为是犯罪,有哪些犯罪,什么是刑罚,有哪些刑罚,怎样认定犯罪,又怎样适用刑罚,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都由刑法加以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两个方面都起到保障作用。(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称之为刑法平等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根据这一规定,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罚的追究,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都应平等对待。(三)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称之为罪刑等价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处多重的刑。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我国刑法在刑事责任的处罚原则上,全面贯彻和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在实现刑罚目的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得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提高人们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同时它又使得罪犯感到罚当其罪,从而会接受改造和教育。2、答:(一)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非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征税的过程是国家强制地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社会财富的过程,纳税的过程是纳税人无偿地将自身财富贡献给国家的过程,税收分配是社会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单方面转移的过程。相对来讲,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不必偿还给纳税人应纳税款的等价经济利益;纳税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要求国家对其因纳税而损失的经济利益进行补偿。(二)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税法是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征税必须以税法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征收。纳税人需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三)税收征纳关系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实质。税收征纳关系是征纳税主体双方的关系,即